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大庆市新建东城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项目第二部分穿越G10绥满高速公路K635867工程
- 项目地址: 大庆市高新区
- 范围: 污水管线穿越G10绥满高速公路K635+867工程为新建污水厂配套进出水管线,进厂污水管线沿翔安大街、安萨路敷设,出厂管线沿安达路敷设。污水管线穿越G10绥满高速公路里程桩号为K635+867,交叉角度76度,套管顶进穿越长度70米。采用泥水平衡的施工方法,管线敷设在套管内穿越公路。管线穿越公路处顶管采用钢筋混凝土圆管涵,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套管内直径2米,管壁厚0.2米,每节长2米。每节套管中间位置预留4个注浆孔,套管混凝土采用C50,钢筋保护层厚度30毫米,钢筋牌号采用HPB300、HRB400标准。主要工程量:顶管70米,临时便道300米,土方3600平方米、围堰排水40米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1-02
项目详情
(穿越
G10绥满高速公路K635+867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JTSG0507G241209001001001
本招标项目
黑龙江省大庆市新建东城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项目第二部分(穿越
G10绥满高速公路K635+867工程)
(以下简称
“本项目”)
初步设计已由大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庆
发改发【
202
4
】
229
号
文件(关于黑龙江省大庆市新建东城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项目第二部分初步设计的批复)批复,施工图设计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
黑交发
【
202
4
】
214
号
文件(
关于大庆市东城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项目污水管线穿越绥满高速公路一阶段施工图设计
的批复)批复
,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和市财政资金。招标人为
大庆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大庆市高新区
2.2
项目概况
:
污水管线穿越
G10绥满高速公路K635+867工程为新建污水厂配套进出水管线,进厂污水管线沿翔安大街、安萨路敷设,出厂管线沿安达路敷设。污水管线穿越G10绥满高速公路里程桩号为K635+867,交叉角度76度,套管顶进穿越长度70米。采用泥水平衡的施工方法,管线敷设在套管内穿越公路。管线穿越公路处顶管采用钢筋混凝土圆管涵,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套管内直径2米,管壁厚0.2米,每节长2米。每节套管中间位置预留4个注浆孔,套管混凝土采用C50,钢筋保护层厚度30毫米,钢筋牌号采用HPB300、HRB400标准。主要工程量:顶管70米,临时便道300米,土方3600平方米、围堰排水40米。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图纸内全部内容及缺陷责任修复。
2.4
计划工期:
202
5
年
01月10日—2025年4月30日,共110日历天,
上述计划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合同条款规定执行。
2.5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应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JTG F80/1-2017),竣(交) 工验收依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 号)规定,标段交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为
合格
。
2.6
安全目标: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
一
个标段
:
2.8
控制价:
203.46万元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
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
属于《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
[2011]114号)中名录范围内的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
)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企业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
(
1)
项目经理: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
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并持有有效的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且无在岗项目;为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
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
的社保
(基本养老保险)
缴费证明
,
应至少包含
2
024年8
月至投标截止日之间任意
连续
三个月
,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及双方签订的合同
。
(
2)
项目总工:
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有效的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岗项目;为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
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
的社保
(基本养老保险)
缴费证明
,
应至少包含
2
024年8
月至投标截止日之间任意
连续
三个月
,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及双方签订的合同
。
注:
(
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交通工程、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
2)
无在
岗
项目
(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
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3.1.
3投标人
业绩最低要求
:无
3.1.4
财务最低要求:
(
1)2023年度的流动比率(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
(
2)营运资金(2023年度流动资产-2023年度流动负债+银行专为本工程出具的资金证明\银行信贷\银行保函等)不得少于投标人所申请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15%。
3.1.5信誉最低要求: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
(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截图时间须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含)以后,截图须显示查询时间)
(2) 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截图时间须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含)以后,截图须显示查询时间)
(3)近三年内(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本条
“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
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以
“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
以投标人提供的
承诺函为准)
。
(
4)本次招标不接受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3年度或交通运输部2023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
价中认定为
D级信用评价等级的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尚无交通运输部或黑龙江省省级信用评价的企业,若无不良信用记录,按A级对待。)
3.2
本项目施工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
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本次招标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
式。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
请
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
网
(
http://ggzyjyw.hlj.gov.cn/
)
”进行
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
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下载时间
为
202
4
年
12
月
10
日
18
时
00
分
至
202
4
年
12
月
18
日
00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注:在下载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如在下载时间截止前未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4.2
投标人未按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1
本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投标人应在线上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各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
“交易平台
-
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服务指南”中的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5.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01
月
02
日
09
时
00
分(即开标时间),投标人应于该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上传至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
第一信封开标时间:
2025
年
01
月
02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按照交易平台提示对上传至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解密等操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第一信封解密失败等情况,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第二信封开标时间:具体开标时间以第一个信封评审结束时间为准,招标人将于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在交易平台上通知第二信封开标时间,请各投标人在开评标阶段持续关注交易平台开标页面,如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第二信封的解密等操作,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重要说明:本项目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工作,并安排线上远程开标。投标人在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时,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第一信封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如需填报价请用
“0”代替。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七、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将评标结果
同时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hljggzyjyw.org.cn/)”网站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
3日。
将公示以下内容:
7.1
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及工期;
7.2
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
7.3
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7.4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7.5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7.6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招
标
人:
大庆市
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大庆市龙凤区秀水路
3号
联
系
人:张
女士
电
话:
0459-
6995543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广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服务外包园
A5号楼三单元五楼
联
系
人:张
女士
电
话:
0459-8
973336
该招标项目监督部门:大庆市龙凤区发展和改革局
地
址:
大庆市龙凤区龙政路
1号
电
话:
1350489512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
4009980000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