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丹阿公路同江松花江公路大桥及引道工程项目土建工程施工A1标段、A2标段、A3标段
- 项目名称: 国道丹阿公路同江松花江公路大桥及引道工程项目土建工程施工A1标段A23标段
- 项目地址: 同江市
- 范围: 2.1建设规模 本项目路线全长13.63公里,其中:新建13.63公里。全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2米,沥青混凝土路面宽度10.5米。全线共设桥梁5849.72米/3座,其中:特大桥5741米/1座,中桥108.72米/2座,涵洞13道;设互通式立体交叉1处,平面交叉10处,养护道班1处,简易停车区2处,交调站1处。 特大桥起点桩号K2604+762,终点桩号K2610+503,桥梁全长5741米,分别包括同江侧堤防背水侧引桥2x40米+3x40米预应力混凝土简支转连续箱梁,同江侧跨堤桥36.5米+65米+36.5米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梁,同江侧堤防迎水侧引桥12x(3x40米)预应力混凝土简支转连续箱梁,汊河桥55米+3x90米+55米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梁,沙洲引桥2x40+3x(3x40米)预应力混凝土简支转连续箱梁,主桥115+2x280+115米混凝土斜拉桥,绥滨侧堤防迎水侧引桥15x(3x40米)+3x35米预应力混凝土简支转连续箱梁,绥滨侧跨堤桥55米+90米+55米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梁,绥滨侧堤防背水侧引桥3x40米+2x40米预应力混凝土简支转连续箱梁,主桥跨越主河槽,绥滨侧主孔为通航孔。 本项目概算总金额12.99亿。 2.2建设地点:同江市、绥滨县。 2.3计划工期:2025年7月至2029年7月,共计48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4招标范围:本项目路基、路面、桥涵、交叉、环保绿化等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修复的全部内容。 2.5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17);竣(交)工验收依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规定,标段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质量等级优良。 2.6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坚决杜绝重大、特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减少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实现安全责任事故零死亡。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3个施工标段,各标段里程、公路等级、主要工程内容等情况见下表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6-16
项目详情
国道丹阿公路同江松花江公路大桥及引道工程项目土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国道丹阿公路同江松花江公路大桥及引道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国道丹阿公路同江松花江公路大桥及引道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黑发改交通〔 2025 〕 203 号)文件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关于国道丹阿公路 同江松花江公路大桥及引道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黑交发【 2025 】 111 号)批准,施工图设计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关于国道丹阿公路同江松花江公路大桥及引道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黑交发 [2025]136 号)批准,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来源为交通领域重点项目资金、省本级一般债券资金、地方配套资金。项目业主即招标人为黑龙江省公路建设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土建工程进行施工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和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
本项目路线全长 13.63 公里,其中:新建 13.63 公里。全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 80 公里 / 小时,路基宽度 12 米,沥青混凝土路面宽度 10.5 米。全线共设桥梁 5849.72 米 /3 座,其中:特大桥 5741 米 /1 座,中桥 108.72 米 /2 座,涵洞 13 道;设互通式立体交叉 1 处,平面交叉 10 处,养护道班 1 处,简易停车区 2 处,交调站 1 处。
特大桥起点桩号 K2604+762, 终点桩号 K2610+503 ,桥梁全长 5741 米,分别包括同江侧堤防背水侧引桥 2x40 米 +3x40 米预应力混凝土简支转连续箱梁,同江侧跨堤桥 36.5 米 +65 米 +36.5 米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梁,同江侧堤防迎水侧引桥 12x ( 3x40 米)预应力混凝土简支转连续箱梁,汊河桥 55 米 +3x90 米 +55 米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梁,沙洲引桥 2x40+3x ( 3x40 米)预应力混凝土简支转连续箱梁,主桥 115+2x280+115 米混凝土斜拉桥,绥滨侧堤防迎水侧引桥 15x ( 3x40 米) +3x35 米预应力混凝土简支转连续箱梁,绥滨侧跨堤桥 55 米 +90 米 +55 米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梁,绥滨侧堤防背水侧引桥 3x40 米 +2x40 米预应力混凝土简支转连续箱梁,主桥跨越主河槽,绥滨侧主孔为通航孔。
本项目概算总金额 12.99 亿。
2.2 建设地点:同江市、绥滨县。
2.3 计划工期: 2025 年 7 月至 2029 年 7 月,共计 48 个月,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路基、路面、桥涵、交叉、环保绿化等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修复的全部内容。
2.5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JTG F80 ∕ 1-2017 );竣(交)工验收依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 [2010]65 号)规定,标段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质量等级优良。
2.6 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坚决杜绝重大、特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减少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实现安全责任事故零死亡。
2.7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 3 个施工标段,各标段里程、公路等级、主要工程内容等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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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桩号 |
里程 (公里) |
公路等级 |
主要工程内容 |
预估金额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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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 |
K2601+900-K2604+762 |
2.862 |
二级 |
引道路基、基层 2.862 公里,曙光互通,涵洞 2 道,平面交叉 3 处,简易停车区一处。 |
1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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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 |
K2604+762-K2610+503 特大桥( 5741m ) |
5.741 |
二级 |
特大桥 5741 米,钢栈桥 5122 米,其中主桥为 790 米三塔斜拉桥,引桥 4951 米。包括桥梁主体工程及附属工程施工(不含沥青混凝土桥面铺装) |
8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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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 |
K2610+503-K2615+530 |
5.027 |
二级 |
引道路基、基层 5.027 公里及全线沥青混凝土路面,中桥 2 座,涵洞 11 道,平面交叉 7 处,简易停车区一处。 |
1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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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3.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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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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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具体工程量以施工图纸和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 资质最低要求
A1 、 A3 标段:
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 如投标人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应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http://hwdms.mot.gov.cn/ )”中的施工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A2 标段:
1. 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 如投标人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应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http://hwdms.mot.gov.cn/ )”中的施工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 业绩最低要求
