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涿鹿县永定河上游农村污水处理项目PC总承包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张家口市涿鹿县永定河上游农村污水处理项目PC总承包
- 项目地址: 张家口市涿鹿县保岱镇
- 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张家口市涿鹿县永定河上游农村污水处理项目PC总承包 ; 完成本项目工程所需的施工总承包以及与工程相关的设备、材料采购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缺陷责任期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3-11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3-17
项目详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张家口市涿鹿县永定河上游农村污水处理项目PC总承包 已由 涿鹿县行政审批局 以 涿鹿县行政审批局关于张家口市涿鹿县永定河上游农村污水处理项目概算书的批复(涿行审建审字〔2025〕6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张家口市生态环境局涿鹿县分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张家口市生态环境局涿鹿县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张家口市涿鹿县永定河上游农村污水处理项目PC总承包。2.1.2建设地点:张家口市涿鹿县保岱镇、张家堡镇。2.1.3建设规模:新建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112套。2.1.4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竣工验收。2.1.5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国家和行业颁布的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及招标文件要求。
2.2 招标范围: 完成本项目工程所需的施工总承包以及与工程相关的设备、材料采购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缺陷责任期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本次招标共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施工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1.3信誉要求: 信誉良好,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系统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以开标当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全部成员均需满足)。 3.1.4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均被否决。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2)联合体牵头人应是符合本公告 3.1.1 资质要求的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总承包合同,就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3-11 09:00:00 至 2026-03-17 17:0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03-31 09:00:00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7.其他公示内容
7.1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评审专家从河北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实现评审过程“盲评”。7.2 本次招标采用远程异地评标。7.3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受理异议联系人:①张家口市生态环境局涿鹿县分局,联系人:李岩,联系方式:13393333871,邮箱:zlxsfbgs@163.com;②河北丰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毕蒙,联系方式:0313-4560719,邮箱:773217417@qq.com。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张家口市生态环境局涿鹿县分局
电话: 0313-6521477
电子邮箱: zlxhbj@163.com
10.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0
13.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张家口市生态环境局涿鹿县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丰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涿鹿县涿鹿镇东风路附206号 | 地址: | 张家口市桥西区互联网软件园一期A座6-13 |
| 邮编: | 075600 | 邮编: | 075000 |
| 联系人: | 李岩 | 项目负责人: | 毕蒙 |
| 电话: | 13393333871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0313-4560719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zlxsfbgs@163.com | 电子邮件: | 773217417@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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