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生态环境局秸秆禁烧视频监控系统运行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公告
- 项目名称: 张家口市生态环境局秸秆禁烧视频监控系统运行服务
- 概况: HB2025094670010016项目名称:张家口市生态环境局秸秆禁烧视频监控系统运行服务预算金额:25760000.00最高限价:25760000采购需求:1.前端视频监测服务(含3年电费、传输费、搭载承重费、运维费);2.市级综合管理设备续保服务;3.市级综合平台技术支撑及服务;4.监控服务人员10人;5.等保三级测评服务;服务要求:视频监控内容存储时间不低于30日;做到随时调取的技术支撑;做到保障和省、县区系统的顺畅对接服务;保障平台系统的正常运行。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三年。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以上采购需求第一条:前端视频监测服务、第二条:市级综合管理设备续保服务、第三条:市级综合平台技术支撑服务,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占比40%,其中小微企业占比60%。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2月25日至2026年03月02日,08:30-12:00-13: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szj.hebei.gov.cn/hbggfwpt/)。方式:其它售价: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6年03月1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szj.hebei.gov.cn/hbggfwpt/)。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⑴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⑵代理服务费不收取。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执行。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⑷中小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不执行。执行方式: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⑸本项目为“双盲”评审:评审专家统一从全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施评审专家“盲抽”;采购项目“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⑹本项目为远程异地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投标过程中无需提供任何纸质材料和证明材料原件。⑺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过市场主体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CA)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和投标软件;具体操作如下:访问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市场主体登录后选择“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进入系统后选择左侧“业务管理”菜单下的“交易文件下载”,找到对应项目获取交易文件。未完成注册的供应商,请访问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注册登记并验证通过后,按照上述方式获取文件,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37、0313-7680600。⑻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请及时关注网站本项目的撤销、变更等公告。⑼本项目支持使用“政采贷”,即各潜在供应商如需低息、无抵押、无担保银行贷款,可通过“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查找融资政策和贷款合作银行,并与意向合作银行联系。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张家口市生态环境局本级地址:张家口市经开区纬三路6号环保大厦联系方式:李亚宣0313-408309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张家口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张家口市站前西大街16号联系方式:张晨0313-768060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乔永立电话:0313-7680613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2-25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3-02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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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B2025094670010016 项目名称: 张家口市生态环境局秸秆禁烧视频监控系统运行服务 预算金额: 25760000.00 最高限价: 25760000 采购需求: 1.前端视频监测服务(含3年电费、传输费、搭载承重费、运维费); 2.市级综合管理设备续保服务; 3.市级综合平台技术支撑及服务; 4.监控服务人员10人; 5.等保三级测评服务; 服务要求:视频监控内容存储时间不低于30日;做到随时调取的技术支撑;做到保障和省、县区系统的顺畅对接服务;保障平台系统的正常运行。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起三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以上采购需求第一条:前端视频监测服务、第二条:市级综合管理设备续保服务、第三条:市级综合平台技术支撑服务,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占比40%,其中小微企业占比6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2月25日至 2026年03月02日, 08:30-12:00-13:30-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szj.hebei.gov.cn/hbggfwpt/)。 方式: 其它 售价: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3月1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szj.hebei.gov.cn/hbggfwpt/)。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⑴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⑵ 代理服务费不收取。 ⑶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 号)文件执行。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⑷ 中小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不执行。 执行方式: 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⑸ 本项目为“双盲”评审:评审专家统一从全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施评审专家“盲抽”;采购项目“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⑹ 本项目为远程异地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投标过程中无需提供任何纸质材料和证明材料原件。 ⑺ 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过市场主体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CA)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和投标软件;具体操作如下:访问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市场主体登录后选择“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进入系统后选择左侧“业务管理”菜单下的“交易文件下载”,找到对应项目获取交易文件。未完成注册的供应商,请访问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注册登记并验证通过后,按照上述方式获取文件,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37、0313-7680600。 ⑻ 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请及时关注网站本项目的撤销、变更等公告。 ⑼ 本项目支持使用“政采贷”,即各潜在供应商如需低息、无抵押、无担保银行贷款,可通过“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查找融资政策和贷款合作银行,并与意向合作银行联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张家口市生态环境局本级 地址: 张家口市经开区纬三路6号环保大厦 联系方式: 李亚宣 0313-408309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张家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张家口市站前西大街16号 联系方式: 张晨 0313-76806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乔永立 电 话: 0313-76806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