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望都经济开发区雨污综合治理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保定市发布时间:2026-03-11来源: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河北望都经济开发区雨污综合治理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
  • 项目地址: 河北望都经济开发区,包含六支路
  • 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19806.0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11949.83万元 ; 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本项目施工图阶段勘察工作、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设计服务、竣工验收阶段设计服务等相关工作、以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设备采购及安装,完成本项目所需勘察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及按照施工要求完成其它工作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3-11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3-17

项目详情

河北望都经济开发区雨污综合治理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望都经济开发区雨污综合治理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 已由 望都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 望都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关于河北望都经济开发区雨污综合治理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望发改审字[2025]6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北望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望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19806.02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11949.83 万元。 建设规模:1、新建雨水管网2523米及其附属工程。包含:职中路(北环-东二环)216米、职中路(新兴街-东二环)663米、六支路(辣都路-翠微路)494米、七支路(辣都路-翠微路)504米、东二环(翠微路-迎宾大道)646米。2、新建污水管网5707米及其附属工程。包含:职中路(北环-东二环)312米、职中路(新兴街-东二环)652米、东二环(职中路-新建污水处理厂)2785米、六支路(辣都路-翠微路)481米、七支路(辣都路-翠微路)496米、东二环(翠微路-迎宾大道)981米。3、建污水处理厂1座,日处理污水5000吨。4、新建六支路497.523米、七支路506.314米,其中包含中水、给水、照明配套工程。 建设地点: 河北望都经济开发区,包含六支路(辣都路-翠微路)、七支路(辣都路-翠微路)、职中路(北环-东二环)、(新兴街-东二环)、东二环(职中路-新建污水处理厂)、(翠微路-迎宾大道) 。 2.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12377.52 万元。 3.计划工期: 24 个月。其中,勘察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勘察工作。 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设计工作。 施工工期:22个月。 4.质量标准: 勘察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规程,并达到国家现行规范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规程,并达到国家现行规范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本项目施工图阶段勘察工作、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设计服务、竣工验收阶段设计服务等相关工作、以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设备采购及安装,完成本项目所需勘察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及按照施工要求完成其它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2具备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②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③市政行业工程设计(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和市政行业工程设计(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 设计资质;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 施工资质以及其他 / 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1.2财务要求 具备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及以后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银行基本账户证明材料)(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应满足)。 ??3.1.3业绩要求 自 2021 年 3 月 1 日以来完成过 一项市政公用工程类的设计或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施工类业绩:以投标文件中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和竣工验收资料扫描件同时具备为准,时间界定以竣工验收资料中标注的竣工时间或完工时间为准(体现工程范围、时间等评审所需关键信息);设计类业绩:以投标文件中合同协议书和中标通知书同时具备为准,时间界定以合同协议书中签订时间为准(体现工程范围、时间等评审所需关键信息);工程总承包类业绩:以投标文件中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和竣工验收资料扫描件同时具备为准,时间界定以竣工验收资料中标注的竣工时间或完工时间为准(体现工程范围、时间等评审所需关键信息)业绩;(注:企业业绩与项目经理业绩通用) ??3.1.4信誉要求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自 2023 年 3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以评标当天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5其他要求 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3 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2.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涉及人员均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2025年9月份至投标截止日任意三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3.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4.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配备满足本项目施工要求的机械设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5.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库【2022】19号有关规定,本项目预留不低于预算总额的4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允许大型企业向中小微企业分包。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须承诺分包给中小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其中投标人承诺分包给小型、微型企业的份额不得低于承诺分包给中小企业份额的60%。投标人为中型企业的,须承诺分包给小型、微型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4%。若投标人为小微企业,无需分包。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若为大型、中型企业,需提供分包承诺书,格式自拟。若为小微企业,则需要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至少配备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勘察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工程质量负责人、施工安全负责人、项目造价负责人等主要项目管理人员和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项目普通管理人员。 ??3.1.7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相应市政公用工程类注册 执业资格,包括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不可兼任设计负责人,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2.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 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4.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勘察负责人须由承担勘察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5.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6.项目经理①近五年内(2021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担任过一项市政公用工程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业绩(证明材料:以投标文件中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和竣工验收资料扫描件同时具备为准,时间界定以竣工验收资料中标注的竣工时间或完工时间为准);②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③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3 个; 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4其他: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3-11 09:00 2026-03-17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04-01 08:4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根据保定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招标投标项目实行“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该项目实施“双盲评审”。实行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执行“分散”“远程异地”评标,实行招标人代表和其他评标专家“不见面”评标,并确保信息畅通,需共同讨论问题的,可通过音频视频系统依法依规开展。实行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向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提出,联系人:招标人:田义鹏;招标代理机构:韩轩,联系电话:招标人:0312-7789901;招标代理机构:0312-3029611。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望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0312-7777600

电子邮箱: wdxzjj@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付费主体:使用平台开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收费标准:收费金额0元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河北望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华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保定市望都县经济开发区蒙牛路1号 地址: 河北省保定市高开区向阳北大街2628号广联云中心1号楼2308室
邮编:

072450

邮编: 071000
联系人:

田义鹏

项目负责人: 韩轩
电话:

0312-7789901

项目负责人电话: 0312-3029611
传真:

0312-7789901

传真: /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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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pp2000w@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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