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妃甸综合保税区仓储库房技改提升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唐山市发布时间:2025-10-23来源: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曹妃甸综合保税区仓储库房技改提升项目勘察设计
  • 项目地址: 唐山市曹妃甸区综合保税区
  • 规模: 对曹妃甸综合保税区仓储物流项目、曹妃甸综合保税区仓储加工物流项目库房及消防系统进行提升改造,总建筑面积约87800平方米
  • 范围: 2.1项目名称:曹妃甸综合保税区仓储库房技改提升项目勘察设计 2.2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对曹妃甸综合保税区仓储物流项目、曹妃甸综合保税区仓储加工物流项目库房及消防系统进行提升改造,总建筑面积约87800平方米 ; 本项目范围内的勘察、设计工作,包括本项目新建建筑的勘察;本项目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后期施工现场配合等工作并配合发包人完成设计手续及施工验收等相关手续工作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0-24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0-29
  • 开标时间: 2025-11-17

项目详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曹妃甸综合保税区仓储库房技改提升项目已由 唐山市曹妃甸区行政审批局 以唐曹审批投资备〔 2025〕44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曹妃甸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企业自筹20%,银行贷款8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勘察 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曹妃甸综合保税区仓储库房技改提升项目勘察设计

2.2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对曹妃甸综合保税区仓储物流项目、曹妃甸综合保税区仓储加工物流项目库房及消防系统进行提升改造,总建筑面积约87800平方米。其中包括将曹妃甸综合保税区仓储加工物流项目305#库、306#库、309#库提升改造为马铃薯气调库,接建307#、308#库提升改造为薯条生产库房,新建污水处理站、油泵房及给水、排水、电、燃气等室外配套工程;将曹妃甸综合保税区仓储加工物流项目310#库、311#库及曹妃甸综合保税区仓储物流项目104#库、106#库提升改造为电子产品生产车间,满足入驻企业电子产品生产需求。

2.3建设地点:唐山市曹妃甸区综合保税区。

2.4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分阶段进行,计划第一阶段 35日历天(包含本项目全部勘察及第一阶段设计),第二阶段25日历天,最终具体阶段划分以建设单位书面下达的勘察设计任务单为准。

2.5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勘察、设计工作,包括本项目新建建筑的勘察;本项目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后期施工现场配合等工作并配合发包人完成设计手续及施工验收等相关手续工作。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规范及技术标准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同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级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资质 及以上、 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并提供近一年来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

3.3财务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3.4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于开标当日登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进行查询,对经查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开标当日登陆“信用中国”网址进行查询,对经查询被列为经营(活动)异常名录信息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开标当日登陆“中国裁判文书网”,对经查询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申请人可以独立申请,也可以联合体形式申请。以联合体形式申请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 3 家,且联合体 牵头人 要求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3.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202 5 10 24 9:00至202 5 10 29 17:00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2本项目采用网上全流程电子化招标。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其中任意一家CA证书(包括河北CA、北京CA、山西吉大CA、联通CA、CQCCA、CFCA)的投标人可直接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文件。CA认证服务热线:河北CA:400-707-3355;北京CA:400-994-3319;山西CA:400-653-0200;联通CA:0311-85691619;CFCA:400-880-9888;CQCCA:400-819-9995。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 5 11 17 9时 0 0分, 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曹妃甸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曹妃甸综合保税区

联系人: 韩先生

电话: 0315-8820761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博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人:王宇

话: 18617533371

电子邮件: hbbdts@126.com

特别提醒:

1)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

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前需完成市场主体注册。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的投标人,应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sl.hebpr.cn/hbjyzx/index.html)要求完成注册登记。也可到唐山市市本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自主注册一体机上进行现场注册。详细注册流程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y.xzspj.tangshan.gov.cn:8088/tangshan/)唐山市网站首页“常用下载”栏目中的《市场主体注册登记操作手册》完成注册登记;“交易平台”投标人技术咨询联系方式:4009980000。

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电子招标、投标、开标的流程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sl.hebpr.cn/hbjyzx/index.html),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并在解密截止时间前进行电子签到。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注: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应合理安排投标文件递交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于网络拥堵无法完成递交。)

4)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自行修改、撤回投标文件,但需通过使用CA数字证书登陆“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sl.hebpr.cn/hbjyzx/index.html)重新上传修改后的投标文件,开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最终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

5)按照(冀政务办【2023】35号、冀数政规〔2025〕1号)工作要求,本项目执行“双盲”评审、远程异地评审。本项目投标文件 服务方案 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 服务方案 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服务方案部分进行评审。

6) 本项目监督部门: 唐山市曹妃甸区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 0315-8820357。邮箱:fgjtzc @ 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