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寿县2024年城镇居民燃气配套基础设施新建项目监理

延寿县发布时间:2024-10-29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延寿县2024年城镇居民燃气配套基础设施新建项目监理
  • 项目地址: 延寿县城镇内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11-19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4-11-02 07:13:41
存证哈希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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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825

延寿县 2024年城镇居民燃气配套基础设施新建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项目 编号 SZJL0109G2410290010010 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寿县 2024年城镇居民燃气配套基础设施新建项目监理 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延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政府自筹 。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延寿县 2024年城镇居民燃气配套基础设施新建项目监理;

2.2 建设地点:延寿县城镇内;

2.3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

2.4 监理服务期限: 2024年11月2 2日 2025年10月31 日,共计 344 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 5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 6 招标控制价: 49.29万元

2. 7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 8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单;

3.1.3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 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出具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文件。

3.2. 2投标人项目管理监理人员配置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格式提供相应承诺书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3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3.1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 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 “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 总监理工程 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3. 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 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 图纸等材料。下载时间为 2024年10月30日00时00分至 2024年11月 06 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 件递交方式为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4年11月19日09时30分 。网上递交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 2开标时间:同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7.3开标地点 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 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 。(投标人无需到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延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延寿县延寿镇南吉盛路 78号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 13804633966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芊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跃兴街 252-30号4单元4层2号(住宅)

联系人: 先生

话: 18646167257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 延寿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址:延寿县延寿镇南吉盛路 78号

话: 0451-53022631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