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棱县红旗水库水生态治理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绥棱县发布时间:2025-08-29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项目名称: 绥棱县红旗水库水生态治理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 项目地址: 绥棱县红旗水库
  • 规模: 1)红旗水库清淤工程,清淤总土方量为380万立方米 ; 准) 2.4计划工期:2025年09月30日至2028年12月31日,共计1188日历天(含勘测、设计、施工)(此工期仅供招投标阶段投标使用,实际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 范围: 1)红旗水库清淤工程,清淤总土方量为380万立方米。(2)红旗水库渠道整治工程,计划整治红旗水库渠道长度为21公里,同时对渠道进行加固和防渗处理,防止渠道发生坍塌和漏水等情况。(3)红旗水库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包括建设闸室房1座,防洪物资仓储仓库1座、大坝坝顶道路硬化10公里、安装库区监控及库区其他配套设施。(实际建设内容及规模以设计文件为准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9-22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5-08-29 10:18:15
存证哈希值:
A468149E00914456D281100DDE0DA64054B27B2F6715D4D966DDBA84C04B67DC
区块高度:
12787331

绥棱县红旗水库水生态治理项目 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SL1207G250823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 完成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承诺书 ,资金来源为 银行贷款 ,招标人为 绥棱县兴达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 绥棱 县水务局 。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 绥棱县红旗水库水生态治理项目 EPC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地点: 绥棱县红旗水库

2.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1 红旗水库清淤工程,清淤总土方量为 380万立方米。(2)红旗水库渠道整治工程,计划整治红旗水库渠道长度为21公里,同时对渠道进行加固和防渗处理,防止渠道发生坍塌和漏水等情况。(3)红旗水库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包括建设闸室房1座,防洪物资仓储仓库1座、大坝坝顶道路硬化10公里、安装库区监控及库区其他配套设施 实际建设内容及规模以设计文件为准

2.4计划工期:20 25 09 30 日至 202 8 12 31 日,共计 1188 日历天(含 勘测、 设计、施工)( 此工期仅供招投标阶段投标使用,实际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

2.5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工作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该项目的 勘测、初步设计、 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保管、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竣工图编制及竣工资料整理、 淤泥销售 以及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等工作,并承担工程质量、进度、安全、造价控制等全面责任和试运行期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2.6质量标准:

2.6.1勘察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 勘察 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6.2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招标控制价 16451.66万元;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且满足以下要求:

1)勘测: 工程勘察 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和工程测量)乙级(含)及其以上资质;

2)设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水利行业乙级(含)及以上资质或水利专业(水库枢纽或河道整治)乙级(含)及以上资质;

3)施工:水利水电 工程施工总承包 及其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主要人员要求: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具备 水利水电 工程专业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水安 B证)。并提供在本单位连续缴纳近3个月(202 5 0 5 -202 5 0 7 月)的 养老保险 证明(建办市函【 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负责人)

3.2.2勘测负责人要求:具备岩土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含高级工程师), 并提供在本单位连续缴纳近 3个月(202 5 0 5 -202 5 0 7 月)的 养老保险 证明(建办市函【 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2. 3 设计负责人要求: 具备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含高级工程师), 并提供在本单位连续缴纳近 3个月(202 5 0 5 -202 5 0 7 月)的 养老保险 证明(建办市函【 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2. 4 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 水利水电 工程专业 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水安 B证),并提供在本单位连续缴纳近3个月(202 5 0 5 -202 5 0 7 月)的 养老保险 证明(建办市函【 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5 施工 管理人员 技术负责人 1人、工长(施工员)1人、质检(量)员1人、安全员1人。技术负责人须提供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具备水利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工长(施工员)须提供水利工程相关专业岗位证书、质检(量)员须提供水利工程相关专业岗位证书,安全员须提供 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水安 C 证) 证企相符且有效。

3.3信誉要求:

3.3.1独立或联合体 各方 的公司、独立或联合体 各方 的法定代表人、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勘测负责人、 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没有被依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

3.3.2独立或联合体 各方 的公司没有被列入经营 活动 异常名录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名单 (以 “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3.3.3独立或联合体 各方 的公司、独立或联合体 各方 的法定代表人、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勘测负责人、 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

核查路径: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 )。

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 投标人应承诺协助招标人消纳或资源化利用腐殖土总量 50%(按工程进度)。

3. 6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 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符合下列规定:

3. 7 .1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

3. 7 .2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不超过 (含三家) ,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7 .3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以及联合体成员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所有联合体成员均承担连带责任

3. 7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7.5“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相关电子招投标程序(办理报名、招标文件获取、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开标等事宜)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完成。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下载时间为202 5 08 30 00时00分至202 5 09 06 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 5 09 22 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开标时间为202 5 09 22 09时00分。

5.3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方式

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ggzyjyw.hlj.gov.cn/),按照"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完成开标程序。

6.2开标地点:绥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其他

8.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 绥棱县水务局

话: 15946180241

人: 绥棱县兴达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址: 黑龙江省绥化市绥棱县绥棱镇立新街三委

人: 马艳军

联系电话: 13945565748

招标代理: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绥化市北林区 康庄南路 105号四楼

人:陈先生

话: 16616080060

箱:yczb5559@163.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