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桦川县新峰种业有限公司水稻良种繁推一体化建设项目
-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川县星火乡燎原村
- 规模: 厂房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建筑结构为桩基础,主体为钢结构
- 范围: 2.1工程名称:桦川县新峰种业有限公司水稻良种繁推一体化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川县星火乡燎原村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9-01
项目详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已由
桦川县新峰种业有限公司进行企业投资备案书批准
通过
公司组织股东会议
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
桦川县新峰种业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为
黑龙江省国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为
企业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桦川县新峰种业有限公司水稻良种繁推一体化建设项目
2.
2
建设地点: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川县星火乡燎原村
。
2.
3
建设规模:
厂房
建筑面积
3000平方米,建筑结构为桩基础,主体为钢结构。
2.
4
招标控制价:
628
6
052.78元。
2.
5
计划工期:
2025年
9
月
5
日-
2025年
11
月
8
日,共计
65
日历天
(上述开、竣工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
6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2.
7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划分
1个标段
。
2.
8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
施工总承包三
级(含
三
级)及以上
并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
(含二级)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证,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
并
提供近三个月
202
5
年
5
月
-202
5
年
7
月
本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明细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依法不需要缴纳养老保险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以上人员为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及
聘用
协议,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最低配备:
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
2023〕2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
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
人员数量满足最低配备标准要求,文件中其它要求不作为资格审查条件
)
。
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
承诺本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的;
在施工过程中,如不满足施工要求,招标人有权利要求中标人增加管理人员,中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增加本企业在职施工人员。
3.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
5
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自行到
“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近三年(
2022年
至公告发布之日
)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内容: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如有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提供查询截图
)。
3.
6
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提供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在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或
“信用中国”对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进行信用查询(
提供查询截图
),若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
.7
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w.hlj.gov.cn/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
为
2025年
8
月
11
日
17
时
00分至2025年
8
月
18
日
17
时
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支付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
线上
递交,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
2025年
9
月
1
日
0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5.3招标文件如有答疑、澄清、补充通知等,将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在网上查阅、下载,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由于投标人未及时下载而影响投标人正常参与投标活动的后果自负。
6.开标方式、时间
6.1线上开标,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
http://ggzyjyw.hlj.gov.cn/
),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6.2线上开标时间为:
2025年
9
月
1
日
09时00分
;
6.3开标场所:佳木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8号楼)。
6.
4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w.hlj.gov.cn/
)上发布。
8.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8.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8.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
9.
其他
9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材 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提倡投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和投诉。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
.2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454-6715112,举报邮箱:jmszbb@126.com。
9
.3掌握、发现在佳木斯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和建设等方面存在围标串标、违法发包、转包及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等问题证据、线索的,可向市住房和 城乡建设建局举报,举报材料应实名并附有效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受理部门将严格保护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反映和举报应实事求是,线索清晰,对真实性负责,严禁诬告陷害或蓄意损害他人利益,一经查实将追究法律责任。举报电话:0454-6715112,举报邮箱:jmszbb@126.com。
9.4依法依规加大对串通投标、违规发包转包、明招暗指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规范对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投标资质要求,通过开展公平性竞争审查,清理针对不同所有制、 不同地域投标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门槛。如果发现以上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454-6715112,举报邮箱:jmszbb@126.com。
9.5凡在本市参与建设工程项目的中标企业,1.如遇到“用工难”问题,可拨打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服务专线0454-3986686或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为招投标中标企业提供用工服务的通知》中扫描工作人员二维码。2.如遇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合同签订、用工管理、劳动争议处理等问题,可拨打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服务专线0454-3986650或微信小程序添加佳木斯劳动人事微仲裁。3.如需采购建筑主材产品,可参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布的建设项目采购产品服务清单,链接地址(
https://ggzyjyw.hlj.gov.cn/xwdt/001003/20231009/8ee5bedc-6d5e-4926-9a4a-ee8cfccc8976.html)。
4.如遇“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等问题,可以联系佳木斯市各银行申请办理中标贷款业务,贷款融资银行业务咨询链接(
https://ggzyjyw.hlj.gov.cn/zcfg/002006/20240329/f4e7214e-b5ce-4f27-8e60-e4bd37e46466.html)
9.6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和服务企业效能提升突破年行动有关部署,进一步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效率,降低企业交易成本,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进一步推广电子保函应用(有需求的企业可点击链接查询(
https://ggzyjyw.hlj.gov.cn/xwdt/001002/20250418/e787e21f-a487-47fc-9626-a1cc30a05835.html)
10
.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桦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
0454-3822825
招标人:桦川县新峰种业有限公司
地
址:桦川县星火乡燎原村
联系
:王先生
电
话:
13734526678
电子邮件:
42711641@qq.com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国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新玛特商厦五单元十楼
1002 室
联
系
人:
赵女士
电
话:
0454-8640162
电子邮件:
395504685@qq.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