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木兰县2022年第一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计划公路提质改造工程新胜十九户检测
- 项目地址: 木兰县
- 规模: 路线里程15.7公里,水泥混凝土路面,四级公路
- 范围: 2.1项目名称:木兰县2022年第一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计划(公路提质改造工程)新胜-十九户检测 ; 2)业绩要求 近3年(2020年01月0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完成的业绩(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交工验收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且同时满足: ①至少完成过累计长度不小于15.7公里及以上的四级及以上公路新建或改扩建工程施工项目检测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8-31
项目详情
木兰县
2022年第一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计划(公路提质改造工程)新胜-十九户检测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CJZB-2023001-3
本招标项目
木兰县
2022年第一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计划(公路提质改造工程)新胜-十九户
已由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以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
2022年农村公路建设投资计划(第一批)的通知》
(黑交发【
2022】223号)
文件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车购税补助资金和地方投资
。
招标人为
木兰县农村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
(以下简称“招标人”),
监
督人为
木兰县招标投标工作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
招标代理机构为
黑龙江程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
检测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木兰县
2022年第一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计划(公路提质改造工程)新胜-十九户
检测。
2.2建设地点:木兰县;
2.3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
路线里程
15.7公里,水
泥混凝土路面,四级公路。包含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涵洞工程等,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2.
4
检测
服务期限
:其中施工阶段
检测
期
2023年09月15日-2024年10月31日,共
412
日历天。
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检测服务期限
12个月
。实际工期及服务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2.5检测范围:
本项目施工
全过程的试验检测工作。
2.6质量要求:
服务质量满足《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JTG F80-2017),竣交工验收依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 号)规定,标段工程交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工程质量评定为优良。
2.7安全目标:满足国家、交通运输部及黑龙江省相关规定,无安全责任事故。
2.8标段划分:
检测
招标
不
划分标段
。主要内容情况如下表所示:
|
标段
|
名称
|
里程
(公里)
|
主要工作内容
|
控制价(元)
|
|
/
|
木兰县
2022年第一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计划(公路提质改造工程)新胜-十九户检测
|
15.7
|
本项目施工全过程的试验检测工作
|
100000.00
|
2.9
本项目不允许兼投兼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无不良业绩;且满足以下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
检测
能力的企业。
(
1)资质要求:
具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
综合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资质,且同时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
CMA计量认证证书(含证书附表)且认证参数中包含拟承担本次招标内容的检测项目。
(
2)业绩要求
近
3年(2020年01月0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完成的业绩(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交工验收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且同时满足:
①
至少完成过累计长度不小于
15.7公里及以上的四级及以上公路新建或改扩建工程施工项目检测
。
(
3)
试验室主任最低要求
①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
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公路质量监督机构颁发的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检测专业同时包含道路工程和桥梁隧道工程)或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检测专业同时包含道路(或公路、材料两项)和桥梁〕
②
试验室主任
近
3
个月(
2023年
5月-2023年7月)连续在本企业缴费社保证明材料(具有盖社保机构章)
(
4
)信誉要求
①
投标人未在黑龙江省
2022年度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中心信用评价中被认定为D级或未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http://www.jtsyjc.net)2022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中被认定为D级。
②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③ 投标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公告发布之后在"信用中国"
(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上查询的结果为准,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④投标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公告发布之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上查询的结果为准,如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⑤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在合同中违约、被驱逐出现场、亦不曾因任何原因而被废除合同,如有不良记录,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
3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应当与其在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黑龙江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从业单位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填报并发布的相关信息一致,否则否决其投标。
3.
4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
(详见附件)。
4.
招标文件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http://www.hljggzyjyw.org.cn/)”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
,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http://www.hljggzyjyw.org.cn/)
”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
3
年
08
月
09
日
17
时至
202
3
年
08
月
16
日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
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http://www.hljggzyjyw.org.cn/)”在线下载,投标人点击“文件获取”,选择拟参与的交易项目
。
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则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组织现场踏勘及召开投标
预备会,届时请投标单位自行现场踏勘,招标人将予以配合,费用自理。
5.2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递交工作。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年08月
31
日
09时30分
(即开标时间),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安排线上开标人员进行线上开标及解密投标文件,未按时参加线上开标及解密文件的投标人,投标被否决。
5.3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5.4第一信封开标时间:
2023年08月
31
日
09时30分
。
第二信封开标时间:具体开标时间以第一个信封评审结束时间为准
,请各投标人在开评标阶段持续关注交易平台开标页面,如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第二信封的解密等操作,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5.5开标地点:
哈尔滨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重要说明:本项目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工作。投标人在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时,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第一信封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
次招标公告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http://www.hljggzyjyw.org.cn/)
”
网站
上发布。
8.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次招标公告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上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日。
9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
木兰县招标投标工作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招
标
人:木兰县农村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木兰县
联
系
人:曹先生
电
话:
13766911119
招标代理:
黑龙江程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金色黎明小区
B座701(仅限办公地点)
联
系
人:
宿女士
电
话:
13019008935
邮 箱 : hljchengjin@163.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