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霸州市再生水利用及江水直供项目勘察初步设计及征迁设计
- 范围: 2.1项目概况:再生水管网项目输配水管网总长度90km,材质为PE100管,管径DN200-DN300,年供水能力600万m3 ; 勘察、初步设计及征迁设计2.2.1勘察服务:工作范围包括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测绘、勘探、取样、试验等,查明、分析和评估地质特征和工程建设条件,制订勘察纲要、编制勘察报告等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2-17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2-23
- 开标时间: 2026-01-08
项目详情
霸州市再生水利用及江水直供项目勘察、初步设计及征迁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霸州市再生水利用及江水直供项目勘察、初步设计及征迁设计 已由 霸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霸发改投资[2024]21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霸州市水务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霸州市水务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再生水管网项目输配水管网总长度90km,材质为PE100管,管径DN200-DN300,年供水能力600万m3。江水直供项目管网线路全长77.185km,主要材质为涂塑钢管,管径DN500-DN700,年消纳引江水800万m3。新建检修井35座,排气阀井66座,排泥阀井55座,一体化加压泵站2座。可研批复总投资28375.78万元。最高限价:315.16万元(其中:勘察155.95万元;初步设计:122.9万元;征迁设计36.31万元);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质量要求: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规定,且通过有关部门批复。 2.2招标范围: 勘察、初步设计及征迁设计 2.2.1勘察服务:工作范围包括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测绘、勘探、取样、试验等,查明、分析和评估地质特征和工程建设条件,制订勘察纲要、编制勘察报告等。 2.2.2设计服务:初步设计阶段的服务工作,工作范围包括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概算及相应图纸等;开展征迁调查,编制征迁设计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勘察资质: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资质(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设计资质: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2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征迁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勘察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团队成员均需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在本单位近六个月中连续三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3.1.3财务要求 : 提供完整的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连续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年份少于规定年份的,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的财务报表)。 3.1.4信誉要求 : 信用查询,提供以下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由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查询为准) 3.1.5业绩要求 : / 。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的所有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其各方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组成联合体的所有单位必须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职责分工、承担的专业类别必须齐全,满足本项目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 于2025-12-17 08:30至2025-12-23 17:30(北京时间,下同) ,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1-08 09:00 ,地点为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的所有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其各方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组成联合体的所有单位必须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职责分工、承担的专业类别必须齐全,满足本项目要求]。本项目落实支持中小微企业政策,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给中小微企业预留比例不低于40%,其中给小微企业预留比例不低于60%。投标单位制造商为中型企业的,给小微企业预留比例不低于24%。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提供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承诺书。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开评标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单位无需到现场。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通过地图选择“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综合信息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交易中心责任人:张磊;地址:霸州市益津南路330号(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电话:0316-7285833。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分散”评标+“全省远程异地”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异议受理单位:午辰(河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异议受理人:王延昭,异议受理电话:0311-66697948,异议提出方式: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提出。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霸州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
电话: 0316-7286919
电子邮箱: 67032049@qq.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3.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午辰(河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 | 霸州市行政中心大楼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瑞城国际广场6号 |
| 邮编: |
065700 |
邮编: | 065100 |
| 联系人: |
宋先生 |
联系人: | 王延昭 |
| 电话: |
0316-7286912 |
电话: | 0311-66697948 |
| 传真: |
/ |
传真: | 0311-66697948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976654623@qq.com |
| 网址: |
/ |
网址: |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 账号: |
/ |
账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