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伊春市地方林业高危火险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监理

伊春市发布时间:2024-04-08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招标计划公告
  •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伊春市地方林业高危火险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监理
  • 项目地址: 伊春市嘉荫县
  • 规模: 一)新建防火应急道路共计549.77公里,其中:嘉荫县新建防火应急道路359.46公里,铁力市新建防火应急道路72.99公里,金林区新建防火应急道路117.32公里
  • 范围: 一)新建防火应急道路共计549.77公里,其中:嘉荫县新建防火应急道路359.46公里,铁力市新建防火应急道路72.99公里,金林区新建防火应急道路117.32公里。(二)改造防火应急道路共计113.13公里,其中:嘉荫县改造防火应急道路82.50公里,铁力市改造防火应急道路1.52公里,伊美区改造防火应急道路18.04公里,金林区改造防火应急道路11.07公里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4-29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4-04-08 19:05:30
存证哈希值:
C4D83E9944D34036E4826ED6A16014201D13518888430B4BA0D2755E0E4D367D
区块高度:
29670708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 黑龙江省伊春市地方林业高危火险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 已由 已由 伊春市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 黑龙江省伊春市地方林业高危火险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伊 发改发 20 23 85 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伊春市林业和草原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新增国债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招标人为 伊春市林业和草原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本项目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伊春市嘉荫县、铁力市、伊美区、金林区

2.2建设规模:(一)新建防火应急道路共计549.77公里,其中:嘉荫县新建防火应急道路359.46 公里,铁力市新建防火应急道路72.99公里,金林区新建防火应急道路117.32 公里。

(二)改造防火应急道路共计113.13公里,其中:嘉荫县改造防火应急道路82.50公里,铁力市改造防火应急道路1.52 公里,伊美区改造防火应急道路18.04 公里,金林区改造防火应急道路 11.07 公里

2.3招标范围:本项目路基、路面、涵洞、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修复以及施工安全的监理及试验检测服务。

2. 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5 监理服务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24年05月0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0月20日,共169日历天,验收与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期365日历天,监理服务期共计534日历天,上 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进场日期按监理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6 质量要求: 服务质量满足《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JTG G10-2016 , 工程质量符合 国家现行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JTG F80/1-2017 ,竣 ( ) 工验收依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 2010 65 号)规定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工程质量评定为优良

2.7 安全目标要求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企业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 监理工作范围内的试验检测工作应由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类乙级及以上等级试验检测资质的单位承担,试验检测单位应持有省级或以上市场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CMA计量认证证书,若投标人不具备上述资质和证书,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委托满足上述要求的第三方对本 项目 进行试验检测,并附双方试验检测合同书或者意向书。满足上述要求的试验检测机构如果是投标人出资设立的视为投标人具备试验检测资质和证书要求。

3.1.2业绩最低要求

近五年内( 2019年1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投标人承担过下列施工监理项目,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且同时满足:

1)独立完成过1项里程不少于30km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业绩(以标段计,同时包含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

2)累计独立完成过里程不少于60km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业绩(以标段计,同时包含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

注: ①业绩要求中的施工项目是指新建或改扩建项目,如单个业绩能同时满足(1)、(2)条件要求的,则该业绩可分别予以认定。

②业绩要求在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能够查询,如在交通运输部无法查询,可以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业绩审查时将不予认定。

3.1.3 总监理工程师及试验室主任最低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 1人:

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及安全、环保培训证书(如在 2011年1月1日后取得的监理工程师资格,可不附安全、环保培训证书) ,或 交通运输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并经注册登记的《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交通运输工程) ,且已在投标人处进行从业登记,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需提供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与本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近 3个月(2024年01月至2024年03月)本企业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

试验室主任要求: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 (检测专业包含道路工程和桥梁隧道工程)或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检测专业包含道路、桥梁隧道(或公路、材料、桥梁三项)〕,且已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证书。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3.1.4本次招标不接受在2022年度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监理企业信用评价或2022年交通运输部公路监理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中被认定为D级的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投标文件采用双信封形式,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 数字证书登录 “黑龙江 公共资源交易网 ”,选择相应项目,明确所投标段,在线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下载时间为 2024年0 4 0 8 21 00 分至 20 24 04 15 21 00 分(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详见“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相关操作手册。

注:在下载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如在下载时间截止前未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 2 投标人未按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本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投标人应在线上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各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 - 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服务指南”中的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5.3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 止时间为 2024年04月29日09时30 分(即开标时间),投标人应于 投标 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上传至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

第一信封开标时间: 2024年04月29日09时30 分,上传至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中,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第一信封泄露, 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第二信封开标时间:具体开标时间以第一个信封评审结束时间为准,招标人将于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在交易平台上通知第二信封开标时间,请各投标人在开评标阶段持续关注交易平台开标页面,如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第二信封的解密等操作,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伊春市林业和草原局

址:黑龙江省伊春市

话: 0458-3878754

人:伊春市林业和草原局

址: 黑龙江省伊春市

人:纪

话:13846665800

招标代理: 中资国际 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 76-2、4、6、8号

人:田

话: 15636420220

2024年0 4 08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