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邢台市发布时间:2026-03-19来源: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采购项目公告
  • 项目名称: 清河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 概况: 清河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60.6.198.121:8888/sszt-zyjyPortal/)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3月3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2026CJ-021 项目名称:清河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1227296.22元 最高限价:1227296.22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的全部内容的施工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3-20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3-26

项目详情

项目概况

清河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60.6.198.121:8888/sszt-zyjyPortal/)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3月31日9时00分 (北京时间) 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2026CJ-021

项目名称:清河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1227296.22元

最高限价:1227296.22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的全部内容的施工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3月20日至 2026年3月26日, 0:00:00-12:00:00-12:00:00-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60.6.198.121:8888/sszt-zyjyPortal/),免费自行下载磋商文件。

方式: 其它

售价: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3月3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3月3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采购人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在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进行电子开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网上虚拟大厅参与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竞争性磋商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从“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上自主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潜在供应商未从 “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上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疑问应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当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文件为准。

2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清河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地址: 清河县

联系方式: 王晓清 0319-8166195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邢台宁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北省邢台市襄都区开元北路225号开元生活广场C座712室

联系方式: 王亮 0319-3666861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亮

电 话:0319-36668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