近五年内( 2020 年 5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投标人完成过下列公路工程施工,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且同时满足:
A1 标段:至少独立完成过一个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路基工程施工项目。
A2 标段:至少独立完成过一座特大桥梁工程施工项目。
A3 标段:
1. 至少独立完成过一个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路基工程施工项目;
2. 至少独立完成过一个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施工项目。
注:( 1 )上述施工业绩指的是公路新建或改扩建项目(不含养护项目)的施工。( 2 ) A3 标段如单个业绩能同时满足上述条件要求的,则该业绩可分别予以认定。
3.1.3 财务最低要求
营运资金( 2024 年度流动资产 -2024 年度流动负债 + 银行专为本工程出具的银行信贷)不得少于投标人所申请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 15% 。
注:如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为未出具,可提供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营运资金以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数据为准。
3.1.4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项目经理: 1 人,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登记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项目总工: 1 人,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注: ( 1 )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公路、道路、桥梁、道桥、土建、土木、交通等专业。( 2 )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在各标段允许重复。
3.2 本次招标 2024 年度被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 2023 年度被交通运输部认定为施工企业 AA 级信用评价等级的投标人允许最多可以同时对两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允许中标一个标段( 2024 年度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和 2023 年度交通运输部无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采用 2023 年度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 2022 年度交通运输部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 。
本次招标不接受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24 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 2023 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被认定为 D 级的投标人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6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7 近三年内(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 )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为准)。
3.8 本次招标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分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 省 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 省 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相应项目,明确所投标段,在线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7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5 年 6 月 3 日 24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下同 )。 具体事项请参见“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服务指南”栏目。
4.2 未按“黑龙江 省 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3 招标文件免费提供下载。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则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本项目投标要求纸质投标文件现场递交文件,投标人应在纸质投标文件相应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递交。
5.3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 5 年 6 月 16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08 时 00 分至 09 时 00 分将纸质投标文件(须含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至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 130-2 号) 二楼 纸质开标室。
5.4 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A1~A3 标段金额 均为 80 万元人民币 / 标段 。 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网银转账、电汇或电子保函形式:①采用网银转账、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汇入与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虚拟子账户。黑龙江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系统默认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开标前 24 小时(如因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②采用电子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相关规定递交。
5.5 纸质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w.hlj.gov.cn/ )及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http://jt.hlj.gov.cn/ )网站上发布。
7 .中标候选人公示
评标结果同时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http://jt.hlj.gov.cn/ )上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3日,公示内容包括:
7.1 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工程质量、安全目标、工期 ;
7.2 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个人业绩(如有)、相关证书编号;
7.3 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7.4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7.5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与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谋取中标、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以及进行恶意投诉等投标不良行为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招标人有权申请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扣减其年度信用评价分数或者降低年度信用评价等级。
8 .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地址:黑龙江省南岗区赣水路 1 号
电话: 0451-87560052
招标人:黑龙江省公路建设中心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 113 号
联系人:柴女士
电 话: 0451-55553971
招标代理:正信伟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 235 号投资大厦 17 层
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 0451-82362805-8014/8027
电子邮箱: zhaobiaosizu@163.com
附 录 1 资格审查条件 ( 资质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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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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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 、 A3 标段: 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 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 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 如投标人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应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http://hwdms.mot.gov.cn/ )”中的施工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A2 标段: 1. 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 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 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 如投标人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应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http://hwdms.mot.gov.cn/ )”中的施工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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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资格审查条件,将被认为审查不合格。
