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淀蓄滞洪区(河北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桥梁及护坡变更征迁移民部分监督评估项目

廊坊市发布时间:2025-09-22来源: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东淀蓄滞洪区河北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桥梁及护坡征迁移民部分监督评估项目
  • 范围: 2.1项目概况:对东淀蓄滞洪区内容进行调整即取消原石沟应急交通桥、新建胜芳至安里屯防洪应急桥,改建中亭河G106国道桥、崔庄子桥、G105国道桥、霸杨线桥;对邻村段迎水侧堤防防护 ; 对移民安置进度、移民安置质量、移民资金的拨付和使用情况以及移民生产生活水平的恢复情况等进行监督评估,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编制监督评估工作大纲和实施细则、开展移民安置实施情况和移民生活水平恢复情况监督评估、参与移民安置专业项目的验收工作、编写移民安置监督评估报告、完成监督评估合同约定的其他工作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9-23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9-28

项目详情

东淀蓄滞洪区(河北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桥梁及护坡变更征迁移民部分监督评估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东淀蓄滞洪区(河北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桥梁及护坡变更征迁移民部分 已由 廊坊市水利局 廊规水计【2024】3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霸州市水务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霸州市水务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对东淀蓄滞洪区内容进行调整即取消原石沟应急交通桥、新建胜芳至安里屯防洪应急桥,改建中亭河 G106国道桥、崔庄子桥、G105国道桥、霸杨线桥;对邻村段迎水侧堤防防护。新增桥梁工程永久占地208亩、临时占地79.88亩;新增堤坡防护工程永久占地98.22亩,征迁移民安置。 2.2招标范围: 对移民安置进度、移民安置质量、移民资金的拨付和使用情况以及移民生产生活水 平的恢复情况等进行监督评估,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编制监督评估工作大纲和实施细则、开展 移民安置实施情况和移民生活水平恢复情况监督评估、参与移民安置专业项目的验收工作、编写移民安 置监督评估报告、完成监督评估合同约定的其他工作。 对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农村征迁、企事业单位处理、专业项目处理等实施情况的进度、质量、资金 的拨付和使用情况等进行监督评估,做好信息管理、档案管理和合同管理,以及各方组织协调等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限价:141.02万元,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东淀蓄滞洪区(河北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桥梁及护坡变更征迁移民部分竣工验收通过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具有水行政 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 ”系统中未被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3.1.3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能满足本项目实施需要。 3.1.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总监督评估师须具工程类或经济类等与征迁移民工作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征迁移民监督评估项目中担任过总监督评估师或征迁监理项目中担任总监工作经历。 3.1.5其他要求 (1)拟投入本项目的监督评估人员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且具有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2)投标人与被监督评估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承担该项目的征迁移民安置监督评估业务。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 于2025-09-23 08:30至2025-09-28 17:30(北京时间,下同)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10-15 09:00 ,地点为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 将按无效处理。2.本项目为全省远程异地分散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 ”评审相关规定。3.中心联系方式:中心服务责任人:吴树发;地址:霸州市益津南路330号(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电话:016-7285833。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向河北至成中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曹京京 , 联系电话:0311-68121059。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廊坊市水利局

电话: 0316-2380937

电子邮箱: lfsljjsk0316@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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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霸州市水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至成中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霸州市迎宾大厦12楼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北路332号旺角国际14层1408、1409、1410室
邮编:

065700

邮编: 050000
联系人:

王洪滨

联系人: 曹京京
电话:

0316-7286911

电话: 0311-68121059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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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hebeizhichen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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