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智慧农业产教融合实训大楼建设项目
- 项目名称: 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智慧农业产教融合实训大楼建设项目
- 项目地址: 牡丹江市西安区温春镇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校园北侧
- 规模: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21年1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之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 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智慧农业产教融合实训大楼建设项目工程施工 ; 该工程新建智慧农业产教融合实训大楼1座,地上9层、地下1层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1-03
项目详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智慧农业产教融合实训大楼建设项目工程施工
,
已由黑发改社会〔
2023〕778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
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
,资金来源
为中央预算内资金
和
学校自筹资金
,
招标人为
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为
黑龙江琮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
牡丹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智慧农业产教融合实训大楼建设项目工程施工。
2.2
建设地点:
牡丹江市西安区温春镇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校园北侧
2.3
工程性质:
新建。
2.4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该工程新建智慧农业产教融合实训大楼
1
座,地上
9
层、地下
1
层。总建筑面积
22150.00
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
20380.00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1770.00
平方米)。配套院区相关工程。施工部分阶段需运用
BIM
技术
。
(施工图纸及清单全部工程内容)。
2.5
招标控制价:
86396616.92
元
。
2.6
计划工期:
531
日
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5
年
1
月
15
日
起至
2026
年
06
月
30
日完成。(注:具体以实际开竣工日期为准)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
质量标准:
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并满足《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13
)及其他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期间企业资质未处于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吊销或暂扣等处罚期内。
3.2
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须提供本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
2024
年
9
月至
2024
年
11
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并提供养老保险记录核查方式,未提供核查方式或核查结果不实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建办市函【
2019
】
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
3.3
拟派项目组织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
2023
〕
2
号)的文件规定,其中:技术负责人
1
人: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中级(含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类职称,施工员
1
人:具有有效的岗位证或职业能力信息,安全员
2
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证),质量员
2
人、标准员
1
人、材料员
1
人、机械员
1
人、劳务员
1
人、资料员
1
人:具有有效的岗位证或职业能力信息;
投标人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以上人员仅需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无需提供相关证件。并对中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执行管理。
3.4
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三年内(
2022
年
01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须具有与本项目类似的工程施工业绩(类似项目是指:与招标项目结构形式、建筑规模(建筑面积在
10000m
及以上或工程造价在
5000
万元及以上的单体建筑)、建筑性质(公共建筑)的施工总承包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且在相关资料中能够体现建筑规模。
3.5
信誉要求:
1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
2021
年
11
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之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s://wenshu.court.gov.cn
)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即注册建造师)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网站公布的结果为准。
3
)投标人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公布的结果为准。
注:投标人应附以上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页上标注查询时间,查询日期或查询的落款日期要求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间。
3.6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
2021-2023
年)每一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要求加盖公司公章,会计报表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现金流量表等。如果是事业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以上相关报表)。成立未满三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每年的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
3.
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
其他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人,应先在
“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
https://ggzyjyw.hlj.gov.cn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
,
使用数字证书登录
“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上的
“
交易平台
”
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于
2024
年
12
月
12
日
17:00
时至
2024
年
12
月
1
9
日
17:00
时
(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
“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
2024
年
01
月
03
日
09
时
00
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上的
"
交易平台
"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开标方式
6.1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
(
https://ggzyjyw.hlj.gov.cn
)
,在远程开标页面,按照
“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服务指南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
-
操作手册(投标人)》程序要求,完成开标程序。
6.2
开标时间:
2024
年
01
月
03
日
09
时
00
分
。
6.3
评审地点: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
130
号
)。
7.
定标方式
7.1
依据《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评定分离工作指引》黑建建(
2021
)
5
号文件、牡丹江市《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的项目定标操作流程的通知》牡建政发(
2023
)
64
号文件,参照《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评定分离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通知》哈住建发(
2021
)
298
号文件,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
:
票决定标法(直接票决定标),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8.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https://ggzyjyw.hlj.gov.cn
)
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牡丹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0453-6951001
招标人: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
1524634121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黑龙江琮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17621620453
邮
箱:
1770097297@qq.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