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Z1310002505451001
二、项目名称: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备购置项目公开招标
三、中标(成交)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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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编号:Z1310002505451001
分包名称: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备购置项目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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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供应商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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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供应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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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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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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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博实计算机网络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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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广阳区凯创大厦第1幢2单元17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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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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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31003785710159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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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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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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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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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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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备购置项目
规格型号:
智能访客机
(
智能访客系统
V3.0)TIM-300S
、
智能核验闸机
(
智能访客系统
V3.0)IFB-B2-P2/H
、
MD-- 5030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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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董志勇(主任)、崔晏铭(采购人)、东文琪、贾增卫、王建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无
七、公告期限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