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集中供热管网互联互通工程(第二标段昌南路联网工程)监理

鹤岗市发布时间:2023-08-08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项目名称: 鹤岗市集中供热管网互联互通工程第二标段昌南路联网工程监理
  • 项目地址: 鹤岗市昌南路
  • 范围: 2.1项目名称:鹤岗市集中供热管网互联互通工程(第二标段昌南路联网工程)监理 2.2建设地点:鹤岗市昌南路 ; 鹤岗市集中供热管网互联互通工程(第二标段昌南路联网工程)全过程监理 2.8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满之日止 2.9招标控制价:136400元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8-30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3-08-09 21:25:25
存证哈希值:
D9C1A30FC189D5E9DAC1C8AA7E1E7F2FA0393AC618B8403B0724B2F50A844278
区块高度:
20882307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鹤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鹤发改投资[2022]176号文件批复,项目资金已到位,资金来源为政府一般债券资金和地方自筹。招标人为鹤岗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省新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鹤岗市集中供热管网互联互通工程(第二标段昌南路联网工程)监理 2.2建设地点:鹤岗市昌南路。 2.3建设规模:新建DN700-DN1200供热管线1008延米。(详见工程量清单) 2.4资金来源:政府一般债券资金和地方自筹 2.5建设工期:36日历天,2023年9月3日至2023年10月9日(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6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7 招标范围:鹤岗市集中供热管网互联互通工程(第二标段昌南路联网工程)全过程监理 2.8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满之日止 2.9招标控制价:1364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工程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文件,且为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提供近3个月(2023年5月至2023年7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须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或社保部门网站打印),保证证明材料真实有效,招标人将查询所报人员社会保险是否真实,如查询不到相关信息,其投标将被否决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投标资格。 3.3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现场监理组织机构成员满足《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023〕2号)要求,不得低于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4本次招标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2)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查询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理人及授权委托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3.5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且无亏损,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资质被取消,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每年净利润无负值即可。(提供2020年、2021、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注:2020年后注册成立的投标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会计报告且符合上述要求,新成立未满一年的企业无需提供)。 3.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一家。 3.8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者是法定代表人。 3.9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8月8日18时00分至2023年8月15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支付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30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开标时间为2023年8月30日10时00分(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3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新版评标系统软件技术支持电话:14798027000。 6.开标方式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 8.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8.1踏勘现场:详见招标文件 8.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鹤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联系人:曲先生;联系电话:0468-3415813 招 标 人:鹤岗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468-6670041 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新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5663753076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