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亚布力林业局有限公司二手车辆转让项目竞价交易公告
-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亚布力林业局有限公司二手车辆转让项目竞价交易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8-25
项目详情
黑龙江省亚布力林业局有限公司
二手 车辆转让项目 竞价公告
黑龙江省亚布力林业局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转让方 ) 拟转让持有资产,并委托 黑龙江森工碳资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碳资产 )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转让是本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本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本转让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获得相应批准。
3、本转让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材料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本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本转让方义务。
5、本转让方负责对委托公开 竞价 转让项目基本条款的解释,并承担相应责任。
6、本次转让资产如涉及权属过户,转让标的竞价结束后,转让方将配合受让方办理相关权属过户。
7、本转让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本转让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一)标的情况说明:
1 、本次转让的车辆均无重大事故,车辆详情见标的 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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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车辆交割日前车辆所欠费用由转让方承担;交割后车辆所欠费用由受让方承担。所有已经查实的车辆违章罚款及扣分工作转让方均已处理完毕,车辆交割前如出现新的车辆违章罚款及扣分继续由转让方进行处置。 3、自公告发布日起至公告结束期间转让方负责车辆的展示,保证以车辆实际情况全面、真实地进行展示,如出现任何问题由转让方承担责任,转让方保证各意向受让方均可到场了解车辆情况。 4、本次转让的机动车辆所有人为 黑龙江省亚布力林业局有限公司 ,本次转让的机动车辆一切资产处置权利由 黑龙江省亚布力林业局有限公司 行使,在车辆转让过程中产生的一切问题由 黑龙江省亚布力林业局有限公司 承担。 5、车辆以现状进行展示和移交,车辆情况由意向受让方自行判断,请意向受让方根据车辆展示时的现状自行咨询相关部门了解过户事宜及条件,意向受让方报名即视为已了解过户的事宜及条件, 碳资产公司 对此不作任何承诺。 6、所有标的最终以交割时转让方现场指认为准,移交中出现的问题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协商解决,在与受让方签署车辆转让 《协议书》后,转让方将与受让方一并前往办理车辆更名过户手续,具体手续由受让方自行办理,所需相关税、费均由受让方全部承担(包括按规定应由转让方承担的各种税、费)。 7、本次转让的所有车辆未提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视同未交纳车辆购置税,转让成交后由受让方承担车辆购置税。 8、竞价结束后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检车费、过户费用、相关滞纳金等一切费用,如转让方原因导致车辆无法更名过户,由转让方承担上述费用。 9、本次转让的车辆原有机动车号牌在办理更名过户时由相关部门收回,重新换发新的机动车号牌。 10、转让方承诺在更名过户手续完成后,转让方再行交付车辆,如转让方在更名过户手续办理完成前将车辆交付受让方,由此产生了的一切问题由转让方承担。 11、转让方承诺所提供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合法,如有不实引起的法律责任由转让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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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车辆名称及规格型号 |
生产厂家 |
登记日期 |
评估价值 /元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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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布力林业局车辆 1 |
大众汽车牌 SVW77180HJ |
上海大众 |
2014-02-21 |
1800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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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布力林业局车辆 2 |
丰田陆地巡洋舰 JTEHT05J |
一汽丰田 |
2006-09-20 |
4200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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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布力林业局车辆 3 |
陆地巡洋舰霸道 JTEBL29 |
丰田 |
2008-12-26 |
3500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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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布力林业局车辆 4 |
江铃牌 JX1021PSDA4 |
江铃汽车 |
2016-01-01 |
9000 |
1 |
标的详情请下载公告下方附件:标的清单。
(二) 瑕疵说明、重大事项提示及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1、本次转让的范围以 大庆中大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的庆中大评报字( 2025)第254号评估报告为准 ,虽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的评估,但相关资料可能有误,仅供参考。
2、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应至现场仔细、认真勘察,对转让标的的法律及标的状况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并对标的已知和隐性瑕疵做出客观判断,黑龙江森工碳资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对此不做任何承诺。
3、黑龙江森工碳资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将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但并不表明能够对转让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 进行了全部揭示。公告内容由转让方提供,黑龙江森工碳资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对标的所作的介绍说明,仅供参考,不作为碳资产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转让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转让标的移交的凭证。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 或转让方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转让方承担。
4、转让方规定时间内,各意向受让方均应到现场了解标的情况,转让方负责对标的实际情况全面、真实地进行展示,在展示期间所出现的任何问题由转让方负责承担,意向受让方于现场查看时签署现场查看确认书,报名时提交报名材料至平台。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 受让方资格条件
1、 意向受让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竞价结束后林业局会对中标人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
