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S615)哈伊高铁绥化南站连接线新建工程勘察设计
- 项目名称: 省道S615哈伊高铁绥化南站连接线新建工程勘察设计
- 项目地址: 绥化市
- 规模: 路线起于国道G222嘉临公路里程桩号K562+638处,于哈伊高铁北侧向东辟新线,终于绥巴公路里程桩号K5+933处
- 范围: 2.1建设地点:绥化市。 2.2项目概况及建设规模:路线起于国道G222嘉临公路里程桩号K562+638处,于哈伊高铁北侧向东辟新线,终于绥巴公路里程桩号K5+933处。路线总体呈由西向东走向,全长4.605公里。路线全长4.605公里,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 2.3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工作的全部内容,并协助完成相关阶段的送审报批工作。 2.4标段划分:本次勘察设计招标内容划分为1个标段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3-10
项目详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省道(
S615)哈伊高铁绥化南站连接线新建工程勘察设计
已由
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
关于省道
(
S615
)
哈伊高铁绥化南站连接线新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黑发改交通
[2026]9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
为
绥化市交通运输局
,
建设资
金来自
政府自筹
,
出资比例
为
100%
,招标人为
绥化市交通运输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
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绥化市
。
2.2
项目概况及建设规模:路线起于国道
G222嘉临公路里程桩号K562
+
638处,于哈伊高铁北侧向东辟新线,终于绥巴公路里程桩号K5
+
933处。路线总体呈由西向东走向,全长4.605公里。路线全长4.605公里,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
2.3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
工程勘察、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工作的全部内容,并协助完成相关阶段的送审报批工作。
2.4
标段划分:本次勘察设计招标内容划分为
1
个标段。
|
标段
|
项目名称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
1
|
省道(
S615)哈伊高铁绥化南站连接线新建工程勘察设计
|
175 |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6
个月内提交成果文件
(
独立成册
)
及本项目全部施工过程所涉及的勘察设计工作,并配合招标人完成竣工验收等工作
。
2.6
质量目标要求:勘察设计符合国家、行业设计规范和标准,并通过主管部门评审及取得批复。
2.7
安全目标要求:勘察设计过程中杜绝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责任事故,减少一般安全事故,实现安全责任零死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1.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勘察及设计资质:
1
、工程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
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
或
“
工程勘察专业类
(
工程测量和岩土工程
)
甲级资质
”
。
2
、工程设计资质: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
或
“
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
”
或
“
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专业甲级
”
资质;
参与本项目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
中的工程设计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
业绩最低要求:
近五年内
(
2021
年
01
月
01
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施工图批复时间为准
)
至少独立完成过
单个不少于
5公里一级及以上公路的勘察设计工作(
公路工程指一级及以上公路新建或改扩建或养护工程项目
)
。
注:业绩要求提供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的
“
黑龙江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
或交通运输部网站
“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
查询截图。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3.1.3
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
1
人: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注
:
1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
2
、提供近三个月(
2025
年
1
1
月
-202
6
年
1
月)投标人为其依法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
3.1.4
信誉最低要求:
(
1
)
投标人在近三年
(
2023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
中不得在合同中违约且被驱逐出现场
;
(
2
)
投标人在近三年
(
2023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
中不得因为设计问题引起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处罚
;
(
3
)
本次招标不接受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24
年度或交通运输部
2023
年度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中认定为
D
级信用评价等级的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
1
)
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
(
2
)
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
(
3
)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
4
)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https
:
//www.gsxt.gov.cn/index.html
)
中
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
5
)
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
https
:
//www.creditchina.gov.cn/
)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
6
)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
(
2023
年
01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
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
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投标人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
(
https
:
//wenshu.court.gov.cn/
)
网站上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的承诺函为准
);
(
7
)
涉及正在诉讼案件且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http
:
//ggzyjyw.hlj.gov.cn/
)
”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上的
“
交易平台
”
,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6
年
02
月
14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6
年
02
月
28
日0
9
时
00
分
(
北京时间,下同
)
。注:在下载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如在下载时间截止前未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有关手续请查看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
4009980000
。
5.2
投标人未按
“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
2026
年
03
月10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上的
"
交易平台
"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3开标方式及时间:线上电子开标,开标时间同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
:
//ggzyjyw.hlj.gov.cn/
)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
https
:
//jt.hlj.gov.cn/
)
上发布。
8 . 异议的受理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
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提出异议的形式
:
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
"交易平台"提出并及时告知招标人/招标代理。监督单位、招标人、招标代理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
9
.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
绥化市
交通运输局
地址:绥化市北林区黄河北路
328号
电话:
0455-8315930
招标人:
绥化市
交通运输局
地址:绥化市北林区黄河北路
328号
联系人:
汤
先生
电话:
0455-8315921
招标代理:黑龙江
国政
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
泰山路
