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东宁市城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二标段

东宁市发布时间:2022-10-21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标候选人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东宁市城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二标段
  • 项目地址: 东宁市东宁镇城区范围内
  • 规模: 二标段:1.光明街雨水管道新建工程管道长度546.51米;2.繁荣街东段污水管道新建工程管道长度229.95米;3.西环路污水管道新建工程管道长度272.35米;4.纺织路北雨水管道新建工程管道长度851.39米;5.建政街雨水管道新建工程管道长度361.84米;6.兴盛街污水管道新建工程管道长度152.89米;7.东小一条路污水管道新建工程管道长度12.86米;8.污水截流井(三处)新建工程
  • 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东宁市城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二标段; 2.2建设地点:东宁市东宁镇城区范围内; 2.3建设规模: 二标段:1.光明街雨水管道新建工程管道长度546.51米;2.繁荣街东段污水管道新建工程管道长度229.95米;3.西环路污水管道新建工程管道长度272.35米;4.纺织路北雨水管道新建工程管道长度851.39米;5.建政街雨水管道新建工程管道长度361.84米;6.兴盛街污水管道新建工程管道长度152.89米;7.东小一条路污水管道新建工程管道长度12.86米;8.污水截流井(三处)新建工程 ;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包含全部工作内容 2.7计划工期:2022年11月30日(具体时间以甲乙双方签定合同为准)至2023年12月31日竣工,共计397日历天
  • 报名结束时间: 2022-11-18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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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证时间:
2023-07-04 04:08:17
存证哈希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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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高度:
19886327
黑龙江省东宁市城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二标段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NGJ(2022)001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东宁市城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以由东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已东发改投资[2022]25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债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东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诺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东宁市城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二标段; 2.2 建设地点:东宁市东宁镇城区范围内; 2.3 建设规模: 二标段:1.光明街雨水管道新建工程管道长度546.51 米;2.繁荣街东段污水管道新建工程管道长度229.95米;3.西环路污水管道新建工程管道长度272.35米; 4.纺织路北雨水管道新建工程管道长度851.39米; 5.建政街雨水管道新建工程管道长度361.84米; 6.兴盛街污水管道新建工程管道长度152.89米; 7.东小一条路污水管道新建工程管道长度12.86米;8.污水截流井(三处)新建工程。 2.4 招标控制价:二标段:7788591.94元;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三个标段。 潜在投标人可对本招标项目中的任意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中标壹个标段。 2.6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包含全部工作内容 2.7 计划工期:2022年11月30日(具体时间以甲乙双方签定合同为准)至2023年12月31日竣工,共计397日历天。 2.8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项目经理须提供在本企业缴纳连续3个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2022年07月至2022年09月份),同时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如外省未联网企业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未联网证明及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建办市函〔2019〕92 号的"六类人员"除外。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标准员1 *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劳务员1*人、资料员1*人。(带*号的为可兼任岗位,投标人须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 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注:以上人员仅要求项目经理提供相关证件,其他人员仅需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简历表及主要项目管理人员配备承诺书,无需提供相关证件。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不得存在不良行为、或被列入黑名单记录、或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记录,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结果为准)。 3.5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加承诺书,承诺本项目中所提供的电子版证件以及上传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书必须提供联系人、联系人电话及邮箱并加盖公章。在开标期间,投标人保证本承诺中提供的承诺人电话畅通,可随时解答评审专家的疑问。如电话联系不到投标人,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与其他单位无关。 3.8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下载时间为2022年10月21日23时00分至2022年10月28日23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8日上午09时00分。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 7.开标时间、开标方式及地点 7.1开标时间:2022年11月18日上午09时00分。 7.2开标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7.3开标地点:牡丹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牡丹江市东长安街70号)。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上发布。 9.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东宁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453-3683016 招 标 人:东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东宁市东兴路73号 联 系 人:纪先生 电   话:0453—3683011 代理机构:中诺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南通大街210号6楼 联 系 人:蒋先生 电   话:0451-87018886 电子邮箱:zhongnuogj@163.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