2、意向受让方须向碳资产提交有效报名材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转让成交后,如碳资产或转让方发现受让方提供的材料有造假、作弊、欺诈等行为的,本次转让结果无效,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5.竟买人因自身资质不符参与竞买,须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 注意事项
1、标的车辆的交付由转让方负责,在更名过户手续完成后,转让方再行交付车辆,交付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转让方负责和受让方协商解决,与 黑龙江森工碳资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无关。 ( 二手车辆:其中黑 L03999不带车牌出卖。 )
2、转让的标的以现状进行交割,所有标的最终以交割时转让方现场指认为准。
3、其他事项由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的车辆转让《协议书》中约定。
4、转让标的竞价(报价)结束后,受让方不得以转让标的网站公告内标的描述信息为依据要求转让方补齐所有物品或要求退还保证金、 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
5、转移登记手续,按照主管部门机动车登记规定办理。
6、 竞买人须认真了解竞价标的现状及瑕疵,现场查验标的,并到相关部门核查档案、欠费及相关情况,报名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标的现状及瑕疵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如未了解竞价标的现状(包括瑕疵),由此可能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和经济损失自行承担。
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转让方可终止标的的竞价活动,并通知竞买人:
1 ). 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 ) .标的公告有重大错误,转让方请示行为批准部门批准后;
3 ) .因政府、转让方有特殊需求,经请示行政批准部门批准后;
4 ) .应当依法终止竞价活动的其他情形。
8、 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转让方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1 ) .竞得人拒绝或逾期签署领取《成交确认书》;
2 ) .在被明确为竞得人后,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 车辆转让《协议书》 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
3 ) .转让方对受让方有资格要求的,在被明确为竞得人后,经转让方进一步核验发现不符合资格要求的;
4 ) .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段参与竞价;
5 ) .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
9、 转让方负责资产交接前的保管工作,资产处置涉及的税费由竞得人负责承担。
10、 黑龙江省亚布力林业局有限公司 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11、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
12. 参与本次竞价的意向竞买人需自备性能良好可接入互联网的电脑,并及时缴纳保证金,如因意向竞买人原因导致出现无法登录、操作延迟等不可归责于本公司及平台的事由时,由意向竞买人自行承担责任。鉴于网络报名流程需经严格审核,为确保报名顺利进行,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报名而出现审核延误、资料不全等突发状况影响您的竞价资格,建议竞买人提前一天安排报名及保证金缴纳事宜,因卡点报名导致无法缴纳保证金或无法参与拍卖的自行负责。
(五) 竞价流程
1. 注册账号。 意向受让方须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统一认证平台( https://ggzyjyw.hlj.gov.cn/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 ),在用户登录页面进行注册(自然人参与项目报名,个人用户类型选择 “ 自然人 ” ;法人参与项目报名,用户类型选择 “ 竞买人 ” ),并按照操作要求完善注册信息和诚信信息,提交后等待验证通过( 1. 无需下载手册中的驱动安装程序,从账号密码界面登录即可。 2. 自然人 首次注册需要在电子件管理处按要求上传身份证及人像照 ;竞买人 首次注册需要在电子件管理处按要求上传上传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诚信承诺书、公司银行账户 ( 如有授权还须上传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 ), 全部上传成功后再提交。 3. 因周末平台不进行账号审核, 建议 受让方 在 2025 年 8 月 22 日前 完成 注册平台账号 ,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参与审核及保证金缴纳流程,因个人原因延期注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受让方个人承担。
2. 学习系统操作。 验证通过后,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公告期内,到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 “ 线上培训 ” 和 “ 服务指南 ” 中下载《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竞买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竞买人》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竞价系统》,自行学习标的报名和竞买保证金缴纳、标的竞价等相关事宜(无需下载手册中的驱动安装程序,从账号密码界面登录即可)。
3. 报名。 意向受让方登陆 “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统一认证平台 ” ,选择 “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点击 “ 权益交易 ” ,选择交易标的(在右上方搜索栏中搜索想报名标的),进行在线报名、 自然人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签章或加盖手印后的 协议书、声明书及现场查看确认书 (公告中的附件 1 自然人报名二手车材料 ),以公司注册的竞买人需提交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签章或加盖手印 / 公章 后的 协议书、声明书及现场查看确认书 (公告中的附件 2 法人报名二手车材料 ),如有授权委托人需写委托说明并上传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 缴纳保证金。报名成功并经核验通过后,可缴纳竞买保证金,在平台中选择 “ 缴纳保证金银行 ”—— 点击 “ 生成子账号 ” 。意向竞买人须在保证金截至时间前将竞买保证金( 2 万元)足额以本人(公司)名下银行卡(账户),通过转账的方式缴纳至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号(须使用竞买人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库中填写并核验通过的基本账户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缴纳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超过缴纳时间则视为报名无效)。
注: ( 1 ) 不能以现金形式直接转入虚拟子账号。
( 2 ) 每个人的虚拟子账号不同、且每次生成的子账号也不同,请在转账之前在系统中确认好自己的转账名称及账号,个人原因缴纳失败,后果自负。
( 3 ) 收款名:
示例 :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
( 从头到尾转账名字要打全,括号也要带上,括号为中文全角,每个人转账账号名称的每个字都不一样,请仔细核对。 )
5. 竞价资格确认。转账成功后需点击 “ 保证金缴纳确认 ” ,显示:交易成功,查询成功。竞买保证金缴纳成功后,点击《资格确认书》及打印回执,即可在系统中 “ 我的项目 ” 里选择标的,从标的右下加显示我要报价,进行报价。注:竞买人不进行资格确认流程,无法参与竞价。
(六) 交易时间
1.标的公告时间:
2025年 8 月 15 日 17 时 00 分至2025年 8 月 25 日 17 时 00 分
2.竞拍标的报名截止时间:
2025年 8 月 25 日 12 时 00 分
报名截止之后无法继续报名,且无法进行材料修改,但审核工作还在继续,若上传材料正确,只需等待审核通过即可。
3.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
2025年 8 月 26 日 9 时 00 分
所有参与竞价的人员,必须在 2025年 8 月 25 日 12 时 前 报名自己想要参与的所有标的,并且成功缴纳保证金后,才可参与竞价,否则无法参与当天的竞价!
