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通路与观潮路交口等路口安装信号灯、电子监控项目(二次)公开招标交易公告
- 项目名称: 厂通路与观潮路交口等路口安装信号灯电子监控项目
- 概况: 1.项目编号:DGZCG-(2025)85号 2.项目名称:厂通路与观潮路交口等路口安装信号灯、电子监控项目(二次) 3.项目预算金额:140.0547万元,项目最高限价(如有):140.0547万元 4.项目单位: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5.采购需求: 序号标的名称预算金额(万元)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序号:1标的名称:厂通路与观潮路交口等路口安装信号灯、电子监控项目(二次)预算金额(万元):140.0547数量:1批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2-03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2-09
- 开标时间: 2025-12-30
项目详情
厂通路与观潮路交口等路口安装信号灯、电子监控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 : DGZCG-[2025]85号
2.项目名称: 厂通路与观潮路交口等路口安装信号灯、电子监控项目(二次)
3.项目预算金 额: 140.0547 万元,项目最高限价(如有) : 140.0547 万元
4.项目单位: 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5.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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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名称 |
预算金额 (万元)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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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厂通路与观潮路交口等路口安装信号灯、电子监控项目(二次) |
140.0547 |
1批 |
详见招标文件 |
6.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6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2 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1)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承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条件、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为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 : 2025 年 12 月 03 日至 2025 年 12 月 09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2:00 ,下午 12:00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 http://www.hebpr.cn/)。
3.方式: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行下载,请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方式、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 间: 2025 年 12 月 30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 间)。
2.地点 : 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厅。
3. 递交方式: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 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依据《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全面开展远程异地评标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评审和“远程异地”评标。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7.2凡 有意 参 加 投 标 者, 可 在 河 北 省公 共 资 源 交易 服 务 平 台 (网 址 : 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7.3本项目将采用全流程电子交易无纸化开标评标,供应商提供的资格文件等所有资料均须以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形式附在投标文件中,不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及资料。 7.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单位无需到现场,详情请查看招标文件。 7.5监管单位:大厂回族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电话:15373292608。 交易中心服务责任人:张大超,地址:大厂县高新区创业大厦二层,电话:0316-8836057。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地 址: 大厂县城北辰西街 107号
联系方式: 刘亚军 0316-88396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河北沐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 河北省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夏垫镇南寺头村 191号
联系方式: 张艳如 0316-89218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艳如
电 话: 0316-89218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