附 录 2 资格审查条件 ( 财务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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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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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运资金( 2024 年度流动资产 -2024 年度流动负债 + 银行专为本工程出具的银行信贷)不得少于投标人所申请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 15% 。 注:如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为未出具,可提供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营运资金以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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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如果投标人最近一年度的流动资产减最近一年度的流动负债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营运资金额度,可不提供银行信贷。
2 、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资格审查条件,将被认为审查不合格。
附 录 3 资格审查条件 ( 业绩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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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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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内( 2020 年 5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投标人完成过下列公路工程施工,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且同时满足: A1 标段:至少独立完成过一个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路基工程施工项目。 A2 标段:至少独立完成过一座特大桥梁工程施工项目。 A3 标段: 1. 至少独立完成过一个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路基工程施工项目; 2. 至少独立完成过一个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施工项目。 注:( 1 )上述施工业绩指的是公路新建或改扩建项目(不含养护项目)的施工。( 2 ) A3 标段如单个业绩能同时满足上述条件要求的,则该业绩可分别予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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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上述施工业绩指的是公路新建或改扩建项目(不含养护项目)的施工。
2 、施工业绩要求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的“黑龙江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能够查询,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业绩审查时将不予认定。
3 、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资格审查条件,将被认为审查不合格。
附 录 4 资格审查条件 ( 信誉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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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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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在合同中违约且被驱逐出现场; 2 、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处罚; 3 、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4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6 、近三年内(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 )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为准)。 7 、本次招标不接受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24 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 2023 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被认定为 D 级的投标人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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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资格审查条件,将被认为审查不合格。
2 、近三年为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
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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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在岗 要 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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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经 理 |
1 |
(1)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 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 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登记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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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总 工 |
1 |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注: 1 、( 1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公路、道路、桥梁、道桥、土建、土木、交通等专业。( 2 )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在各标段允许重复。
2 、如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承诺,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任职项目上撤离。
3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投标单位的 2025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
4 、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资格审查条件,将被认为审查不合格。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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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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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 1 )评标价低的优先; ( 2 )被交通运输部( 2023 年度)或黑龙江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2024 年度)评为较高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的投标人优先(同时具有交通运输部和黑龙江省公路信用评价等级的以等级高的为准); ( 3 )主要人员和企业业绩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 4 )施工组织设计得分高的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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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2.1.3 |
形式评审 与响应性 评审标准 |
