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化县农村供水保障项目(小型引调水工程)

承德市发布时间:2025-07-03来源: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隆化县农村供水保障项目小型引调水工程
  • 项目地址: 隆化县韩家店乡榆树林村北山根
  • 规模: 更新377mm机井15眼、内径6m大口井2眼、井房17座、30m3蓄水池8座、50m3蓄水池3座、100m3蓄水池2座;埋设De160PE管路1580m、De125PE管路560m、De110PE管路2201m、De90PE管路7158m、De63PE管路3863m、De50PE管路10631m、De32PE管路39120m;更新闸阀井159座
  • 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建设地点:隆化县韩家店乡榆树林村北山根、韩家店乡厂沟村盘营、韩家店乡八里营村、韩麻营镇十八里汰村大营子、韩麻营镇官地村1组、韩麻营镇官地村2组、韩麻营镇北沟村张家窝铺、庙子沟蒙古族满族乡三间房村大营子、步古沟镇柳沟营村、汤头沟镇佟栅子大营子、汤头沟镇佟栅子村北沟、汤头沟镇岔沟村、荒地镇上官营村6个乡镇11个行政村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7-03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7-11

项目详情

隆化县农村供水保障项目(小型引调水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隆化县农村供水保障项目(小型引调水工程) 已由 隆化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隆化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隆化县农村供水保障项目(小型引调水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隆数政投资复【2025】84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隆化县水务局 ,建设资金来自 衔接资金、一般债劵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隆化县水务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建设地点:隆化县韩家店乡榆树林村北山根、韩家店乡厂沟村盘营、韩家店乡八里营村、韩麻营镇十八里汰村大营子、韩麻营镇官地村1组、韩麻营镇官地村2组、韩麻营镇北沟村张家窝铺、庙子沟蒙古族满族乡三间房村大营子、步古沟镇柳沟营村、汤头沟镇佟栅子大营子、汤头沟镇佟栅子村北沟、汤头沟镇岔沟村、荒地镇上官营村6个乡镇11个行政村。 2.1.2建设工期:建设周期为6个月,从2025年7月至2025年12月。 2.1.3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更新377mm机井15眼、内径6m大口井2眼、 井房17座、 30m3蓄水池8座 、50m3蓄水池3座 、100m3蓄水池2座; 埋设De160PE管路1580m、De125PE管路560m、De110PE管路2201m、De90PE管路7158m、De63PE管路3863m、De50PE管路10631m、De32PE管路39120m;更新闸阀井159座。 ??2.2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具有水利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1.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1.3.1技术负责人应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资格。3.1.3.2本项目的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3.1.4信誉要求 根据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文,对失信被执行人将取消投标资格。(评标现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查询) ??3.1.5其他要求 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7-03 09:00 2025-07-11 17:3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承德市)(http://101.75.250.212/cdsggzy/)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07-24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承德市)(http://101.75.250.212/cdsggzy/)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承德市)、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评审专家统一从河北省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评审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供应商信息情况下进行评审,实现评审过程“盲评”,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本项目实行远程异地评审。请投标人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承水水务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承德市开发区南区水厂科技办公楼联系人:刘欣 电话:0314-7667079电子邮箱:839489201@qq.com。监督管理部门:隆化县水务局建设与运行管理股电话:0314-7080058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隆化县水务局建设与运行管理股

电话: 0314-7080058

电子邮箱: lhswjsgb@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本项目未使用第三方交易平台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隆化县水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承水水务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隆化县安洲街道安州南街63号 地址: 承德市高新区南区水厂
邮编:

067000

邮编: 067000
联系人:

李守春

联系人: 刘欣
电话:

03147080020

电话: 03147667079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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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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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83948920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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