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安路至衍福寺公路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发布时间:2022-06-02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标公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哈安路至衍福寺公路建设项目监理
  • 项目地址: 肇源县民意乡,地处北纬45.51°~45.45°,东经124.46°~124.47°范围内
  • 规模: 线路全长7.293公里,路基宽度7米、9米、9.8米,土路肩宽度0.5米,行车道宽6米、8米、8.8米
  • 范围: 1.建设地点:肇源县民意乡,地处北纬45.51°~45.45°,东经124.46°~124.47°范围内。 2.建设规模:线路全长7.293公里,路基宽度7米、9米、9.8米,土路肩宽度0.5米,行车道宽6米、8米、8.8米。建设性质为提质改造。上述内容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资额:1347.9231万元,监理服务费为20万元;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4.质量标准:服务质量满足《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G10-2016),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17),竣交工验收依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规定,标段工程交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工程质量评定为优良。 5.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 报名开始时间: 2022-06-02
  • 报名结束时间: 2022-06-23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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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安路至衍福寺公路建设项目已由肇源县交通运输局 以源交发【 2022 69 号文件批复,在黑龙江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项目代码: 2204-230622-04-01-250848 ),资金来源为上级投资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肇源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肇源县民意乡,地处北纬 45.51 °~ 45.45 °,东经 124.46 °~ 124.47 °范围内。

2. 建设规模:线路全长 7.293 公里,路基宽度 7 米、 9 米、 9.8 米,土路肩宽度 0.5 米,行车道宽 6 米、 8 米、 8.8 米。建设性质为提质改造。上述内容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资额: 1347.9231 万元 ,监理服务费为 20 万元;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4. 质量标准:服务质量满足《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JTG G10-2016 ,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JTG F80/1-2017 ),竣交工验收依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 2010 65 号)规定,标段工程交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工程质量评定为优良。

5. 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招标范围

开工日期

交工日期

工期(天)

监理费上限(万元)

JT0501G220530001002

哈安路至衍福寺公路建设项目监理

监理招标

2022 6 28

2022 8 30

63

20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同时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1 、资质最低要求:具备公路工程丙级监理资质。

2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资格要求: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其他国家级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专业为公路工程专业,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工程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

3 、其他监理人员资格要求:

1 )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人员要求:试验室主任 1 人,持有交通运输部公路质量监督机构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业监理工程师 1 人,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以上资格,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人员要求:试验室主任 1 人【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专业为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具有监理人员培训证书,工程监理企业书面聘任文件】;专业监理工程师 1 人,【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专业为公路工程相关专业), 2 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具有监理人员培训证书,工程监理企业书面聘任文件,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授权文件】。注:执行黑建规范〔 2018 1 号文件。

2 )以上人员仅为完成本项目实施的最低人员要求,招标人保留要求监理人按工程实际需要增派人员的权力,监理人应无条件执行,由此产生的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4 、其他要求:

1 )项目机构成员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项目机构成员为均为本单位在职员工的承诺,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有退休人员,需在承诺中说明。项目机构成员年龄不能超过 65 周岁。开标结束后,对预中标候选人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等情况,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2 )项目机构成员无在建项目,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5 、信用要求:

1 )至投标截止时间,企业状态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或经营异常企业,招标人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投标。企业状态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最新公示信息为准。

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及经营异常企业的网站查询截图(截图中需体现网站名、投标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查询结果、查询日期等信息),结果查询时间为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方为有效。(查询方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首页→在搜索框内输入投标人名称→点击查询→点击查询到的投标人名称→在投标人企业基础信息页面分别点击“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后分别完整截图保存 )

曾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投标单位在开标前已经移出的可以参与本项目投标。

2 )信用中国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作为不合格的投标企业,不得参与投标。提供“信用中国”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navPage=0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站查询截图(截图中需体现网站名、投标单位名称、查询结果、查询日期等信息),结果查询时间为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方为有效。(查询方式:信用中国网站首页→在搜索框内输入投标人名称→点击搜索→点击“失信被执行人”后完整截图保存)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 、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因受到行政处罚、失信惩戒措施仍在限制投标惩戒期内的投标人投标。

8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招标人将对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书承诺事项进行核实,如发现承诺内容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将视为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其涉嫌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移送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理。

9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

、投标

1 . 投标截止时间: 2022 06 23 09 00

2 . 现场投标地点 : 线上开标

、招标文件的领取

1 . 领取时间: 2022 06 02 日至 2022 06 23 ( 法定节假日除外 )

2 . 领取地点:请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221.209.152.208/TPBidder )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 .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 0 . 00 元每标段。

、其他说明

1 、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 2022 06 13 09 00

2 、招标人澄清截止时间: 2022 06 14 09 00

3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 0.2 万元。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电汇、转账、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合同或保险单。

(一)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通过大庆市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系统向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由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以本单位对公账户名义,且以转账方式缴纳(必须由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出),不接受企业或个人以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包括直接将现金存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上的行为),不得以其他单位或以个人名义代交。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缴纳并保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到账时间为准。请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中“查看保证金页面”页面,按照页面展示的该标段的户名、开户行、子账号进行保证金缴纳。

(二)若投标人以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需登录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中,点击“纸质保函上传”,选择已报名的标段编号,将纸质保函的电子件上传进系统中。由招标代理在开标环节进行查看

(三)若投标人以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合同或保险单方式缴纳,缴纳方式参照(二)。

(四)投标人以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函文本按《关于印发工程保函示范文本的通知》(建市【 2021 11 号)要求执行,本次招标只接受独立保函。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保函,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五)本项目要求,保函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届满之日后不少于 90 日。

(六)本项目接受电子保函,投标人进入“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通工程”中,在“业务查询”页面中进入“保函申请 / 查询”,通过“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平台”申请并开具电子保函

注:请投标单位掌握好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未按上述要求提交保证金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4 、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5 、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发布公告的媒介

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http://www.hljggzyjyw.org.cn/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221.209.152.208// 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以及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肇源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人地址:大庆市肇源县

招标人联系人:熊女士

招标人联系电话: 0459-8210850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鼎鑫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外包园 A3 2 单元 502

代理联系人:韩女士

代理联系电话: 0459-8972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