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步区第五组团大学城配套一期项目二标段弱电智能化工程标段一(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17来源: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起步区第五组团大学城配套一期项目二标段弱电智能化工程标段一
  • 项目地址: 本项目位于雄安新区起步区第五组团
  • 规模: 起步区第五组团大学城配套一期项目15、16、17地块住宅及幼儿园弱电智能化工程,总建筑面积约为192024.49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约为13371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为56902.02平方米
  • 范围: 2.1本项目的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雄安新区起步区第五组团 ; 一)本次招标范围内所涉及的所有建筑物内的弱电智能化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通信配线、含布线系统、有线电视系统、网络系统、视频监控系统、信息发布系统、楼宇自控、智能化集成、入侵报警系统、残卫紧急求救系统、电子巡更系统、可视对讲门禁系统、入口摆闸系统、多表远抄系统等弱电智能化工程,预留预埋部分由招标人施工,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2-18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1-08

项目详情

起步区第五组团大学城配套一期项目 二标段 弱电智能化工程 标段一(二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起步区第五组团大学城配套一期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开展起步区第五组团大学城配套一期项目(东纵)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 2024 58 号)、《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关于起步区第五组团大学城配套一期项目(东纵 A 区)核准的批复》(雄安核准〔 2024 017 号)、《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关于起步区第五组团大学城配套一期项目(东纵 B 区)核准的批复》(雄安核准〔 2024 018 号)、《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起步区第五组团大学城配套一期项目 ( 东纵二标段 ) 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雄自规审改试点设函字〔 2024 0121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北雄安城发域智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落实情况为 已落实 ,招标人为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起步区第五组团大学城配套一期项目 二标段 弱电智能化工程 标段一(二次)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雄安新区起步区第五组团。

2.2 项目建设规模: 起步区第五组团大学城配套一期项目 15 16 17 地块住宅及幼儿园弱电智能化工程,总建筑面积约为 192024.49 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约为 133718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为 56902.02 平方米 本项目投资类型为企业投资项目

2. 3 本项目招标范围:

(一)本次招标范围内所涉及的所有建筑物内的弱电智能化工程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 通信配线、含布线系统、有线电视系统、网络系统、视频监控系统、信息发布系统、楼宇自控、智能化集成、入侵报警系统、残卫紧急求救系统、电子巡更系统、可视对讲门禁系统、入口摆闸系统、多表远抄系统等弱电智能化工程 预留预埋部分 由招标人施工 ,具体以 招标 人要求为准。

(二)与其他单位的配合及协调

1. 智能化专业分包单位须与机电、消防、给排水、送排风、变配电、精装修、电梯、外管网、景观小市政、电信运营商等相关承包单位协调 配合 ,并就双方的交接驳口议定准确的位置。

2. 智能化专业分包单位有义务对图纸中存在的技术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加以修改,但必须经过建设单位、设计人、 监理人、招标 人的认可,相关费用包含在材料设备价中。

2 . 4 计划 工期: 工期为 161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 6 1 20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 6 6 30 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 . 5 质量标准: 合格

2.6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 18580735.08

2.7 本项目 不划分 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资质最低要求: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 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 5 年(自 招标公告 发布之日起倒算不超过 5 年,以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独立承担过 1 个已完工的单个项目合同金额在 1000 万元(含)以上的民用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施工业绩(不包含上述规模施工内容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或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或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均不可作为施工业绩)

注: ①民用建筑:指供人们居住和进行公共活动的建筑的总称,按使用功能可分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两大类。其中,居住建筑可分为住宅建筑和宿舍建筑(《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 GB50352-2019

3 )项目经理最低要求: 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本),注册单位与 投标人 一致,且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温馨提示:请各 投标人 注意,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2021 40 号文件的要求:①自 2022 1 1 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②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③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

投标人 所附证书为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请各 投标人 按照相关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证书等相关资料,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 投标人 自行负责。

4 )财务要求: 提供 2022 2023 2024 年度 ( 2022 年后成立,提供成立至 2024 年度 )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若 2024 年后成立,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 ;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中任一方提供即可