99号5楼
联系人:
康女士
联系电话: 0451-82278507/18704615959
电子邮箱: hlj gzxmgl @163.com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
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助察设计能力。
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勘察及设计资质
:
1.1、工程勘察资质
: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
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
或
“
工程勘察专业类
(
工程测量和岩土工程
)
甲级资质
”
。
1.2、工程设计资质
: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
或
“
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
”
或
“
工程设计公路行业
(
公路、交通工程
)
专业甲级
”
资质
;
参与本项目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
中的工程设计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
业
绩
要
求
|
|
近五年内
(
2021年01月0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施工图批复时间为准
)
至少独立完成过
单个不少于
5
公里一级及以上公路的勘察设计工作(
公路工程指一级及以上公路新建或改扩建或养护工程项目
)
。
注
:
业绩要求提供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的
"黑龙江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
或交通运输部网站
“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
查询截图。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
(
业绩最低要求
)
,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
信
誉
要
求
|
|
(
1
)
投标人在近三年
(
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
中不得在合同中违约且被驱逐出现场
;
(
2
)
投标人在近三年
((
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
中不得因为设计问题引起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处罚
;
(
3
)
本次招标不接受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度或交通运输部2023年度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中认定为D级信用评价等级的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
|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
项目负责人
|
1
|
拟派项目负责人
1人
:
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提供职称证书
。
注
:
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
(
地下结构
)
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
。
2、提供近三个月
(
2025年
11
月
-202
6
年
1
月
)
投标人为其依法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
|
注
:
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
(
地下结构
)
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
2.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资格审查条件,将被认为审查不合格。
评标办法前附表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
1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
2)
履约信誉得分较高
的投标人优先;
(
3)
技术建议书得
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
|
||||||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
响应性评审
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3)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仍具备
招标
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且其投标未影响招标公正性:
a.投标人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等证件的副本变更记录复印件;
b.投标人仍然满足
招标
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条件最低要求(资质、业绩、人员、信誉等);
c.与所投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况;与招标人也不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
4)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
7)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本项目不适用)
:
a.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b.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提供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所附的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且通过资格预审后的联合体无成员增减或更换的情况。
(
8)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11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六章
“
投标文件格式
”
的要求填写了
“
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本项目不适用)
。
(
9)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10)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
11)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
12)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
13)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
14
)
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6
)
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
||||||
|
2.1.2
|
资格评审标
准
|
(
1)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
或按照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
)
、勘察资质证书、设计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
或经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证明
)
。
(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8
)
投标人不存在不符合招标文件中其他要求的情形。
(
9
)
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
40
分
主要人员:
20
分
业绩:
25
分
履约信誉:
5
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
:
10
分
|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
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
准价。
(
1
)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
2
)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5.2.4
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
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
值(如果
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
5
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
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
3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如果投标人认为评标基准价有误,有权在第二个信封
(
报价文件
)
开标现场提出,经当场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
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
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
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
变化
。
|
||||||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
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
=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
/
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
2
位小数
|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
2.2.4
(
1
)
|
技术建议书
|
40分
|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
路
|
10分
|
投标文件须对招标项目理解、项目区域建设条件、地域特点调查和认识程度总体勘察设计思路、科学合理程度工程造价控制思路及措施等内容进行阐述。
理解的透彻性、思路的清晰性、措施的完善可行性一般的,得
