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川县排水雨污分流三期建设项目

桦川县发布时间:2025-07-07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川县排水雨污分流三期建设项目
  • 项目地址: 佳木斯市桦川县悦来镇
  • 范围: 新建DN600-DN1200雨水管道共计11082.26米,其中建设DN600雨水管道6045.37米,DN800雨水管道1339米,建设DN1000雨水管道3254.82米,建设DN1200雨水管道443.07米;配套建设雨水口342个,建设DN300雨水连接管2327.36米,封堵现状雨水口148座,路面破道恢复面积为30228.60平方米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7-28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5-07-07 14:30:04
存证哈希值:
28E057070C77B4A84801DF80289850AEF92A55A6D90C2D8F6BC4D714E6A8AA60
区块高度:
10899830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川县排水雨污分流三期建设项目 已由 桦发改发〔 2024〕46号 桦建设发 [2025]字 3 文件批准建设,建设 资金为 一般债券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桦川县住房和城 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科经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投诉受理单位为 桦川县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投标 管理办 公室 ,项目编号为 SZ0406G250627001001 现对本项目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川县排水雨污分流三期建设项目

2.2 建设内容: 新建雨水管道共计 11082.26 米,管道管径为 DN600-DN1200,其中建设 DN600 雨水管道 6045.37 米,DN800 雨水管道 1339 米,建设 DN1000 雨水管道 3254.82 米,建设 DN1200 雨水管道 443.07米;配套建设雨水口 342 个,建设 DN300 雨水连接管 2327.36 米,封堵现状雨水口 148 座,路面破道恢复面积为 30228.60 平方米 ;具体内容已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招标控制价: 30,909,954.63 元;

2.4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5 建设地点 :佳木斯市桦川县悦来镇

2.6 计划工期:计划 开工日期 2025 0 8 06 日;计划完工日期 202 5 12 3 0 日;共 1 4 7 日历天 (注:上述开、完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投标人按上 述日期进行响应,实际开、完工日 以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相关条款为准 );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 1 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潜在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 可证;

3.3 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 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 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项目经理须 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 供连 3 月( 2025 0 4 月至 2025 0 6 月)企业为其连续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 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如人员入职不足 3 个月的,则提供养老 保险缴纳 月份起至 2025 0 6 月的养老保险的有效 证明 );

3.4 项目机构其他成员配备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 备管理办法》(黑建规〔 2023〕2 号)文件规定,不低于文件 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并填 报项目管理人员配置表,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 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并承诺 后期将按照项目实施阶段实际需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 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

理办法》(黑建规〔 2023〕2 号)文件规定 增加相应人员。

3.5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 招标方在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查询结果为准 投标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招标方在 “信用中国 ”查询结果为准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 为(以招 标方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 ”查询结果为准 ), 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 、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 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 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 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 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 最多不得超过两家;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 数字证书登录 “黑 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的“交易平台 ”,下载招标文 。下载时间为 2025 7 7 17 时至 2025 7 14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 ),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的《服务指南》黑龙 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工程建设投 标人操作视频、黑 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 招标文件 0 /份,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在线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电子投标 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 7 28 09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黑 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的“交易平台 ”递交电 子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 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 开标时间为 2025 7 2 8 09 00 分。

5.3 开标地点:佳木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线 上开标,投标人无需 到达开标地点)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6.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预备会;

6.3 投标人提问、异议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均 通过网上进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开标方式

本次招标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9、其他事项

9.1 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的《服务指南》下载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

9.2 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 CA 锁进行线上解密。

9.3 电子投标工具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的《服务指南 》下载。

9.4 凡在本市参与建设工程项目的中标企业:

1).如遇到“用工难”问题,可拨打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服务专线0454-3986686或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为招投标中标企业提供用工服务的通知》中扫描工作人员二维码。

2)如遇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合同签订、用工管理、劳动争议处理等问题,可拨打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服务专线0454-3986650或微信小程序添加佳木斯劳动人事微仲裁。

3).如需采购建筑主材产品,可参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布的建设项目采购产品服务清单,链接地址(https://ggzyjyw.hlj.gov.cn/xwdt/001003/20231009/8ee5bedc-6d5e-4926-9a4a-ee8cfccc8976.html)。

4).如遇“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等问题,可以联系佳木斯市各银行申请办理中标贷款业务,贷款融资银行业务咨询链接(https://ggzyjyw.hlj.gov.cn/zcfg/002006/20240329/f4e7214e-b5ce-4f27-8e60-e4bd37e46466.html)

9.5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和服务企业效能提升突破年行动有关部署,进一步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效率,降低企业交易成本,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进一步推广电子保函应用( 有需 的企业可点击链接查询 https://ggzyjyw.hlj.gov.cn/xwdt/001002/20250418/e787e21f-a487-47fc-9626-a1cc30a05835.html)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桦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454-3822825

人:桦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 桦川县悦来镇建设大厦办公楼

人: 马先生

联系电话: 0454—3820863

招标代理机构: 中科经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址:黑龙江省 哈尔滨市道里区

人: 女士

话: 15945180609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