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光县城区市政管网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招标公告

沧州市发布时间:2026-02-05来源: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东光县城区市政管网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
  • 项目地址: 东光县县城内
  • 规模: 市政管网基础设施建设,其中跃进渠北岸滨河路新建雨水管道540米;塑料园区道路新建雨水管道440米;邮政路北段改造雨水管道455米;东升路改造再生水管道2100米,再生水顶管管道900米,污水管道4200米;纬一路改造雨水管道606米,照明设施160个及其相关附属设施,其他市政道路主要涉及主路面、人行道的新建、维修等内容,管网铺设完成后对路面等进行恢复
  • 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14899.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13217.94万元,建设规模:市政管网基础设施建设,其中跃进渠北岸滨河路新建雨水管道540米;塑料园区道路新建雨水管道440米;邮政路北段改造雨水管道455米;东升路改造再生水管道2100米,再生水顶管管道900米,污水管道4200米;纬一路改造雨水管道606米,照明设施160个及其相关附属设施,其他市政道路主要涉及主路面、人行道的新建、维修等内容,管网铺设完成后对路面等进行恢复 ; 五中周边人行道及经济林建设工程、青年路拓宽改造工程、塑料园区三条道路翻建工程、纬一路(惠源路-宣惠河)翻建工程、市政道路人行道维修工程(观州路 ;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2-05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2-11

项目详情

东光县城区市政管网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东光县城区市政管网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 已由 东光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 东光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关于东光县城区市政管网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东发改字【2026】1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东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东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 14899.7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13217.94 万元,建设规模:市政管网基础设施建设,其中跃进渠北岸滨河路新建雨水管道540米;塑料园区道路新建雨水管道440米;邮政路北段改造雨水管道455米;东升路改造再生水管道2100米,再生水顶管管道900米,污水管道4200米;纬一路改造雨水管道606米,照明设施160个及其相关附属设施,其他市政道路主要涉及主路面、人行道的新建、维修等内容,管网铺设完成后对路面等进行恢复。本标段建设内容:五中周边人行道及经济林建设工程、青年路拓宽改造工程、塑料园区三条道路翻建工程、纬一路(惠源路 - 宣惠河)翻建工程、市政道路人行道维修工程(观州路)。建设地点:东光县县城内。 ??2.2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1238.471857 万元。 2.3计划工期: 107 日历天。 2.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乙级)及以上施工资质。(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3其他要求 (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1个;(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2023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以开标当日现场查询的“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等官方网站的信息为准);(3)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4)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2-05 09:00 2026-02-11 17:3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02-27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本项目采用招标投标“双盲”+“分散”形式、远程异地评标;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按照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冀数政规【2025】1号,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2)招标代理费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文件规定标准的90%计取。付费主体为“招标人”。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向河北向诚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张紫晨,联系电话:0317-2022718、17303176192。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东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 0317-7809193

电子邮箱: /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东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向诚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东光县东兴路 地址: 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育红路2号南川老街B-6-201铺
邮编:

061600

邮编: 061000
联系人:

卞全胜

项目负责人: 张紫晨
电话:

0317-7819991

项目负责人电话: 0317-2022718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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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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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17303176192@163.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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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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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沧州九河支行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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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13050169550800002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