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原县第三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张家口市发布时间:2025-10-09来源: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阳原县第三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项目监理
  • 项目地址: 河北省张家口市阳原经济开发区
  • 规模: 新建半地下式污水处理厂1座,设计规模为5000m3/d;新建事故池1座,有效容积1250m3;新建污水处理厂配套进厂道路(沥青路面)1800㎡;新建、系统完善和修复改造配套管线共14531m,包括新建污水管、雨水管、再生水管、给水管、退水管、电力管线、电信管线和热力管线;系统完善和修复改造厂外退水管、中水管等
  • 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14489.1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8340.29万元;建设规模:新建半地下式污水处理厂1座,设计规模为5000m3/d;新建事故池1座,有效容积1250m3;新建污水处理厂配套进厂道路(沥青路面)1800㎡;新建、系统完善和修复改造配套管线共14531m,包括新建污水管、雨水管、再生水管、给水管、退水管、电力管线、电信管线和热力管线;系统完善和修复改造厂外退水管、中水管等 ; 本工程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0-10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0-15
  • 开标时间: 2025-10-30

项目详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 目阳原县 第三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项目 已由 阳原县发展和改革局、阳原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阳原县行政审批局 阳发改审批〔2024〕7号、阳数政批〔2025〕115号、阳行审建【2025】24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阳原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阳原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14489.1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8340.29万元;建设规模:新建半地下式污水处理厂1座,设计规模为 5000m3/d;新建事故池1座,有效容积1250m3;新建污水处理厂配套进厂道路(沥青路面)1800㎡;新建、系统完善和修复改造配套管线共14531m,包括新建污水管、雨水管、再生水管、给水管、退水管、电力管线、电信管线和热力管线;系统完善和修复改造厂外退水管、中水管等。建设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市阳原经济开发区。

2.2 招标范围: 本工程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98.5万元。

2.3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满止。

2.4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标准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3.1.3业绩要求: 自 2022 年 09 月 01 日以来完成过至少一项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截图投标人无须提供)。 3.1.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本次招标不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河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有在建合同工程。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满足《关于做好当前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通知》冀建质安函〔2023〕528号河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标准。 3.1.7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2)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如正在办理延期或变更等事宜,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10-10 09:00:00 2025-10-15 17:0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10-30 10:00:00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7.其他公示内容

7.1按照冀政务办[2023]35号文件及冀数政规[2025]1号文件工作要求,本项目执行“双盲”评审、“远程异地”评标;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暗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暗标)进行评审。

7.2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未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无法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或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或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7.3 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企业河北 CA 锁,未办理河北 CA 锁的投标单位,需进行企业河北 CA 注册。河 北 CA 注册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投标。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未及时注册 导致影响投标的,其后果自负。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向阳原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或方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周宜民、杨帆,联系电话:19031138168、19030715339。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阳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阳原县建设工程招投标服务中心)

电话: 0313-7383949、0313-7383907

电子邮箱: yyxzjjbgs@163.com

10.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阳原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方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张家口市阳原县经济开发区 地址: 石家庄市裕华区金马路
邮编: 075800 邮编: 050030
联系人: 周宜民 联系人: 杨帆
电话: 19031138168 电话: 19030715339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