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岭区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松岭区发布时间:2026-03-23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项目名称: 松岭区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
  • 项目地址: 松岭区
  • 规模: 本项目涉及提质改造农村公路5条,项目路线全长21.258公里,公路等级执行原有公路二、三级标准,设计速度为30km/h,具体内容如下: 1.松岭林业局至绿水林场公路提质改造工程,路线起点位于松岭林业局,终点位于绿水林场,路线全长1.948km
  • 范围: 2.1项目名称:松岭区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 2.2建设地点:松岭区; 2.3建设规模:本项目涉及提质改造农村公路5条,项目路线全长21.258公里,公路等级执行原有公路二、三级标准,设计速度为30km/h,具体内容如下: 1.松岭林业局至绿水林场公路提质改造工程,路线起点位于松岭林业局,终点位于绿水林场,路线全长1.948km ; 本项目路面及交安等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修复及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的全部内容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6-03-23 17:23:19
存证哈希值:
FBF2F8D58314F13B7154E84A819C90DBC1EA12E2775B996C953DD829E6CD368B
区块高度:
19781809

松岭区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

中标候选人 公示

项目名称

松岭区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

JT1307G260224001001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松岭区公路建设指挥部

招标人

联系电话

0457-3321637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建管家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电话

13804846658

大兴安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03.23

2026 03 23 2026 03 26

投标最高限价(元)

8830914.00

中标候选人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质量

工期

投标报价(元)

综合评 得分

1

大兴安岭弘升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符合国家现行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JTGF80/1-2017) 和《公路工程竣 ( ) 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 ( 交公路发 [2010]65 ) 的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 ; 竣工验收工程质量评定合格

本项目计划工期 90 日历

( 计划期 :

2026 6 1 日至 2026 8 30 )

880002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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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黑龙江北荣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符合国家现行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JTGF80/1-2017) 和《公路工程竣 ( ) 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 ( 交公路发 [2010]65 ) 的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 ; 竣工验收工程质量评定合格

工期 :90 日历天

88132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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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黑龙江顺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符合国家现行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JTGF80/1-2017) 和《公路工程竣 ( ) 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 ( 交公路发 [2010]65 ) 的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 ; 竣工验收工程质量评定合格

工期 :90 日历天

88165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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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名: 大兴安岭弘升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职务

姓名

执业或职业资格

职称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职称专业

级别

项目负责人

邵立柱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2232021202212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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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总工

王金玲

黑龙江省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B112320051

道路桥梁与隧道工程

工程师

第二名: 黑龙江北荣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职务

姓名

执业或职业资格

职称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职称专业

级别

项目负责人

高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2232020202123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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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总工

尹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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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与桥梁

工程师

第三名: 黑龙江顺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职务

姓名

执业或职业资格

职称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职称专业

级别

项目负责人

王廷宇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2232021202512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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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总工

董秀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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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桥

高级工程师

第一名: 大兴安岭弘升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项目负责人

呼中区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2023 年呼中区日常养护小修保养项目

2023 9 9

2024 5 1

本工程为三级公路养护工程。补充新里程碑 50 个、百米桩 300 个,警示桩刷新 21000 个,沥青混凝土修补路面 8362 平方米,沥青混凝土罩 16200 平方米,镀锌钢波纹管 104m ,路面清雪 142.7 公里。

2687967

董海波

呼中区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呼中区 2023 年省道日常养护第二批及 2024 年省道日常养护工程项目

2024 10 10

2025 6 6

本工程为三级公路养护工程。养护路段全长 222.599km ,其中 S218( 连崟一兴华 ) 130.653km ,为水泥混凝土路面, S301( 十八站一室韦 ) 91.946km ,其中水泥路段长为 10.578km+1.448km ,砂石路段长为 51.522km+28.398km ,公路线型为公路三级公路标准。本次养护工程主要设计内容如下 : 水泥混凝土路面维修、桥梁维修、警示桩刷漆、波形梁护栏、标志牌、凸面镜、防火道旗、波纹钢管涵、打草、香化、挡冰墙、浆砌片石护坡、桥梁检测、清雪。

7741000.48

董海波

呼中区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呼中区 2025 年省道日常养护、小修工程

2025 7 1

2025 9 19

浆砌片石排水沟、浆砌片石护坡、沥青混凝土修补路面、砂石路面维修、波纹钢管涵、桥梁维修、波形梁护栏、标志牌、标线、里程碑、百米桩。

7596171.98

王金玲

第一名: 大兴安岭弘升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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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名: 大兴安岭弘升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 项目总工 类似业绩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项目负责人

呼中区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呼中区 2023 年省道日常养护第二批及 2024 年省道日常养护工程项目

2024 10 10

2025 6 6

本工程为三级公路养护工程。养护路段全长 222.599km ,其中 S218( 连崟一兴华 ) 130.653km ,为水泥混凝土路面, S301( 十八站一室韦 ) 91.946km ,其中水泥路段长为 10.578km+1.448km ,砂石路段长为 51.522km+28.398km ,公路线型为公路三级公路标准。本次养护工程主要设计内容如下 : 水泥混凝土路面维修、桥梁维修、警示桩刷漆、波形梁护栏、标志牌、凸面镜、防火道旗、波纹钢管涵、打草、香化、挡冰墙、浆砌片石护坡、桥梁检测、清雪。

7741000.48

董海波

第二名: 黑龙江北荣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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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名: 黑龙江北荣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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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名: 黑龙江北荣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 项目总工 类似业绩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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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名: 黑龙江顺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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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名: 黑龙江顺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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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名: 黑龙江顺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 项目总工 类似业绩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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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决投标 情况

投标人名称

投标报价(元)

否决投标 原因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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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需公示的内容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姜宇

联系方式: 13804846658

监督部门名称及监督电话

行政监督部门:松岭区交通运输局

联系方式: 0457-3321170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 中标候选人 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 中标候选人 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 . 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4 . 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