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城县第七小学餐厅、厕所附属工程及码头镇初级中学教学楼附属工程

衡水市发布时间:2026-03-25来源: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阜城县第七小学餐厅厕所附属工程及码头镇初级中学教学楼
  • 项目地址: 阜城县第七小学及码头镇初级中学内
  • 规模: 1)阜城县第七小学:西侧羽毛球场地改造2563.14平方米,东侧乒乓球场地改造2184平方米,铺设彩色沥青混凝土路面5148.3平方米,新建车棚87平方米等
  • 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219.259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175.024831万元,建设规模:(1)阜城县第七小学:西侧羽毛球场地改造2563.14平方米,东侧乒乓球场地改造2184平方米,铺设彩色沥青混凝土路面5148.3平方米,新建车棚87平方米等 ; 阜城县第七小学餐厅、厕所附属工程及码头镇初级中学教学楼附属工程,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的全部内容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3-26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3-31

项目详情

阜城县第七小学餐厅、厕所附属工程及码头镇初级中学教学楼附属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阜城县第七小学餐厅、厕所附属工程及码头镇初级中学教学楼附属工程 已由 / /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省级配套资金 ,国有资金占比 100% ,财政资金占比 100%

项目建设单位为 阜城县教育局 ,招标人为 阜城县教育局 ,委托代理机构为 河北诺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阜城县第七小学餐厅、厕所附属工程及码头镇初级中学教学楼附属工程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219.2595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175.024831 万元,建设规模: (1)阜城县第七小学:西侧羽毛球场地改造2563.14平方米,东侧乒乓球场地改造2184平方米,铺设彩色沥青混凝土路面5148.3平方米,新建车棚87平方米等。(2)阜城县码头镇初级中学:新建围墙及旧围墙改造134.48m,安装铁艺大门1樘,操场内篮球场改造916.9平方米,跳远场地改造39平方米,教学楼外墙面真石漆(含教学楼院内栏杆围墙及门垛)696.1平方米,餐厅外墙面保温及真石漆改造607.6平方米,宿舍楼内安装门1樘,厕所改造52.83平方米等。建设地点: 阜城县第七小学及码头镇初级中学内

2.2 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 阜城县第七小学餐厅、厕所附属工程及码头镇初级中学教学楼附属工程,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的全部内容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175.024831 万元。

2.3 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

2.4 质量标准: 合格

2.5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 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级及以上 施工资质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3.2 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 个;

3.3.3 联合体的专业资质等级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3.3.4 其他: /

3.4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5 自 日以来承接过 /完成过 业绩;

3.6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 企业经理、 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二)拟派项目经理

3.7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 建筑 工程专业贰级 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8 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经理自 / / / 日以来 □承接过/□完 成过 / 业绩。

□3.9 /

(三)其他

3.10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1 (人数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个;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 2023 03 0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以 “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12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

3.13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投标人须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03 26 09 00 分至 2026 03 31 09 00 分,登录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hsggzy.hengshui.gov.cn/)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 获取招标文件;

4.2 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通过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hsggzy.hengshui.gov.cn/)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 获取。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04 16 09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递交经河北CA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河北CA办理流程详见https://www.hebca.com/中的“CA办理及绑定说明”,办理咨询电话:400-707-3355】,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河北CA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注册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其他: /

5.2 逾期递交至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hebeieb.com)、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hsggzy.hengshui.gov.cn/) 上发布。

7.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 邮寄或直接送达 阜城县教育局 /河北诺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提出,联系人: 王连瑞 /李婷 ,联系电话: 0318-4622542/0318-2102506

8.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阜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 0318-4620760

电子邮箱: fcxjhj@163.com

9.其他公示内容

9. 1.投标人登录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hsggzy.hengshui.gov.cn/) 在线上使用河北 CA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修改。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hsggzy.hengshui.gov.cn/) 提出。潜在投标人如未在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下载相关资料(如非注册用户,请先进行注册)。

9.2. 本项目实行 “双盲”方式进行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

9.3.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所有潜在投标单位人员无需进入开标现场参加现场开标活动,潜在投标人须自行做好远程投标、解密等投标工作

10.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3. 联系方式

1 3 .1 招标人: 阜城县教育局 ,通讯地址: 河北省衡水市阜城县阜城镇富强西路 ;联系人: 王连瑞 ,联系电话: 0318-4622542 ,电子邮箱: fcxjyjxmb@163.com

1 3 .2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诺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问津街 581号公园书香城 ;项目负责人: 李婷 ,联系电话: 0318-2102506 ;联系人: 李婷 ,联系电话: 0318-2102506 ,电子邮箱: nuozheng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