4.标的展样时间
2025年 8 月 16 日 9 时 00 分至2025年 8 月 25 日 12 时 00 分
5.标的自由竞价时间(具体竞价时间请看标的清单)。
6.标的询问期时长: 1 分钟
7.标的延时竞价时间:
延时竞价时间在自由竞价结束后立即开始。
(七) 报价规则
1.竞买人须在系统中认真阅读《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勾选同意后方可在线报价。
2.信息披露期满后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成交方式(须参与报价);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网络竞价方式成交。
3.本次竞价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即受让方)。
4.本次竞价以加价方式进行报价,每次加价幅度为竞价阶梯的整数倍。
5.竞买人须在自由竞价阶段内出1次有效报价,若不出价,则无法进入延时竞价阶段;若在自由竞价阶段内只有1位竞买人出有效报价,则该竞买人为竞得人(即受让方),不进入延时竞价阶段。
6.竞买人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
7.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报价相同的,确认先提交报价者为该竞价价格的出价人。
8.此项目分为自由竞价和延时竞价两个环节,在自由竞价期间,如有价格变动,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9.自由竞价环节结束后,进入询问期。竞买人如在询问期内同意延时竞价,询问期结束后立即进入延时竞价环节,可继续竞价;竞买人如在询问期内不同意延时竞价,则不能参与后续竞价。
具体规则如下:一个报价周期为 120 秒倒计时循环,若一个周期内价格发生变动,则倒计时重新计算,直到某个周期,无人响应报价,则上一周期最高出价者即为竞得人(即受让方)。
(八) 成交结果签订及费用说明
1.受让方须按照转让方要求签署并领取《成交确认书》(携带身份证及其他证明文件)。委托他人代签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成交确认书》对转让方和受让方具有法律效力,转让方改变成交结果或受让方放弃竞得标的的,应承担法律责任。
2.受让方需按以下流程完成费用缴纳及合同签订:在《成交结果公示》发布后2个工作日内,须持《成交确认书》同步办理两笔费用缴纳:
① 向 黑龙江省亚布力林业局有限公司 一次性缴纳中标竞价款(以最终中标价格为准);
② 向黑龙江森工碳资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账户支付 竞价总额 2% 的转让服务费。 交纳 方式 : 添加碳资产客服微信获得服务费转账账号(微信号: 181 2367 7891。此号非电话号,请勿拨打。客服号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3. 竞价成交价即为该标的总价款,未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在成交确认 5-10个工作日内以不计息方式退回。竞得人(即受让方)的竞买保证金,在竞得人按合同约定价款一次性支付完成后,由转让方发起以不计息方式退回。
4. 竞得人三个工作日内不能缴齐全部款项的,一律视为 “中标违约”(无效中标),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5. 竞得人一经签订合同,即确认对所竞得的 标的 价格均认可,对竞价规则、竞价程序、相关规定和竞价结果均无异议, 竞价结束后 风险由 竞得人 自行承担。
(九) 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展示时间、地点:亚布力林业局。意向受让方须在 2025年8月16日9:00至2025年8月25日12:00 (工作时间)到标的现场,详询公告下方展示联系人及电话)进行现场勘察,提醒意向受让方注意:如未能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合格的报名材料并且在规定时间内到转让方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勘察并上传《现场查看确认书》则无法参与该项目,请意向受让方合理安排时间。
1.项目联系人及电话:张作徽 13633687950 孙刚 13684659511
2.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及技术咨询电话
业务受理电话: 0451-85975678 技术支持电话: 4009980000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 ,节假日除外。
黑龙江森工碳资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25 年 8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