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综合保税区进出口贸易产业园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方案及初步设计

廊坊市发布时间:2025-08-20来源: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廊坊综合保税区进出口贸易产业园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方案及初步设计
  • 项目地址: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岳洋路东侧
  • 规模: 本项目建设市政管网及其配套附属设施等,新建污水管道1926米,钢筋混凝土管材,管径DN400-DN500;雨水管道3611米,钢筋混凝土管材,管径DN500-DN1800;供热管道950米,预制保温管,管径DN300;新建1座规模为25000立方米的调蓄水池;新建1座换热站;损坏路面修复152328平方米等;新建配套保税加工车间、保税冷链加工车间、保税研发基地、保税加工产业孵化器、进口冷链食品海关查验区设施及智慧园区系统等,总建筑面积14.81万平方米,配套建设停车位500个,电动汽车充电桩100个
  • 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103600.00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市政管网及其配套附属设施等,新建污水管道1926米,钢筋混凝土管材,管径DN400-DN500;雨水管道3611米,钢筋混凝土管材,管径DN500-DN1800;供热管道950米,预制保温管,管径DN300;新建1座规模为25000立方米的调蓄水池;新建1座换热站;损坏路面修复152328平方米等;新建配套保税加工车间、保税冷链加工车间、保税研发基地、保税加工产业孵化器、进口冷链食品海关查验区设施及智慧园区系统等,总建筑面积14.81万平方米,配套建设停车位500个,电动汽车充电桩100个 ; 本项目前期数据采集、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及配合完成后期招标及施工图设计阶段相关配合服务等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8-21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8-27

项目详情

廊坊综合保税区进出口贸易产业园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方案及初步设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廊坊综合保税区进出口贸易产业园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方案及初步设计 已由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廊坊综合保税区进出口贸易产业园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廊开管投内资审【2025】3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 103600.00 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市政管网及其配套附属设施等,新建污水管道1926米,钢筋混凝土管材,管径DN400-DN500;雨水管道3611米,钢筋混凝土管材,管径DN500-DN1800;供热管道950米,预制保温管,管径DN300;新建1座规模为25000立方米的调蓄水池;新建1座换热站;损坏路面修复152328平方米等;新建配套保税加工车间、保税冷链加工车间、保税研发基地、保税加工产业孵化器、进口冷链食品海关查验区设施及智慧园区系统等,总建筑面积14.81万平方米,配套建设停车位500个,电动汽车充电桩100个。建设地点: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岳洋路东侧、万福路西侧,天津市北侧。建筑功能:项目的建设将有效发挥综合保税区在连接国内、国际市场的关键纽带作用,促进国内货物及国外产品交易的无缝衔接,可有效降低企业物流成本,完善供应链、产业链配套能力。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637.31 万元。 服务期限:40个日历天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前期数据采集、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及配合完成后期招标及施工图设计阶段相关配合服务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并具有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热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1.3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及拟派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②财务要求:具有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近一年成立的公司且未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须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③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④与招标人存在利益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投标人不得存在禁止投标情形,且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8-21 09:00 2025-08-27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网址: http://www.hebpr.cn/ )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09-10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交易业务-工程建设-投标文件上传】菜单”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LFTF格式)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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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提交的方式 向 河北安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提出,联系人:付立英,联系电话:0316-2204298 。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0316-6078715

电子邮箱: /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2.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3.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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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联系方式

招标人: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安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 地址: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源道清华科技园二段301室
邮编:

065000

邮编: 065000
联系人:

刘先生

联系人: 付立英
电话:

0316-2557621

电话: 0316-2204298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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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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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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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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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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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服务责任人: 高蓬 ,地址: 廊坊市市民服务中心 1号楼2层 ,电话: 0316-2920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