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主城区地下管网及配套设施改造提升工程(一期)—唐山市路南区G3单元雨污水管网及配套市政设施建设项目(花园街、支路14、支路18)监理
- 项目名称: 唐山市主城区地下管网及配套设施改造提升工程一期唐山市路南区G3单元雨污水市政设施建设项目花园街支路14支路18监理
- 项目地址: 唐山市路南区
- 规模: 花园街:拆除工程、雨(含海绵城市)污水、给水、燃气、热力及道路工程;支路14:拆除工程、雨(含海绵城市)污水、给水、燃气及道路工程;支路18:拆除工程、雨(含海绵城市)污水、给水、燃气及道路工程
- 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5408.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4497.11万元;建设规模:花园街:拆除工程、雨(含海绵城市)污水、给水、燃气、热力及道路工程;支路14:拆除工程、雨(含海绵城市)污水、给水、燃气及道路工程;支路18:拆除工程、雨(含海绵城市)污水、给水、燃气及道路工程 ; 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2-13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2-27
项目详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唐山市主城区地下管网及配套设施改造提升工程(一期)—唐山市路南区G3单元雨污水管网及配套市政设施建设项目(花园街、支路14、支路18)监理 已由 唐山市行政审批局 以 唐审投资审字[2025]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唐山市路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唐山市路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5408.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4497.11万元;建设规模:花园街:拆除工程、雨(含海绵城市)污水、给水、燃气、热力及道路工程;支路14:拆除工程、雨(含海绵城市)污水、给水、燃气及道路工程;支路18:拆除工程、雨(含海绵城市)污水、给水、燃气及道路工程。建设地点:唐山市路南区。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58万元。监理服务期限: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至保修期满为止。质量标准:合格。
2.2 招标范围: 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 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并 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 甲 级资质; 3.1.2财务要求: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1.3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的信息为准) 3.1.4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本次招标不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 3.1.6其他要求: 招标人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工程的具体要求: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截止日无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2-13 09:00:00 至 2026-02-27 09:0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0000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00000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03-17 09:00:00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7.其他公示内容
1、本项目执行“双盲”评审和远程异地分散评标。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2、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潜在投标人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 自行承担责任。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向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毕冬青、刘鹏浩,联系电话:0311-83086968;13582190216。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唐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电话: 0315-2513320、0315-2513317
电子邮箱: ztbbgs805@163.com
10.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无
13.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唐山市路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车站路富庄东里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
| 邮编: | nqzsb@163.com | 邮编: | ctzblt@163.com |
| 联系人: | 谷家乐 | 项目负责人: | 毕冬青、刘鹏浩 |
| 电话: | 13393253278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0311-83086968 |
| 传真: | 0315-3727160 | 传真: | 0311-83086968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hanqi_0798@163.co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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