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新区松浦大道、浦源路等 5 条道路市政给水管线改造工程设计

哈尔滨市发布时间:2026-01-30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招标计划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哈尔滨新区松浦大道浦源路等5条道路市政给水管线改造工程设计
  • 项目地址: 哈尔滨松北区,浦源路
  • 规模: 改造松浦大道给水管线总长2.68km,其中管径为DN250总长0.78km,管径为DN300总长1.9km;改造浦源路给水管线总长1.00km,管径为DN400;改造翔安北大街给水管线总长1.61km,管径为DN500mm;改造规划78路给水管线总长0.32km,管径为DN300mm;改造规划206路给水支管,其中管径为DN200总长0.75km,管径为DN300总长0.79km
  • 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新区松浦大道、浦源路等5条道路市政给水管线改造工程设计 2.2建设地点:哈尔滨松北区,浦源路(松浦大道—爱民路段)、松浦大道(中源大道—浦江路段)、祥安北大街(规划17路—万宝大道路段)、规划78路(17-16路段)、规划206路(三环路-世茂大道路段) 2.3建设规模:改造松浦大道给水管线总长2.68km,其中管径为DN250总长0.78km,管径为DN300总长1.9km;改造浦源路给水管线总长1.00km,管径为DN400;改造翔安北大街给水管线总长1.61km,管径为DN500mm;改造规划78路给水管线总长0.32km,管径为DN300mm;改造规划206路给水支管,其中管径为DN200总长0.75km,管径为DN300总长0.79km ; 包括在可研批复范围内及招标文件规定范围内的设计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提供图纸、概算书、设计说明)及后续相关技术服务等全过程工程设计服务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2-26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6-01-30 16:11:45
存证哈希值:
F6F4C45B87B569A79B9161741DCDA5E0B8013CB52F6D80D173B403401640763A
区块高度:
17848190

哈尔滨新区松浦大道、浦源路等 5 条道路市政给水管线改造工程设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SZ0101G260121002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 标项目 哈尔滨新区松浦大道、浦源路等 5条道路市政给水管线改造工程” 哈新审投〔 2024〕10 号批复 项目业主为 哈尔 滨市松北供排水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统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哈尔 滨市松北供排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黑龙江银箭正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己具备 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新区松浦大道、浦源路等 5 条道路市政给水管线改造工程设计

2.2建设地点: 哈尔滨松北区,浦源路(松浦大道 —爱民路段)、松浦大道(中源大道—浦江路段)、祥安北大街(规划 17 路—万宝大道路段)、规划 78 路(17-16 路段)、规划 206 路(三环路-世茂大道路段)

2.3 建设规模: 改造松浦大道给水管线总长 2.68km,其中管径为DN250总长0.78km,管径为DN300总长1.9km;改造浦源路给水管线总长1.00km,管径为DN400;改造翔安北大街给水管线总长1.61km,管径为DN500mm;改造规划78路给水管线总长0.32km,管径为DN300mm;改造规划206路给水支管,其中管径为DN200总长0.75km,管径为DN300总长0.79km。管材均为球墨铸铁管。新建供水管线总长度合计7.15km。配套拆除并新建包括:阀门井59座,排气井6座。并更换阀门74台

2. 4 服务 :合同签订生效后 30天,具体服务开始时间以甲方要求为准

2. 6 招标范围:包括在可研批复范围内及招标文件规定范围内的设计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提供图纸、概算书、设计说明)及后续相关技术服务等全过程工程设计服务。

注:具体内容以发包人确认的设计任务书及合同条款为准。发包人在实施过程中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有权增减部分及内容,承包人不能拒绝执行。

2. 7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 不划分标段。

2.9 本次招标控制价: 最高投标费率 6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要求投标人须 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 市政 相关专业高级 工程师及以上 职称证书, 并提供其在投标单位连续缴纳 3个月 202 5 10 月至 2025年 12 月)的养老保险 缴费 记录 (建办市函【 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性,一经招标人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中标资格。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 .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 使用数字证书登录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6 01 30 17 00 分至 2026 02 06 17 00 (北京时间,下同)。

5.2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 相关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 02 26 09 3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其投标将被否决

7.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开标方式

8.1开标时间为 2026 02 26 09 30

8.2开标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s://ggzyjyw.hlj.gov.c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8.3开标地点: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本项目开标室

9.评标、定标方式

9.1执行新区的“评定分离”评标办法,采取技术标定性评审原则,由评标专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评选出合格的投标人,采用招标文件确定的定标方式确定中标人。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11.其他

1 1 . 1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下同)不得有行贿受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 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1 1 . 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等相关责任主体投标期间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严重失信名单。以在 "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11.3投标期间,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因不良行为、或被列入黑名单记录、或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记录,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 http://jzsc.mohurd.gov.cn/home 查询结果为准)。

1 1 . 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1.5按照在招标投标领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要求,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0451-84696346、58699097;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松北区举报受理电话:0451-58795593。

12. 联系方式

招标 哈尔滨市松北供排水有限公司

址: 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镇集乐村

联系人: 关先生

话: 18348582257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银箭正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丽江路 2474号

联系人: 兰先生

话: 0451-86758888-80 09

招标投标 行政监督 受理投诉单位 :哈尔滨市松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哈尔滨市松北区 世茂 西大道 2829号

联系人:韩女士、陈女士

0451-58795593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