馆陶县2024年管网建设工程-南环路(魏征路-S215省道)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邯郸市发布时间:2025-11-01来源: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馆陶县2024年管网建设工程南环路魏征路S215省道工程总承包
  • 项目地址: 馆陶县城区
  • 规模: 南环路(魏征路-S215省道)共建设雨水管网(D1500mm)3090米,建设污水管线(D800mm)2883米;同步进行管道附属工程、路面拆除恢复、管线迁建、雨水口等工程,建设地点:馆陶县城区
  • 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2693.5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2663.58万元,建设规模:南环路(魏征路-S215省道)共建设雨水管网(D1500mm)3090米,建设污水管线(D800mm)2883米;同步进行管道附属工程、路面拆除恢复、管线迁建、雨水口等工程,建设地点:馆陶县城区 ; 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要求,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工程设计(初步设计的深化以及按照发包人提供的初步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施工现场指导、工程调整和竣工验收、保修期的设计服务等)、施工(包含本工程涉及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竣工验收、联合验收、交付、竣工备案及整体移交,并配合发包人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满足项目使用功能,并达到合同约定及相关验收标准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1-01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1-07
  • 开标时间: 2025-11-21

项目详情

馆陶县2024年管网建设工程-南环路(魏征路-S215省道)工程总承包(EPC)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馆陶县2024年管网建设工程-南环路(魏征路-S215省道)工程总承包(EPC)已由馆陶县行政审批局以馆审批发【2025】06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馆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债、专债或中央预算内资金以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馆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2693.58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2663.58 万元,建设规模: 南环路(魏征路-S215省道)共建设雨水管网(D1500mm)3090米,建设污水管线(D800mm)2883米;同步进行管道附属工程、路面拆除恢复、管线迁建、雨水口等工程 ,建设地点: 馆陶县城区 。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30 日历天;施工工期: 150 日历天)。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相应设计深度,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 2.2招标范围: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要求,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工程设计(初步设计的深化以及按照发包人提供的初步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施工现场指导、工程调整和竣工验收、保修期的设计服务等)、施工(包含本工程涉及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竣工验收、联合验收、交付、竣工备案及整体移交,并配合发包人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满足项目使用功能,并达到合同约定及相关验收标准)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2693.58 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2)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以及其他 / 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 2022 年 10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执业资格;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以为满足要求的同一人,也可以为满足要求的不同的人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2)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4)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4其他要求:(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1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2)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 施工 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 (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1-01 08:00至2025-11-07 23: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jyzx/)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11-21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jyzx/)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实行“双盲”+“分散”+“远程异地”评审,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明标)和技术部分(暗标)分开制作,技术部分(暗标)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暗标编制要求制作,评审委员会按“盲评”要求对技术部分(暗标)进行评审 。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jyzx/) 向招标人:馆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东笛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提出,联系人: 招标人:房晓川;招标代理机构:张磊 ,联系电话: 招标人:0310-4585923;招标代理机构:0310-5601933 。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馆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310-4585991 电子邮箱:gtxjsjzbb@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馆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东笛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馆陶县金凤街西段          地址: 邯郸市丛台区拉德芳斯南区7号楼102室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房晓川                  联系人: 张磊 电话: 0310-4585923             电话: 0310-5601933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