6分
;
理解基本透彻、思路基本清晰、措施基本完善可行的,得
6
—
8分
;
理解透彻、思路清晰、措施完善可行的,得
8
—
10分。
|
|||
|
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
10分
|
投标文件须对本项目勘察设计特点等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理解、处理方法及措施等内容进行阐述。
认识、理解的深入性、对策措施的可行性一般的,得
6分
;
认识、理解的深入性、对策措施的可行性较好的,得
6
—
8分
;
认识、理解的深入性、对策措施的可行性好的,得
8
—
10分。
|
||||||
|
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
5
分
|
投标文件须对勘察设计工作量的认识、设计周期内的工作计划及各阶段工作安排等内容进行阐述。
内容的完善性、计划的详细性、安排的合理性一般的,得
3
分
;
内容的完善性、计划的详细性、安排的合理性较好的,得
3
—
4
分
;
内容的完善性、计划的详细性、安排的合理性好的,得
4
—
5
分。
|
||||||
|
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
|
10分
|
投标文件须对人力物力及统筹安排保障措施、服务机构设置、服务方案、进度计划控制目标、各阶段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等内容进行阐述。
方案合理性、针对性一般的,得
6分
;
方案合理性、针对性较好的,得
6
—
8分
;
方案合理性、针对性好的,得
8
—
10分。
|
||||||
|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
5
分
|
投标文件须对售后服务责任人、解决招标人各项技术问题、后续服务响应时间及满足服务要求
(
服务期、服务内容及成果等
)
的承诺等明确的售后服务管理体系保证措施进行阐述。后续服务安排合理性及保证措施可行性一般的,得
3分
;
后续服务安排合理性及保证措施可行性较好的,得
3
—
4分
;
后续服务安排合理性及保证措施可行性好的,得
4
—
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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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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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人员
|
20分
|
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
20
分
|
项目负责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得基本分
12分,加分项如下
:
1.项目负责人为正高级工程师
(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或研究员级工程师
)
的,加
2分
;
2.作为项目负责人每提供一个一级及以上公路的勘察设计业绩,加2分,最多加6分。
注
:
1.业绩要求提供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的
“
黑龙江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
或交通运输部网站
“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
查询截图。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2.项目负责人的个人业绩加分项不设年限要求
,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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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
3
)
|
其他因素
|
30分
|
企业业绩
|
25
分
|
业绩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得基本分
15分
;
近五年
(
2021年01月0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
)
独立完成的一级及以上公路项目,在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基础上每独立完成一项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
勘察
设计工作加
2.5分,最多加10分
(
公路工程指一级及以上公路新建或改扩建或养护工程项目
)。
注
:
业绩要求提供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的
“
黑龙江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
或交通运输部网站
“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查询截图。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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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履约信誉
|
5分
|
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
(
信誉最低要求
)
得
3分
;
2、2024年度被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2023年度被交通运输部认定为公路设计企业AA级信用评价等级的,加2分
;
3、2024年度被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2023年度被交通运输部认定为公路设计企业A级信用评价等级的,加1分
;
4、2024年度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2023年度交通运输部无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采用202
2
年度交通运输部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
;
5、国务院有关部门许可资质的公路设计企业初次进入黑龙江省,其信用评价等级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设计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确定;尚无交通运输部公路设计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的企业,若无不良信用记录,按A级对待;省级有关部门许可资质的公路设计企业初次进入黑龙江省,其信用等级参照企业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省级综合评价结果确定;尚无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省级综合评价的企业,若无不良信用记录,按A级对待,加1分。
6、其他情形不加分。
注
:
1.加分项不累计,只计一次最高分,本项最高得分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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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
4
)
|
评标价
|
10
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
1
)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
>
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
=
F
-偏差率
×100×E
1
;
(
2
)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
≤
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
=
F
+偏差率
×100×E
2
。
其中:
F
=10
,
E
1
是评标
价每高于
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E
2
是评标价每低于
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本项目
E
1
=1.0
、
E
2
=0.5
,
评标价最低得
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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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1.表中区间分值下限为包含,上限为不含。
2.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将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
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
对投标人的资质、勘察设计业绩、勘察设计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部
“
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
或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
黑龙江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
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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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
1.各评分因素得分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单项打分的算术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单项打分分值小数点后保留两位,计算过程及计算结果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
“
四舍五入
”
。
2.各评分因素
(
评标价评分项除外
)
得分一般不得低于其权重分值的
60%
,
且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
7人以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60%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单项打分分值小数点后保留一位,计算过程及计算结果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
“
四舍五入
”
。
3.项目负责人的个人业绩加分项不设年限要求,且与项目业绩不冲突。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