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衡沧港城际铁路沧州东站综合交通枢纽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沧州市发布时间:2026-01-22来源: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石衡沧港城际铁路沧州东站综合交通枢纽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监理
  • 项目地址: 石港铁路沧州东站站前广场
  • 规模: 本项目综合交通枢纽体系建筑包括公交枢纽站及长途客运枢纽站建筑面积3383㎡,地上主体两层,局部一层,建筑高度8米;社会车辆停车区用地面积11000㎡,配套建设停车位400个、充电桩270个;市政配套基础设施15400㎡,建设地点:石港铁路沧州东站站前广场
  • 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122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9739.36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综合交通枢纽体系建筑包括公交枢纽站及长途客运枢纽站建筑面积3383㎡,地上主体两层,局部一层,建筑高度8米;社会车辆停车区用地面积11000㎡,配套建设停车位400个、充电桩270个;市政配套基础设施15400㎡,建设地点:石港铁路沧州东站站前广场 ; 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包含各阶段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含造价审核)、合同管理、组织协调、建立信息平台、资料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 发布招标公告、补遗文件、澄清文件、开标、评标、中标结果公告等环节均使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1-22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1-28

项目详情

石衡沧港城际铁路沧州东站综合交通枢纽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石衡沧港城际铁路沧州东站综合交通枢纽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监理 已由 沧县发展和改革局 沧县发改投字〔2025〕4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沧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沧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 12200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9739.36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综合交通枢纽体系建筑包括公交枢纽站及长途客运枢纽站建筑面积3383㎡,地上主体两层,局部一层,建筑高度8米;社会车辆停车区用地面积11000㎡,配套建设停车位400个、充电桩270个;市政配套基础设施15400㎡,建设地点:石港铁路沧州东站站前广场。 ??2.2招标范围: 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包含各阶段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含造价审核)、合同管理、组织协调、建立信息平台、资料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等全过程监理服务。2.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68.38万元。3.计划监理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止。4.其他: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监理标准规范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2.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政策。(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2.本次招标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允许的,应满足下列要求:2.1投标人提供在建工程业主出具的同意书;2.2招标人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工程的具体要求:在建工程不得超过2个;3. 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三)其他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2.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跳转到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中查询)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 于2026-01-22 09:00至2026-01-28 17:30(北京时间,下同) ,在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02-12 09:00 ,地点为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2. 本项目为“双盲”、“分散”形式评审,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投标文件技术标(监理大纲)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和评审,投标人可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gov.cn/hbggfwpt/)网站查看有关操作规程,并严格遵照执行。3.代理收费标准和付费主体: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标准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收取,由招标人支付。 平台使用情况(1)平台名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2)使用范围:发布招标公告、补遗文件、澄清文件、开标、评标、中标结果公告等环节均使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形式 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联系及异议处理人:韩金行,联系电话:0317-2151588。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沧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电话: 0317-3566689

电子邮箱: /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收费金额:0元/标段(包)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沧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佳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沧州市新华区黄河东路40号 地址: 沧州市运河区北京路华凯大厦912室
邮编:

061000

邮编: 061000
联系人:

许凯

联系人: 韩金行
电话:

0317-3566259

电话: 0317-2151588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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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hbjszbd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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