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2023年黑龙江省交投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煤改电项目土建工程施工
-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高速公路37处收费站
- 范围: 2.1项目名称:2023年黑龙江省交投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煤改电项目 ; 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工程施工、验收、交付、缺陷责任修复、保修等全部工作内容
- 概况: 本项目所涉37处收费站(养护工区)的拆除原有燃煤锅炉及基础、烟道、除尘设备等;维修锅炉间地面,重新做建筑地面;重新粉刷锅炉间墙面及棚面;改造个别锅炉间的空隙地面,重新做建 筑地面;改造个别锅炉间的顶棚,重新做吊棚;更换个别锅炉间的外窗,外门等;改造个别站点的供暖管线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8-14
项目详情
2023 年 黑龙江省交投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煤改电项目
土建工程 施工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023年 黑龙江省交投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煤改电项目(以下简称 “本 项目 ”) 已由 黑龙 江省 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第 8 次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 批准 建设 , 招标人为 黑龙江省交投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 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本 项目 土建工程施工进行 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2023年 黑龙江省交投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煤改电项目 。
2.2建设地点: 黑龙江省高速公路 37 处收费站(养护工区) ;包括 花园工区、三合工区、漠北工区、四丰工区、同江工区、乌苏工区、讷谟尔工区、黑河工区、双城工区、双鸭山站、二九一站、锦山站、富锦东站、二龙山站、浓桥站、黑瞎子岛站、哈同信息中心、万兴站、同江站、复兴站、嫩江站、农垦九三站、拉哈站、昂昂溪站、塔子城站、甘南站、齐齐哈尔站、讷河站、富裕站、双城收费站、石家站、新兴站、哈尔滨站、赵家站、龙镇站、红星收费站、前进收费站,共 37处站点。
2.3项目概况 : 本项目所涉 37处收费站(养护工区)的拆除原有燃煤锅炉及基础、烟道、除尘设备等;维修锅炉间地面,重新做建筑地面;重新粉刷锅炉间墙面及棚面;改造个别锅炉间的空隙地面,重 新 做建
筑地面;改造个别锅炉间的顶棚,重 新 做吊棚;更换个别锅炉间的外窗,外门等;改造 个别 站点的供暖管线。改造面积: 82797.96平方米 。
2.4 招标范围: 设计图 纸和工程量清单 所包含的全部工程施工、验收、交付、缺陷责任修复、保修等 全部 工作内容 。
2.5 标段划分 及工程内容 : 本项目 划分 一 个标段 ,即 A 1 标段 。 工程内容包括 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
2.6 估算金额 : 5,095,700 元人民币。
2.7工期:计划工期 56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3 年 8 月 20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3 年 10 月 15 日。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8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的有效营业执照 , 具备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 核发的 有效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 有效的 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和资金保障能力。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 五年内( 2018年7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以实际竣工日期为准) 至少独立完成过 1个单项合同额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建筑工程 施工项目。
3. 3项目管理机构配备 :
(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提供其在社保系统中打印的体现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复印件,社保缴费日期在2023年1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间至少连续三个月,如投标人所在地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查询未联网或社保系统维护,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以证明其为本单位合法在职人员。不提供或经核实存在弄虚作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注:建造师注册证书应符合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和《 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要求的建造师注册电子证书。
( 2)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 要求: 投标人须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 2020〕8号)文件规定, 提供 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 的承诺函 。
3. 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 5 信誉要求:
( 1) 投标人不得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网站的查询截图为准(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20 20 年 7 月 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内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的查询截图为准(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查询截图为准(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 4 )投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下同),投标 人 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 项目负责人 不得存在因不良行为、或被列入黑名单记录、或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记录,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 http://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结果为准)。
( 5 )投标期间,投标 人 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 项目负责人 不得存在被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报,禁止在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参与投标或承揽新的建设项目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形(以黑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 厅 网站 http://zfcxjst.hlj.gov.cn/ 行业诚信 -失信管理 查询结果为准)。
3.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7 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公开招标的方式招标,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及登记
4.1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http://ggzyjyw.hlj.gov.cn )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 , 使用数字证书登录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上的 “ 交易平台 ”, 下载招标文件。
下载时间为: 2023 年 7 月 21 日 0 时 00分 至 2023 年 7 月 26 日 0 时 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 等 。 平台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 4009980000。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http://ggzyjyw.hlj.gov.cn ) 递交 HLJTF 格式投标文件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3 年 8 月 14 日 9 时 00 分。
5. 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5.3 投标人提问、异议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
6. 开标方式
6 . 1开标方式:本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场地(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远程解密即可)。
6 .2开标时间: 2023 年 8 月 14 日 9时00分 。
6.3开标地点: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 130-2号 ) 。
7.电子招投标
7.1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
7.2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7.3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及招标清单,其中招标清单格式后缀名.hljzbx。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http://ggzyjyw.hlj.gov.cn )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黑龙江省交投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松北区科技二街 999号
联 系 人: 王 先生
电 话: 1 3945660129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信诚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 245号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0451- 55337711/ 88100152
传 真: 0451-88100150
电 子 邮 箱 : 55553978@163.com
监 督 部 门:黑龙江省交通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电 话: 0451-5115 5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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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