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铁锋经济开发区孵化器项目设计、咨询、测绘

黑龙江省发布时间:2022-06-21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黑龙江铁锋经济开发区孵化器项目设计咨询测绘
  •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铁锋区黎明街东侧,东风路北侧
  • 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10栋标准化厂房,厂房总建筑面积50000平米 ; 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编制)、咨询、测绘等
  • 报名结束时间: 2022-07-13
  • 开标时间: 2022-07-13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3-07-18 11:52:51
存证哈希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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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高度:
20304523

黑龙江铁锋经济开发区孵化器项目设计、咨询、测绘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FJ0200G220617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黑龙江铁锋经济开发区孵化器项目设计、咨询、测绘 已由 齐齐哈尔铁锋区 发展改革 和工业信息科技局 发改发 [20 22 ] 03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齐齐哈尔鹤东产业新区投资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一般债券资金和地方匹配 资金 ,招标人为 齐齐哈尔鹤东产业新区投资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 、咨询、测绘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 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 10栋标准化厂房,厂房总建筑面积50000平米。建设相关外网配套设施

2.2建设地点: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铁锋区 黎明街东侧,东风路北侧

2.3标段划分 划分标段

2.4资金来源及投资估算: 一般债券资金和地方匹配 资金 ;投资估算 约为 17000 万元。

2.5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按 投资估算 约为 17000 万元 作为收费基数, 以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 2002年修订本)、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号)、财政部、国家测绘局关于印发《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及有关细则的通知(财建[2009]17号)的设计、咨询、测绘相关收费标准计取服务费的56%作为招标控制价。

2. 6 设计 服务期限 2022年7月15到2022年8月 13日,共30日历天 。(以实际方案确定后 30日历天为准)

2. 7 招标范围 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 )算编制)、咨询、测绘等

2. 8 设计质量: 达到国家设计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 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要求投标人须具 投标申请人须在国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和工程测量测绘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和工程测量测绘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提供有效 的资质证书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 设计单位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 作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名。联合体成员需具备 3.1 条件。

3.2.2 作为联合体投标的,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必须附有详细的联合体协议书。

3.2.3 联合体协议书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联合体成员共同授权一名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中与招标方的联系工作;

B 、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在本项目中的责任和义务;

3.2.4 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 .1凡 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 ,使 用数字证书登录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 202 2 06 21 16 00 202 2 0 7 13 9 00 (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5 .2 招标文件 免费 ,售后不退 。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 免费 下载。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 202 2 07 13 09 00 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2 逾期 递交 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时间为 202 2 07 13 09 00 分。

7. 踏 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7.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 开标方式

方式一: 该项目 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齐齐哈尔鹤东产业新区投资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卜奎南大街 787 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企业孵化中心 409

联系人 : 何先生

电话 : 13694526668

招标代理机构 : 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 齐齐哈尔市 龙沙区新明大街 32

邮政编 :16 1000

系人 : 孙女士

电话 : 13846294686

11. 招投标监督

11 .1.1 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地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长青家园 D 15 号楼

11 .2 投诉受理

11 .2.1 市营商环境监督举报中心

电话: 0452-2412346

邮箱: qsysjts@163.com

11 .2.2 齐齐哈尔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

地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劳卫路 18

电话: 0452-2427457

邮箱: 3182631299@qq.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