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木兰县2024年第三批农村公路危桥改造提质改造工程监理
- 项目地址: 木兰县
- 规模: 庆木公路至乔家公路里等21条共计50.6公里,危桥改造项目白杨木7号桥等14座共计472.48米等,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 范围: 2.1项目名称:木兰县2024年第三批农村公路危桥改造、提质改造工程监理; 2.2建设地点:木兰县; 2.3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庆木公路至乔家公路里等21条共计50.6公里,危桥改造项目白杨木7号桥等14座共计472.48米等,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 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及缺陷责任内的监理服务工作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4-18
项目详情
木兰县 2024年第三批农村公路危桥改造、提质改造工程 监理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HHZB-2025006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木兰县 2024年第三批农村公路危桥改造、提质改造工程 已由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以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转发下达交通运输部 2024年第三批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农村公路)的通知》(黑交发【2024】365号) 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木兰县交通运输局 以 《木兰县交通运输局关于 2024年公路提质改造工程(第三批)施工图设计的批复》 (木交发【2024】17号) 、 《木兰县交通运输局关于 2024年危桥改造工程(第三批)施工图设计的批复》 (木交发【2024】18号) 文件批准 ,建设资金来自 车购税及一般债券 。招标人为 木兰县农村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 (以下简称“招标人 ”),监督人为 木兰县招标投标工作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为 黑龙江海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 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木兰县 2024年第三批农村公路危桥改造、提质改造工程监理 ;
2.2建设地点:木兰县;
2.3 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 庆木公路至乔家 公路 里等 21条共计50.6公里,危桥改造项目白杨木7号桥等14座共计472.48米等,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2. 4 监理 服务期限 : 其中施工阶段监理期 202 5 年 5 月 1 日 -202 5 年 1 1 月 3 0 日,共 214 日历天 。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期 12个月。实际工期及服务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2.5监理范围: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及缺陷责任内的监理服务工作。
2.6质量要求:服务质量满足《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16),工程质量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及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标段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
2.7安全目标:满足国家、交通运输部及黑龙江省相关规定,无安全责任事故。
2.8标段划分:监理招标不划分标段。主要内容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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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名称 |
里程 (公里) |
主要工作内容 |
控制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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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木兰县 2024年第三批农村公路危桥改造、提质改造工程监理 |
21条路共计50.6公里;14座桥共计472.48米 |
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及缺陷责任内的监理服务工作 |
1080116.66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无不良业绩;且满足以下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监理能力的企业。
( 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颁发的 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证书。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 2 )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交通运输部核准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交通运输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并经注册登记的《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交通运输工程),同时 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且为本单位注册在职人员。
( 3 )信誉要求
①本项目不接受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3年度公路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2023年度全国公路从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中认定为D级信用评价等级的施工监理单位提出的投标申请;
注: 1.2023年度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无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以2022年度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准。
2.公路施工企业初次进入某省级行政区域时,其信用等级按照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确定。尚无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的公路施工企业,若无不良信用记录,可按A级对待。
3.2023年度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2023年度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不一致的,以较低的为准。
②须提供投标人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以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结果为准,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③须提供投标人本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结果为准,对属于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④投标人不得在合同中违约、被驱逐出现场、亦不曾因任何原因而被废除合同,如有不良纪录,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投标文件采用双信封形式,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相应项目,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 5 年 3 月 28 日 23 时 00分至202 5 年 4 月 2 日 23 时 00分(北京时间)。
注:在下载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如在下载时间截止前未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4.2 投标人未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组织现场踏勘及召开投标预备会,届时请投标单位自行现场踏勘,招标人将予以配合,费用自理。
5.2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递交工作。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 5 年 4 月 18 日 0 9 时 30分(即开标时间),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安排线上开标人员进行线上开标及解密投标文件,未按时参加线上开标及解密文件的投标人,投标被否决。
5.3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5.4第一信封开标时间:202 5 年 4 月 18 日 09时30分
第二信封开标时间:具体开标时间以第一个信封评审结束时间为准,请各投标人在开评标阶段持续关注交易平台开标页面,如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第二信封的解密等操作,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5.5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重要说明:本项目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工作。投标人在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时,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第一信封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w.hlj.gov.cn/)”网站上发布
七 . 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次招标公告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w.hlj.gov.cn/)”上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 不少于 3日。将公示以下内容:
7.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及工期;
7.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
7.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7.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7.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八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木兰县招标投标工作监督管理领导 小 组办公室
招标人:木兰县农村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木兰县
联系人:曹 冶
电 话: 0451-57097098
招标代理: 黑龙江海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道里区群力第六大道与朗江路交叉口君康大厦写字楼 503室
联 系 人: 张淑芬
电 话: 13936636373
邮 箱 : hljhhzb@126.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