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柏乡县商顺50MW风电项目勘察-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邢台市发布时间:2026-01-23来源: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邢台市柏乡县商顺50MW风电项目勘察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 项目地址: 邢台市柏乡县固城店镇
  • 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邢台市柏乡县商顺50MW风电项目勘察-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 邢台市柏乡县商顺50MW风电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模式,除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电力接入系统批复上述几项手续外,包括但不限于:35MW风电场区、35kV集电线路、110kV升压站、送出线路等全部工程的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调试、试运行、服务(包括竣工验收)、协调(征地、电网、社会关系等)等全过程的EPC总承包 ; 负责风电场工程、升压站工程、送出线路等涉及到的所有勘察设计任务,地质勘测、微观选址、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现场配合设计以及设计文件审查,经业主审批同意后,提报行业 主管部门的批复(如有);提交施工图及竣工图等相关成果资料 ; 满足本项目装机容量的所有一次、二次设备,包含但不限于:风力发电机组、塔筒、法兰(或混塔)、箱变(如有)、主变、GIS、预装站、无功补偿、电缆、铁塔、绞线、光缆、储能系统等本工程所有设备的采购 ; 负责35MW风电场区、35kV集电线路、110kV升压站、送出线路等本项目施工范围内涉及的所有土建、安装、调试工程以及其它辅助设施安装工作、竣工资料编制、技术服务等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1-23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1-29

项目详情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邢台市柏乡县商顺50MW风电项目勘察-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项目名称)已由 邢台市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邢台商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邢台市柏乡县商顺50MW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关于邢台商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邢台市柏乡县商顺50MW风电项目变更函》(邢批投资[2025]160号、邢批投资函[2025]2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邢台商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及银行贷款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邢台商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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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邢台市柏乡县商顺50MW风电项目勘察-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2.1.2 建设地点:邢台市柏乡县固城店镇。
2.1.3 建设规模:用地预审面积1.4099公顷。安装2台5.0MW风力发电机组、4台6.25MW风力发电机组,装机容量为35MW。建设1座110kV升压站、7MW/28MWh储能系统等。配套消防、环保、安全等设施。
2.1.4质量标准:合格且达到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勘察设计,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规定。
2.1.5工期:总工期:365日历天。此为预计工期,以实际工期为准。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人后续下发的时间为准,实际工期视工程进度情况调整。
					
						   2.2 招标范围:邢台市柏乡县商顺50MW风电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模式,除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电力接入系统批复上述几项手续外,包括但不限于:35MW 风电场区、35kV 集电线路、110kV 升压站、 送出线路等全部工程的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调试、试运行、服务(包括竣工验收)、协调(征地、电网、社会关系等)等全过程的EPC总承包。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即便在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发电运行所必须的,则仍须纳入本次招标范围。
(1)勘察设计:负责风电场工程、升压站工程、送出线路等涉及到的所有勘察设计任务,地质勘测、微观选址、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现场配合设计以及设计文件审查,经业主审批同意后,提报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复(如有);提交施工图及竣工图等相关成果资料。工程建设过程中为解决工程技术问题及根据发包人的科研要求,进行必要的科学试验、获取相应的科研成果。
(2)设备采购范围:满足本项目装机容量的所有一次、二次设备,包含但不限于:风力发电机组、塔筒、法兰(或混塔)、箱变(如有)、主变、GIS、预装站、无功补偿、电缆、铁塔、绞线、光缆、储能系统等本工程所有设备的采购。具体要求按中标单位技术规范书执行。包括上述设备的监造、催交、运输、接车、倒运(含堆场)、接货验收、仓储保管等,发包人会安排主要设备的监造,发包人的监造不免除投标人对所购设备监造和质量控制的责任。
(3)施工范围:负责35MW风电场区、35kV集电线路、110kV升压站、送出线路等本项目施工范围内涉及的所有土建、安装、调试工程以及其它辅助设施安装工作、竣工资料编制、技术服务等。包含全部设备和材料运输(倒运及堆场)、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试验、调试、试运行、验收、二次搬运、消缺处理至移交给招标人的全部工作;以及承担招标人认为有必要的设备出厂检查验收工作等。全面负责风电场工程建设施工管理过程中安全、质量、环保等保障工作;施工期间的施工用水、用电、临时设施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能力。(2)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①勘察资质要求:具备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②设计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风力发电、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③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备能源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二级及以上级别许可证。

3.1.2 业绩要求: 独立投标人,联合体牵头方或成员方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个50MW及以上规模风电工程EPC或PC总承包业绩,并提供业绩合同彩色扫描件(合同需体现承包范围、装机容量、签订时间并提供中标通知书,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1.3 财务要求: 2022-2024年度或成立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电子彩色扫描件。(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1.4 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

3.1.5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本,及近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并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 (2)勘察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及近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联合体投标的,勘察负责人须由承担勘察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设计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执业资格,及近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4)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本,及近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并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3.1.6 其他要求: (1)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不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其他违反招投标法律法规和招投标文件规定的情况,在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属投标人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近3年内不因诉讼(或仲裁)或因行业不良行为而导致停产整改或重大质量事故等,并在投标文件中附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2)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1-23 00:00:00 2026-01-29 23:59: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2-12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60.6.198.121:8889/sszt-zyjyPublic/zyjyhome//login?OWASP_CSRFTOKEN=&roleType=13)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7.1本项目采用“双盲”“远程异地分散”评标。(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不显示投标单位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盲评。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邢台商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杨明伟,联系电话:0319-2265988;招标代理机构:河北至成中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李璐瑶,联系电话:0311-68121052。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邢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电话: 0319-3288920

电子邮箱: xtfgnynh@126.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3.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邢台商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至成中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邢台市柏乡县经济开发区中兴路与工兴街交叉口西行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北路332号旺角国际50米路北14层1408、1409、141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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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杨明伟 联系人: 李璐瑶
电话: 0319-2265988 电话: 0311-6812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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