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历史遗留废渣治理项目一标段招标公告

衡水市发布时间:2025-12-12来源: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衡水市历史遗留废渣治理项目一标段
  • 项目地址: 衡水市北外环中华大街交叉口东南角
  • 范围: 2.1项目概况:衡水市历史遗留废渣治理项目一标段为衡水市历史遗留废渣治理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本标段最高限价为3766.84万元(其中设计费最高限价为33.6万元;施工费最高限价为100 ; 1.将29335.98立方米历史遗留Ⅱ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清理,外运水泥窑协同处置,彻底消除污染源 ; 本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合格的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直至完成项目设计及施工所包含全部工作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2-13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2-19

项目详情

衡水市历史遗留废渣治理项目一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衡水市历史遗留废渣治理项目 已由 衡水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衡数政投资管理[2025]23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衡水市生态环境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衡水市生态环境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衡水市历史遗留废渣治理项目一标段为衡水市历史遗留废渣治理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本标段最高限价为3766.84万元(其中设计费最高限价为33.6万元;施工费最高限价为100%)。建设内容:1.将29335.98立方米历史遗留Ⅱ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清理,外运水泥窑协同处置,彻底消除污染源。2.对废渣清挖完成后基坑实施粘土、耕植土回填土方量12546.38立方米,回填耕植土方量16789.6立方米,回填土方量总计29335.98立方米。恢复堆场原有使用功能。3.对施工过程产生废水进行处理处置。建设地点:衡水市北外环中华大街交叉口东南角。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合格的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直至完成项目设计及施工所包含全部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环境工程专项(污染修复工程或固体废物处置工程)甲级(3)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3.1.2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3.1.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可与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4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5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 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3.1.6其他要求 (1)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如正在办理延期或变更等事宜,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4)本项目为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采购项目,概算总金额的40%预留给中小企业,其中预留份额的60%预留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个。。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12-13 00:00 2025-12-19 23:59 (北京时间,下同),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1-04 09:00 ,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投标人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hsggzy.hengshui.gov.cn)”在线上使用河北CA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在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如非注册用户,请先进行注册)。2.本项目实行双盲+分散评审方式,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潜在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将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3.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所有潜在投标单位人员无需进入开标现场参加现场开标活动,潜在投标人须自行做好远程投标、解密等投标工作,并承担投标相关的一切风险。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衡水市生态环境局、何沐峰、15203281003;河北大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冯梅、17733821571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衡水市生态环境局

电话: 0318-2226969

电子邮箱: hbjb213@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衡水市生态环境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大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衡水市新华西路715号广厦嘉利中心 地址: 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恒大绿洲19号楼2107
邮编:

053000

邮编: 053000
联系人:

何沐峰

联系人: 冯梅
电话:

15203281003

电话: 17733821571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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