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江县龙江镇2023年11个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及工商行家属楼和二轻局北楼老旧小区改造楼本体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

龙江县发布时间:2023-04-14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标候选人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江县龙江镇2023年11个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及工商行家属楼和二轻局北楼楼本体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
  • 项目地址: 龙江县龙江镇
  • 规模: 镇内11个老旧小区均改造排水管网2242米、污水井149座、清淘化粪池14座;给水管网1124米、给水井26座;供暖管网2316米、采暖井21座
  • 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江县龙江镇2023年11个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及工商行家属楼和二轻局北楼老旧小区改造楼本体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 2.2建设地点:龙江县龙江镇 ; 项目管理、工程设计、工程监理、测绘、造价咨询、安全鉴定(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 ; 6)项目管理:营业执照须具备工程管理服务等相关经营范围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4-13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3-06-28 17:44:03
存证哈希值:
07FC76E77012A338AB85566A8296D199C1049784D3642FBD9F0828ECE0E46AF6
区块高度:
19794105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江县龙江镇 2023年11个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及工商行家属楼和二轻局北楼老旧小区改造楼本体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FJQT0212G230322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江县龙江镇 2023年11个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及工商行家属楼和二轻局北楼老旧小区改造楼本体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 已由 龙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由龙发改审发 [2022]24、25 号(项目代码:2208-230221-04-01-626236、2208-230221-04-01-173076)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及地方配套 ,项目出资比例约为 80%+20%,招标人 龙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立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江县龙江镇 2023年11个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及工商行家属楼和二轻局北楼老旧小区改造楼本体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

2.2 建设地点: 龙江县龙江镇

2.3 建设规模:镇内 11 个老旧小区均改造排水管网 2242 米、污水井149 座、清淘化粪池 14 座 给水管网 1124 米、给水井26 座 供暖管网 2316 米、采暖井21座。安装庭院路灯 57 盏、铁门12 平方米 新建门卫室 65 平方米、非机动车停放设施 594 平方米、台阶 31.5 立方米、围墙 12 米、围栏36 米、小区封闭和新建大门 180.5 米、停车位 163 个 改造文化活动中心 226 平方米、非机动车停放设施 105 平方米、门卫室185 平方米 硬化道路及庭院 19536 平方米、围墙粉刷 2118 平方米、砌筑花坛 324 米 安装监控、门禁等系统 37 套及各类配套设施 209(个)套 改造工商行家属楼和二轻局北楼小区楼本体,其中 : 改造屋面防水 1760 平方米、屋面保温1430 平方米、外墙面修补 1190 平方米、外墙体保温 5480 平方米、外墙体粉刷 4290 平方米、单元门口台阶及坡道 4.5 平方米、楼道内粉刷 2130 平方米、楼体扶手翻修 200 米、楼体线路整理 312米;更换单元门7个、单元窗 45 个、单元牌及楼牌 7个、楼道灯42个。

2.4 全过程工程咨询 计划 服务期限: 2023年4月18日 2023年11月30日(实际服务日期以甲方规定时间为准)。

2.5 质量标准:符合各专业现行国家、行业及地 方标准以及相关专业及阶段验收规范标准。

2.6 招标范围及内容: 项目管理、 工程设计、工程监理、测绘、造价咨询、安全鉴定 (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7 本项目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 总价为: 855473.60 元, 其中 ;项目管理费: 90000.00元;工程设计费:355681.50元;工程监理费:181420.40元;测绘费:150000.00元;工程造价费: 52727.70元;安全鉴定费:25644.00 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 设计: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 行业( 建筑 工程)设计 以上资质;

2) 监理: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 以上 建筑 工程监理资质;

3)测绘: 投标人须 具备行业主管部分核发的测绘资质证书,专业类别为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4)安全鉴定: 投标人须 具备司法鉴定许可证或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或纳入名录)的;

5)工程造价:营业执照须具备相关经营范围;

6)项目管理:营业执照须具备 工程管理服务等 相关经营范围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作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需具备公告3.1条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或监理单位,项目管理工作应由牵头单位负责。

3.2.2作为联合体投标的,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必须附有联合体协议书。

3.2.3联合体协议书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联合体成员共同授权一名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中与招标方的联系工作;

B、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在本项目中的责任和义务;

3.2.4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 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 总负责人应由牵头单位派出, 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企相符,同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 提供本企业为其连续缴纳 3 个月( 2022 12 月至 2023 2 月)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

2 )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 具备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证企相符。

3 项目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和工程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文件,证企相符。

4) 测绘 负责人资格要求: 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 造价咨询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证书

6 安全鉴定 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7)项目管理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企相符。

注:本项目总负责人以联合体各方共同授权一人为准,全过程咨询的总项目负责人可由工程设计负责人或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或项目管理负责人兼任;工程设计负责人、测绘负责人、安全鉴定负责人、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造价咨询负责人、项目管理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

3.4 其它人员要求:

3.4.1 监理管理机构 其他 人员:土建监理工程师 2 人、监理员 2 人、 水暖监理工程师 1人、电气监理工程师1人、 安全监理工程师 1人。省内投标企业项目班子人员需提供黑龙江省建设职业能力教育测评中心培训证书并附企业聘书(项目总监除外);省外企业人员资格证件管理有规定的必须提供相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和证书;班子人员配备应符合黑建规范【2018】1号文件规定执行并提供证书;以上项目小班子所有人员须 为本 企业 在职 人员

3.5 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jzsc.mohurd.gov.cn)列入“黑名单记录”;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记录内容为: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本项目 总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 );没有被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拒绝投标。

3.5. 2 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处于责令停业阶段;没有涉及正在诉讼或仲裁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或仲裁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3.5. 3 凡被有关监管部门限制投标活动且在限制期内的潜在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全过程咨询企业不得与同一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供应企业之间有控股、参股、隶属或其他管理等利益关系,也不能为同一法定代表人。 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7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交易平台规定时限完成投标文件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已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未在电子交易平台签到及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报行业主管部门处理。

3.8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无合理理由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拒绝本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首先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hljggzyjyw.org.cn/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下载时间为于 202 3 3 23 09时00分至202 3 3 29 17 00分 (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交易平台将不可下载。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 招标文件免费,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下载。

注:本项目只需联合体牵头人一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缴纳保证金等线上操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 3 4 13 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 ”的“ 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评标地点: 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线上开标,投标人不须到达开标现场。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

8.招投标监督

名称:龙江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赵女士

9. 联系方式

名称:龙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齐齐哈尔市龙江县长横街 262号

联系人:吕彦庆

联系方式: 0452-5842181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立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新城路 3号

人:王洪 李然

话: 045 2-2347383

电子邮件: hljlczb@126.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