第 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 1 )投标文件按照 招标文件 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 2 )投标 文件 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 网银转账、 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保函形式递交,须满足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相关规定。 ( 4 )投标人 法定 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 5 )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 6 )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不适用) 。 ( 7 ) 投标人 的分包情况,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11 款规定; ( 8 ) 同一投标人 未对同一标段 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 9 )投标人投标标段数量符合招标公告第 3.2 款要求。 ( 10 )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 11 )投标文件封皮所示标段与投标文件中投标函上填写的标段号一致;( 12 )投标人的投标内容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明确的招标范围的相关内容。 ( 13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 14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 15 )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16 )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 17 )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3.7.4 项规定。 ( 18 )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 1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 2 )投标文件外封套所示标段与投标文件中投标函上填写的标段号一致。 ( 3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4 )投标报价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 5 )投标报价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 6 )同一投标人未对同一标段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 7 )报价文件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6 项要求,未提交调价函。 ( 8 )投标人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 9 )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4 项规定。 ( 10 )投标文件中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它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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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资格评审 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按照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证明和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不适用); ( 8 )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9 )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或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10 )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5 项规定 (适用于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的投标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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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分值构成 (总分 100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施工组织设计: 7分 主要人员: 10分 财务: 5分 企业业绩: 5分 履约信誉: 3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 7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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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的文字报价 (2) 各标段 评标价平均值B的计算 B为 标段内 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评审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85%的投标人除外;第二个信封开标现场投标报价出现投标人须知第5.2.4项所示不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的任一情形的投标人除外)的评标价按下述方法计算得出的平均值: 若m≤5,则直接计算m个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人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 若5<m≤12,则去除一个最高值(P max )和一个最低值(P min ),然后计算其余m-2个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人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 若m>12,则先从m个评标价去除一个最高值(P max )和一个最低值(P min ),被去除的一个最高值(P max )和一个最低值(P min )不再参与后续计算。然后从其余m-2个评标价中的最高值[P (m-2)max ]到最低值[P (m-2)min ]划分为从高到低10个等差报价区间,计算各个区间内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人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当投标人的评标价等于区间临界值时,列入较高一个区间计算平均值,[P (m-2)max ]列入最高区间),最后再对各区间算术平均值进行第二次 算术 平均,所得平均值即为B值(若某区间没有对应投标人的报价,则进行第二次平均时扣除相应的区间个数)。 注: m 为标段内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评审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85 %的投标人除外;第二个信封开标现场投标报价出现投标人须知第 5.2.4 项所示不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的任一情形的投标人除外)的家数。 (3)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式中: G为评标基准价 A为最高投标限价 B 评标价平均值 K为复合系数(开标时从0.30、0.35、0.40三个值中随机抽取一个值); Y为下浮系数(开标时从1.0、1.2、1.4、1.6、1.8、2.0、2.2、2.4、2.6、2.8、3.0十一个值中随机抽取一个值)。 随机抽取的系数由现场随机抽取的投标人代表抽取。系数只抽取一次,各标段共用,连续3次抽取无被抽取的投标人应答,由监督人指定抽取人。 ( 4 )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如果投标人认为本标段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经当场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 ( 5 ) 除计算差错外,评标基准价在本次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通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数量发生变化。计算差错,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① . 纯算术性四则运算差错;②未按约定的计算方法,多计或少计投标人报价。由于评标差错,导致否决投标错误,重新评标纠正等其他情况,不属于计算差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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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二位小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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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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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 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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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 1 ) |
施工组织设计 |
7 分 |
施工组织设计 |
7 分 |
施工组织设计合理,有针对性,包含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方案可行,控制措施满足施工要求。 ①一般,得基本分4.2分; ②较好,得4.2-5.6分; ③好,得5.6-7分。 注:区间分值不包含下限,包含上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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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 2 ) |
主要人员 |
10 分 |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 |
6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 ( 项目经理最低要求 ) ,得3.6分,加分条件如下: ( 1 )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加0.8分; ( 2.1 ) A1 标段: 在所有已交工业绩中,具有1个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路基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业绩,加0.8分,最多加1.6分。 ( 2.2 ) A2 标段: 在所有已交工业绩中,具有1座特大桥梁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业绩,加 0.8 分,最多加1.6分。 ( 2.3 ) A3 标段: 在所有已交工业绩中,具有1个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以标段计,至少包含路基工程 和 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的项目经理业绩,加0.8分,最多加1.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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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工任职资格与业绩 |
