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安市互联网+食品产业孵化园食品机械装备孵化园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一期4#、6#、8#标准化厂房、连廊1、连廊2及附属配套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宁安市发布时间:2024-06-20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项目名称: 宁安市互联网食品产业孵化园食品机械装备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一期468标准化厂房连廊1连廊2及附属配套工程
  •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宁安市工业园区规划二路以东
  • 范围: 2.1项目名称:宁安市互联网+食品产业孵化园食品机械装备孵化园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一期4#、6#、8#标准化厂房、连廊1、连廊2及附属配套工程) 2.2项目地点:黑龙江省宁安市工业园区规划二路以东、规划十街以南、规划一路以西、规划九街以北的宁安市工业示范基地起步区地块,项目区域东至宁安市中草药加工厂西至规划二路,南至规划九街,北至规划十街 ; 本项目建设一期4#、6#、8#标准化厂房、连廊1、连廊2及附属配套工程,建筑面积为12080.06㎡,全部内容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3-06-25 14:20:13
存证哈希值:
D818A52A56488A8F0FDAE2F922301044A253D62B63A2B9DF7338B114D44638E7
区块高度:
19742328

宁安市互联网 + 食品产业孵化园食品机械装备孵化园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一期 4# 6# 8# 标准化厂房、连廊 1 、连廊 2 及附属配套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宁安市互联网 +食品产业孵化园食品机械装备孵化园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一期4#、6#、8#标准化厂房、连廊1、连廊2及附属配套工程) 招投标会议已于 2023 4 06 09 00 分在牡丹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召开,按招标文件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方式已确定预中标人。如有问题或异议,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均可进行投诉。投标人投诉时,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提交投诉书。

一、项目名称: 宁安市互联网 +食品产业孵化园食品机械装备孵化园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一期4#、6#、8#标准化厂房、连廊1、连廊2及附属配套工程)

二、项目编号: FJ0304G230310001001

三、 建设内容包括: 本项目建设 一期 4#、6#、8#标准化厂房、连廊1、连廊2及附属配套工程 ,建筑面积为 12080.06㎡, 全部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四、建设地点: 黑龙江省宁安市工业园区规划二路以东、规划十街以南、规划一路以西、规划九街以北的宁安市工业示范基地起步区地块 ,项目区域东至宁安市中草药加工厂西至 规划二路,南至规划九街,北至规划十街

五、招标方式:公开

六、中标信息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为:

第一名:黑龙江省牡丹江林业工程有限公司 得分: 77.47

价: 27413993.08

质量标准: 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计划 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23年04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2月30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25 5 天。 (具体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注册建造师姓名及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张光明 注册证书编号:黑 223101007870

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第二名:黑龙江柏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得分: 74.37

预中标价: 27451248.85

质量标准: 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计划 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23年04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2月30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25 5 天。 (具体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注册建造师姓名及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袁德龙 注册证书编号:黑 2232021202204294

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第三名:河南林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得分: 68.80

价: 27477959.84

质量标准: 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计划 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23年04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2月30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25 5 天。 (具体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注册建造师姓名及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卓林 注册证书编号: 241161689640

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七、被否决投标人:无

八、公示时间: 2023 4 10 日至 2023 4 12

九、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以上结果公示三天,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投标人应首先将异议函原件(需由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在规定公示截至时间前送达以下招标人指定的异议受理人 ( 天津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超过公示期限的异议将不予受理。投标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 10 日内持招标人答复及投诉书,向投诉受理人提出投诉。

十、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 宁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人:陈主任

话: 0453-7806688

人: 宁安市工业信息科技局

址:黑龙江省 宁安市

人: 万女士

话: 0453-7623511

招标代理:天津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址:牡丹江市西安区万达华府B区9-116号

人:李女士

话:0453-6380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