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平县综合交通枢纽建设项目EPC(一期)招标公告

邯郸市发布时间:2025-10-15来源: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广平县综合交通枢纽建设项目EPC一期
  • 项目地址: 广平邯济铁路广平站北侧
  • 规模: 新建枢纽综合服务中心、停车场及场外配套设施
  • 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52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5020万元,建设规模:新建枢纽综合服务中心、停车场及场外配套设施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0-16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0-23
  • 开标时间: 2025-11-07

项目详情

广平县综合交通枢纽建设项目EPC(一期)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广平县综合交通枢纽建设项目EPC(一期) 已由 广平县行政审批局 广平县行政审批局关于广平县综合交通枢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广审批项初字(2024)2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广平县交通运输局 ,建设资金来自 除争取上级资金外,其余部分由县财政配套解决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广平县交通运输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 5200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5020 万元,建设规模:新建枢纽综合服务中心、停车场及场外配套设施。建设地点:广平邯济铁路广平站北侧。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设计、施工、最终交付。包括项目立项批复内的初步设计深化、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建安施工内容,达到满足使用功能,达到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5120 万元。 2.3计划工期:2026年6月30日前完工。建设周期:229日历天 2.4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且满足相应设计深度,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资质;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1.2业绩要求 自2022年10月01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以合同原件扫描件为准,期限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业绩; 3.1.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执业资格;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 3.1.4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及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5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6其他要求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5年10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 施工 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个; 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其他:1.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3.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 于2025-10-16 00:00至2025-10-23 23:59(北京时间,下同) ,在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jyzx/) 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11-07 09:00 ,地点为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jyzx/)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远程异地”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向河北乐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郝卫华,联系电话:0311-88869886。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广平县交通运输局

电话: 0310-2521314

电子邮箱: gpjtjbb666@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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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广平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乐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广平县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联盟路580号宁洋商务402.406室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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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050000
联系人:

张世璞

联系人: 郝卫华
电话:

0310-2521314

电话: 0311-88869886
传真:

0310-2521314

传真: 0311-88869886
电子邮件:

gpjtjbb666@163.com

电子邮件: lcxmgl@163.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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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https://www.hebeilechuang.com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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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邯郸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友谊南大街支行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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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876160100100011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