4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 ( 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 ,得2.4分,加分条件如下: A1 标段: 在所有已交工业绩中,具有1个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路基工程施工的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业绩,加0.8分,最多加1.6分。 A2 标段: 在所有已交工业绩中,具有1座特大桥梁工程施工的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业绩,加 0.8 分,最多加1.6分。 A3 标段: 在所有已交工业绩中,具有1个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以标段计,至少包含路基工程 和 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的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业绩,加0.8分,最多加1.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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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 3 ) |
评标价 |
70 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 1 ) 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70-偏差率×100×E1; ( 2 ) 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70+偏差率×100×E2; 其中: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1.0;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0.5。 评标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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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 4 ) |
其他因素 |
财务能力 |
5 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 ( 财务最低要求 ) ,得 3 分; 加分条件如下: 营运资金( 2024 年度流动资产 -2024 年度流动负债 + 银行专为本工程出具的银行信贷)每增加所投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 5% 加 1 分;最多加 2 分。不足 5% 整数倍部分,不计算加分。 注:如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为未出具,可提供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营运资金以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数据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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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5 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 ( 业绩最低要求 ) ,得 3 分,加分条件如下:近五年(20 20 年 5 月 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 ) A1 标段: 独立完成的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路基工程施工项目, 在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基础上,每增加 1 个,加 1 分,最多加 2 分。 A2 标段: 独立完成的特大桥梁工程施工项目, 在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基础上,每增加 1 个,加 1 分,最多加 2 分。 A3 标段: 独立完成的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 (以标段计,至少包含路基工程 和 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 项目, 在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基础上,每增加 1 个,加 1 分,最多加 2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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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信誉 |
3分 |
2024 年度被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 2023 年度被交通运输部认定为施工企业 AA 级信用评价等级的,得 3 分; 2024 年度被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 2023 年度被交通运输部认定为施工企业 A 级信用评价等级的,得 2 分。 2024 年度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和 2023 年度交通运输部无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采用 2023 年度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 2022 年度交通运输部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 2024 、 2023 年度在黑龙江省和 2023 年度、 2022 年度交通运输部均无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国务院有关部门许可资质的施工企业,若无不良信用记录,按 A 级对待,得 2 分;其他施工企业(国务院有关部门许可资质的除外)初次进入黑龙江省,其信用等级参照企业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省级综合评价结果确定;其他情形不得分。 注:得分不累加,只计一次最高分,本项最高得分 3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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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无须按照本章第 3.4.2 项和第 3.4.3 项的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第 3.4.2 项至第 3.4.5 项内容不适用。 (2) 本项目招标人设置成本价评估值C,成本价评估值作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是否“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报价”的重要参考依据。投标人报价低于成本价评估值的,投标人应当对其投标报价作出书面说明,提供投标报价单价构成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详细的清单预算、主要材料来源及价格证明材料以及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等),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时备查。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不需要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C= ( Z×0.85+∑T/N ) /2,其中: Z为最高投标限价; T为通过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且Z×0.8≤T≤Z×0.9的投标人投标报价; N为满足T的投标人数量; 当N=0时,C=Z×0.85。 通过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不会因其投标报价未参与成本价评估值C计算而被否决。 (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评审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 4 ) 3.9.1 项补充: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优先推荐各标段中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若同一投标人在两个不同的标段中均排名第一,则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该投标人在各标段投标报价金额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其为其中一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与此同时,该投标人在另一个标段中的中标候选人资格将自动失效,该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资格将由后续排名的投标人依次递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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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各评分因素(包括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得分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单项打分的算术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 7 人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单项最高分和一个单项最低分后计算)。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单项打分分值小数点后保留一位,计算过程及计算结果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2 )投标人所附人员加分业绩和企业加分项业绩中所提到的类似项目是指中国境内新建或改扩建项目,不含养护工程项目。
( 3 )投标人所附企业加分业绩应为近 5 年( 2020 年 5 月 1 日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内完成的项目业绩,超出此时间范围的业绩不加分。
( 4 )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的个人业绩加分项不设年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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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