嫩江市2025年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及水毁修复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嫩江市发布时间:2025-06-30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标公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嫩江市2025年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及水毁修复工程监理
  • 项目地址: 嫩江市
  • 规模: 嫩江市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项目,拆除重建1-10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梁桥11座
  • 范围: 2.1项目名称:嫩江市2025年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及水毁修复工程监理 2.2建设地点:嫩江市 2.3建设规模:嫩江市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项目,拆除重建1-10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梁桥11座 ; 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工作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7-24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5-06-30 18:30:07
存证哈希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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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高度:
10648340

嫩江市 2025年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及水毁修复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JTJL1105G250625003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 嫩交呈 (2025】72号 文件 批准开展招标工作,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招标人为 嫩江市交通运输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嫩江市 2025年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及水毁修复工程监理

2.2 建设地点: 嫩江市

2.3 建设规模:嫩江市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项目 ,拆除重建1-10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梁桥11座。拆除重建2-10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梁桥7座;

嫩江市 2025年农村公路水毁修复工程项目,主要灾后重建水毁工程38处。其中包含桥梁工程水毁2处、涵洞工程水毁11处,路基水毁25处。本项目路基工程借碎石土1960立方米;路面工程共计15条道路,水泥凝土面积3889平方米;路基防护工程(路基挡土墙)合计总长度2115米,路基防护工程(浆砌片石满铺防护)合计总长度1382米 , 宾格网防护 695米,浆砌片石梯形边沟1382米,维修既有桥梁2座;重建涵洞102.6米/11道;

2.4 计划 服务期 :计划施工工期为 开工日期 202 5 8 15 日,交工日期 2025年 11 15 日,工期 93 日历日 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 730日历天,监理服务期共计823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 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工作

2.6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竣(交)工验收依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及相关补充规定,标段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

2.7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 不划分标段 最高投标限价: 73.84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 级及以上 监理 资质 ,并无不良业绩,且在设备、 人员、资金等方面能满足执行本工程要求的监理企业

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或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监理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 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 2020年07月0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累计完成1个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业绩,且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要求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的 “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能够查询,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业绩审查时将不予认定。)

(3)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道路与桥梁)及安全、环保培训证书(如在 2011年1月1日后取得的监理工程师资格,可不附安全、环保培训证书)或交通运输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并经注册登记的《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交通运输工程),且已在投标人处进行从业登记,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 级工程师资格。

(4) 信誉最低要求

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在合同中违约且被驱逐出现场;

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处罚;

③本次招标不接受在2024年度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监理企业信用评价或2023年交通运输部公路监理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中被认定为D级的投标人 参加本项目投标; 202 4 年度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 2023年度在交通运输部均无公路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若无不良信用记录,按A级对待;

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 总监理工程师 无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投标人在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4本次招标评标采用双信封综合评估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 06 30 19 00 分至 2025年 07 07 19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具体事宜详见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2.0版)上线试运行公告》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未按“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2 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 不统一 组织现场踏勘 ,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5.3 本项目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工作,安排线上远程开标人员开标。

5.4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 07 24 14 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5.5 开标时间为 2025年 07 24 14 00

开标地点 黑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黑河市通江路12号)

重要说明: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同时在线上递交第一信封、第二信封投标文件,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第二信封正常按照投标函填写报价及上传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第一信封投标报价在平台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第一信封如需填报价请用 “/或0”代替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7. 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项目公示在黑龙江 公共 资源交易 网上发布,公示内容包括:

7.1 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

7.2 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

7.3 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7.4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7.5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8.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监督单位:嫩江市交通运输局

招标人:嫩江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嫩江市嫩兴路 528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0456-7522187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军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方工

电话: 0451-88563377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学海街 77号

电子邮箱: hljjxgc@126.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