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高新区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定州高新区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设计
- 项目地址: 标准化厂房位于高新区长安路东侧
- 规模: 本项目总占地约94亩,主要建设满足生产、仓储等多功能使用的门式钢架建筑五座,孵化器一座,总建筑面积约8.2万平米,包括项目道路硬化、绿化、室外管网、消防等附属设施并配套建设项目周边道路
- 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39000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占地约94亩,主要建设满足生产、仓储等多功能使用的门式钢架建筑五座,孵化器一座,总建筑面积约8.2万平米,包括项目道路硬化、绿化、室外管网、消防等附属设施并配套建设项目周边道路 ; 定州高新区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建设内容的全部设计服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和竣工阶段的配合、设计变更等与本工程相关的技术工作;配合招标人在项目审批过程中的相关工作等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2-26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1-04
项目详情
定州高新区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定州高新区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设计 已由 定州市行政审批局 以 定行审项审许〔2025〕123号 、定行审项招标许〔2025〕2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北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39000 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占地约94 亩,主要建设满足生产、仓储等多功能使用的门式钢架建筑五座,孵化器一座,总建筑面积约 8.2 万平米,包括项目道路硬化、绿化、室外管网、消防等附属设施并配套建设项目周边道路。项目涵盖万明路、瑞园路、信人出场路、安业街、赵村路、中投道路六条道路工程,以及绿化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工程和交通设施工程的建设。建设地点: 标准化厂房位于高新区长安路东侧、万明路南侧;标准化厂房孵化器位于高新区长安路东侧、唐南西路北侧。建筑功能:用于生产和仓储。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366.8万元。 服务期限: 90 个日历天,从 2026 年 03 月19日起至 2026 年 06 月 17日止(具体开始时间以出具勘察成果文件为准)。质量标准:合格,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 。 ??2.2招标范围: 定州高新区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建设内容的全部设计服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和竣工阶段的配合、设计变更等与本工程相关的技术工作;配合招标人在项目审批过程中的相关工作等。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资质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同时具备以下两项资质:①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 : 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高级及以上建筑工程系列技术职称。 ??3.1.3其他要求 : 投标人及拟派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新成立的公司需提供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库【2022】19 号中有关规定,本项目预留采购份额的40%面向中小企业,其中60%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须分包给中小企业的份额不低于总预算金额的40%,且分包给小型、微型企业的份额不得低于承诺分包给中小企业份额的60%(含联合体中的中小微企业所占份额)。如分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分包意向协议书》,分包意向协议书中须分别写明分包给中小企业合同份额所占比例及金额;如投标人为中小企业的,直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即可。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总数量不超过 2 家;(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的职责分工;本次招标须以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委派;(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12-26 09:00 至 2026-01-04 17:3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01-20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1)该项目通过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进行招投标活动,投标人在完成“交易响应方”注册后,如有需要请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方式及咨询电话:网上办理:详见此链接www.hebca.com/ggzydz.html;咨询电话:4007073355、0512-58188537(河北专区电话)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可直接获取文件。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投标人须先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进行注册及审核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方可报名。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完成注册,将会导致报名不成功,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2)依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及《河北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双盲”评审一是“盲抽”;二是“盲评”,即投标文件分为明标和暗标两个部分,明标部分、暗标部分应分开制作。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人未按暗标要求编制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依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跨区域远程异地评审。(3)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是(4)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无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向河北嘉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 刘申峰 , 联系电话: 13933190235。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定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0312-2332978
电子邮箱: dzszbb@163.com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2.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3.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无
14.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嘉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 | 河北定州市长安南路19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西路100号紫金大厦1404 |
| 邮编: |
073000 |
邮编: | 050000 |
| 联系人: |
张旭然 |
联系人: | 刘申峰 |
| 电话: |
0312-2359108 |
电话: | 13933190235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dzsthyqb@126.com |
电子邮件: | hbjxzbgs@126.com |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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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中信银行石家庄体育北大街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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