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2023年第二批水土流失治理项目勘察设计服务
- 项目地址: 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
- 范围: 2.1项目名称: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2023年第二批水土流失治理项目勘察设计服务 2.2项目地点: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 2.3招标范围:治理侵蚀沟148条的勘测设计 2.4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 2.5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规程及技术标准执行,提供合格成果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8-09
项目详情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SL0204G230717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已
由
黑龙江省水利厅以黑水发〔
2023〕92号
《
关于下达
2023 年度第二批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水土流失治理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
》批准
建设,资金来源为
中央财政投资及地方配套资金
。
招标人为
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水利站
,招标代理机构为
齐齐哈尔市中龙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对
该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
2023年第二批水土流失治理项目勘察设计服务
2.2项目地点:
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
2.3招标范围:治理侵蚀沟
148
条
的
勘测
设计
2.4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
15个工作日
内
完成
2.5
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规程及技术标准执行,提供合格成果
。
2.
6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
划
分标段
2.
7
招标控制价
:最终
批复勘测
设计
费的
1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核
发的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测绘资质
(工程测量)
乙级及以上资质及工程设计水利专业(灌溉排涝)乙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服务的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3.
4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
“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结果截图为准,若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3.
5
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失信惩戒对象名单,以信用中国(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截图为准,若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失信惩戒对象名单,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3.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两条规定,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8
资格审查方式:本
项目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
相关内容
,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
.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下载时间为
2023年
07
月
18
日
16
时
00分至2023年
07
月
24
日
1
6
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
4
.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招标文件。
5
. 投标文件的递交
5
.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08
月
09
日
09时00分,投标
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
.2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其投标将被否决。
6
.
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
7.
开标方式
7
.1开标时间
:
2023
年
08
月
09
日
09时00分
;
7
.2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http://www.hljggzyjyw.org.cn/)
上
发布
。
9.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水务局
招标单位:
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水利站
单位地址:
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鑫园小区
10号楼
联
系
人:
芦伟
电
话:
0452-6672360
代理机构:
齐齐哈尔市中龙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龙华路
142号
联
系
人:
刘先生
电
话:
0452-7654321
、
15663332015
电子邮箱: zlzbdl@126.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