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城区排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一期)EPC工程总承包

廊坊市发布时间:2026-03-13来源: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廊坊市城区排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一期EPC工程总承包
  • 项目地址: 河北省廊坊市区东安路
  • 规模: 否可以理解为项目经理业绩承揽过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或者施工业绩或者设计业绩均认可? 回复:是
  • 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24689.0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20037.19万元,建设规模:(一)雨水工程:东安路(北凤道-爱民东道)、西昌路(北凤道-新源道大皮营引渠)、建设南路(瑞丰道-南龙道)、益民道(和平路-东安路)敷设d1000-d2800钢筋混凝土雨水主管道,总长度约4630米,同步建设雨水泵站1座,规模2m3/s ; EPC工程总承包,包括完成本项目设计所需的资料搜集、施工图设计及相关配合服务,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并配合建设单位接受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参与竣工验收,质量保证期内的缺陷修复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2-28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3-05

项目详情

廊坊市城区排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一期) EPC工程总承包答疑澄清

一、说明

1、本《答疑澄清文件》作为原《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原《招标文件》与本《答疑澄清文件》有不符之处,以本《答疑澄清文件》为准。

二、答疑内容

1、技术标(暗标)部分的编制是满足招标文件中关于暗标的编制要求还是按照“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样式进行编制?

1)如“标题一~标题六”和“表1~4”标题均为居中设置,在技术标(暗标)编制时是否也需要居中设置,同时字体是否需要设置成加粗样式?

2)表格样式是否与招标文件保持一致?字体是否加粗?空格是否需要保持一致?

3)表2劳动力计划表中“单位:人”的位置是否与招标文件保持一致?

回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0技术暗标编制说明要求执行。

2、技术暗标编制说明中“颜色要求:所有文字、图表均为黑色”,请问均为黑色是否指不出现彩色内容即可?图片是否可以设置为灰度图片(如下)是否满足要求?

回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0技术暗标编制说明要求执行。“ 1.封面和目录要求:正式投标文件中,技术标(暗标)部分不做封面和目录。2.版面要求:A4纸张大小。3.颜色要求:所有文字、图表均为黑色。4.字体要求:标题及正文部分所用文字均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图、表内的字体及字号不作要求;全部使用中文标点;所有字体均不得出现加粗、加色、倾斜、下划线等标记。5.排版要求:页边距要求上边距 2.5 厘米,其余均为 2 厘米;不得设置目录;正文行间距为固定值 30 磅;文字内容(含正文标题、正文及表格标题)统一设为左对齐;首行缩进 2 字符,不得有空格;段落前后不设置空行;不得设置页眉、页脚和页码。6.其它:除满足上述各项要求外,投标文件暗标部分均不得出现投标人的名称和其它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可能被辨别出投标人身份的任何标记。不符合上述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3、企业资格业绩是否满足符合文件要求的1、设计+施工业绩或2、工程总承包业绩即可?

回复: 是,本工程相类似业绩是指满足 “1、完成的设计服务费26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的设计项目业绩(以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时间为准)和完成的合同金额20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意见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时间为准);”或“2、完成的合同金额2026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EPC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意见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时间为准)”

4、中小企业声明函是否只针对施工单位,由联合体负责施工的成员填写即可?

回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3签字或盖章要求”执行。

5、我单位为大中型企业,现阶段通过分包意向实现预留份额的,具体分包企业名单是否可以中标后确认,现阶段只提供分包意向承诺书是否可以,无需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若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是否需要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回复: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由投标单位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自行添加,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投标人拟分包给中小微企业的,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是否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即可?

回复:按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自行编制。

7、除联合体协议书外,投标文件落款处是否填写联合体牵头单位名称,盖牵头单位章即可?

回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3签字或盖章要求”执行。

8、 投标函附录中第四条分包的约定内容,专用合同中关于此部分内容过多是否可以填写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回复:由投标单位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行编制。

9、招标文件第130页提到,“2.9投标人须提供工作量清单报价并逐页加盖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投标人(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人员均可)单位自有造价人员能够编制价格清单的须附该人员的身份证、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证书原件扫描件,投标人委托造价咨询单位编制价格清单的须附双方签署的委托协议、注册造价工程师身份证、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 请问提供工程量清单报价,是指提供招标文件第121页到第129页(二)价格清单2.1-2.8报表即可吗?并逐页加盖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可以是加盖鲜章然后扫描吗?

回复:按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自行编制。

10、招标文件P3“3.11”括号中“注: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业绩可以是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者监理业绩,业绩规模不做要求”是否可以理解为项目经理业绩承揽过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或者施工业绩或者设计业绩均认可?

回复:是。

11、招标文件P12“3.7.4招标文件份数”中提到电子加密文件采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北省版本)”制作,招标文件P19“10.14电子招标投标”中却要求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廊坊版)”,请明确以哪版制作软件为准?

回复:两个版本是同一制作软件,均可使用。

12、我公司属于大型企业,按招标文件P141要求,无需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只填写“(十)《大中型企业分包意向承诺书》”,可该承诺书后的注解却要求:“...须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明确中小企业分包商的所属类型...”。

基于上述形式冲突我公司是否要填写 “(九)《中小企业声明函》”?

回复: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由投标单位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自行添加,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投标人拟分包给中小微企业的,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