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平县2025年农村公路水毁恢复重建工程(虎什哈镇、五道营子乡、邓厂乡、付家店乡、火斗山镇、安纯沟门镇、平坊乡、滦平镇、长山峪镇)施工

承德市发布时间:2026-02-24来源: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滦平县2025年农村公路水毁恢复重建工程虎什哈镇五道营子乡邓厂乡付家店乡火斗山镇安纯沟门镇平坊乡滦平镇长山峪镇施工
  • 项目地址: 河北省承德市滦平县虎什哈镇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2-24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3-02

项目详情

滦平县2025年农村公路水毁恢复重建工程(虎什哈镇、五道营子乡、邓厂乡、付家店乡、火斗山镇、安纯沟门镇、平坊乡、滦平镇、长山峪镇)施工

项目代码:HB2026025810010005   招标公告编号: I1300000001142636001001 来源平台: [平台内]    公告发布日期: 2026-02-24

业主单位: 滦平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 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6-02-24 16: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03-19 09:00

滦平县2025年农村公路水毁恢复重建工程(虎什哈镇、五道营子乡、邓厂乡、付家店乡、火斗山镇、安纯沟门镇、平坊乡、滦平镇、长山峪镇)施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滦平县2025年农村公路水毁恢复重建工程(虎什哈镇、五道营子乡、邓厂乡、付家店乡、火斗山镇、安纯沟门镇、平坊乡、滦平镇、长山峪镇)施工 已由 滦平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滦平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滦平县2025年农村公路水毁恢复重建工程(虎什哈镇、五道营子乡、邓厂乡、付家店乡、火斗山镇、安纯沟门镇、平坊乡、 滦平镇、长山峪镇)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新批复滦数政投资〔2025〕211号 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滦平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滦平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滦平县2025年农村公路水毁恢复重建工程(虎什哈镇、五道营子乡、邓厂乡、付家店乡、火斗山镇、安纯沟门镇、平坊乡、 滦平镇、长山峪镇)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滦数政施设字〔2025〕6号 批准,项目业主为 滦平县交通运输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滦平县交通运输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河北省承德市滦平县虎什哈镇、五道营子乡、邓厂乡、付家店乡、火斗山镇、安纯沟门镇、平坊乡、滦平镇、长山峪镇。 2.1.2建设规模:建设内容为水毁公路路基、路面、桥涵、防护及沿线设施水毁恢复重建。其中恢复重建公路105条,水毁长度44.882km。加固改造桥梁9座,拆除新建桥梁2座,新建桥梁2座。 2.1.3计划工期:152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4月1日,计划完工日期:2026年8月31日。其中,路基路面工程应于2026年6月30日前完工;桥梁工程应于2026年8月31日前完工。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本标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详见本标段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 承诺为本合同所提供的营运资金(以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表中“流动资产-流动负债”计算,以年末数为准)以及为本项目而专门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总和不得低于2000万元。 ??3.1.3业绩要求 近5年(2021年2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或竣工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一条(段)里程长度不少于5公里的三级及以上公路新建或改扩建工程施工业绩。 ??3.1.4信誉要求 投标人过去1年(2025年2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工程施工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工程施工合同被解除。 ??3.1.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登记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项目总工: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公路工程及相关专业(以职称证为准)。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1.7其他要求 1.(1)本公告3.5修改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的,不得参加投标。(2)本公告新增3.6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在近三年( 2023 年 2 月 1 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本项目为预留一定比例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预留份额为本项目预算金额的4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须承诺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有相应资质的中小企业,且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金额不低于合同总额的40%,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的金额不低于合同总额的24%。投标人为中型企业的,须承诺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有相应资质的小微企业的金额不低于合同总额的24%。若投标人为小微企业,无需分包。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 /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 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2-24 16:00 2026-03-02 17:00 ,登录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滦平县)(http://lpxjyzx.cn/lpggzy/)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图纸每套售价 0 元,招标人根据 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 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03-19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滦平县)(http://lpxjyzx.cn/lpggzy/) 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 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滦平县)、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合理低价法。依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本项目执行“双盲”评审、远程异地分散评审。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滦平县)(http://lpxjyzx.cn/lpggzy/) 向 滦平县交通运输局或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杨志国,联系电话:0314-8585431,联系人:张猛,联系电话:0314-5924234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滦平县交通运输局

电话: 0314-8583184

电子邮箱: lpjiaotong@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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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滦平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 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滦平县滦阳西路3号 地址: 承德市双桥区
邮编:

068250

邮编: 067000
联系人:

杨志国

项目负责人: 张猛
电话:

0314-8585431

项目负责人电话: 0314-5924234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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