5 )信誉要求:

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 或不 采用 否决性惩戒方式;

本项目对近 3 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 或不 采用 否决性惩戒方式;

本项目对近 2 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 或不 采用 否决性惩戒方式;

本项目对近 3 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 或不 采用 否决性惩戒方式;

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 或不 采用 否决性惩戒方式。

6 )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 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 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 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 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

f. 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 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 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 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j. 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k. 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m. 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 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

o. 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

p. 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q. 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 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r. 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 失信主体 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s. 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前期咨询资料成果对潜在投标人全部公开的除外);

t. 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u. 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或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的(包括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雄安集团或招标人禁止其参加投标活动)(上述招标公告信誉要求 项修改为本条);

v. 投标人被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网站( jzsc.mohurd.gov.cn )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

w. 投标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x.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 行政处罚决定或最终法律文书中需明确定性为 骗取中标 严重违约 重大工程质量 问题,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上述招标公告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L 项修改为本条);

y. 在雄安新区招标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被调查结束的(上述招标公告信誉要求 项修改为本条)。

z. 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 失信主体 且在公 (本 信 用 中 国 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 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的为准)(上述招标公告 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r 项修改为本条)

A. 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本条证明材料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行政处罚为准,处罚日期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准)(上述招标公告 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p 项修改为本条)。

B. 投标人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和个人。

C. 被本项目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上级单位、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给予禁止其参加投标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包括但不限于因拖欠农民工工资、信访量化评价结果被建设单位、代建单位或招标人禁止其参加投标活动)。

D. 投标人为被列入市场主体 严重失信名单 的施工单位(按照《河北雄安新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被列入市场主体 严重失信名单 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 自被列入 严重失信名单 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参加雄安新区政府投资、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

E. 不同投标人存在清单加密锁号一致的情况。

以上 u v w x y z A B C D E 与信誉要求不一致的, 以 u v w x y z A B C D E 条要求为准;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 “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 CA 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7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组成成员(含牵头人)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本招标公告“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及“信誉要求”的要求;

②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的职责分工;联合体的资质等级及业绩根据联合体分工和联合体各成员的资质等级及业绩认定。联合体成员承担同一专业工作的,按照联合体各方资质等级最低的认定其资质及业绩。联合体成员承担不同专业工作的,资质及业绩认定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各自承担工作对应专业的资质及业绩认定 ;

③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且牵头人为主要施工方,并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施工组织管理能力,并委派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

④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任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8 )其他要求: 投标人若中标,项目经理应按时履约,并不得更换,否则按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12 18 00 00 00 秒至 202 6 1 8 8 59 00 (北京时间,下同), 通过 CA 数字证书 登录 雄安新区 招标投标 交易平台 (网址: http://www.xaprtc.com/xapr/trading )(以下简称 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项目”菜单,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2 投标人按 5.1 下载招标文件 前,应先在 交易平台 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 CA 数字证书办理 ,已完成注册 CA 办理 的投标人不必重复 操作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 6 1 8 9 00 00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先将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再登录 交易平台 ,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 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 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 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 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并 自动对其关闭;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拒绝并提示。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的加密、上传。

其他说明: 本项目不需要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如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有变化,另行通知。

7 . 开标 形式及 地点

开标形式 远程开标 (远程开标 / 现场开标)

开标地点:投标人无需到河北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开标,只需远程登录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不见面开标系统及直播系统(根据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以短信形式发送的链接和验证码登录)参加开标仪式。登录直播系统时,投标人改名称为公司简称 + 姓名。投标人在开标时须使用 IE 浏览器,打开设置,在 Internet 选项中,添加信任站点: https://kb.xaprtc.com https://www.xaprtc.com

如采用远程开标形式投标人需登录 “交易平台 - 开标系统”,具体操作可参考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

其他说明:开标前一个小时通过交易平台 - 我的投标项目中找到本项目,并进入开标系统;直播系统的直播链接和邀请码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以短信形式发送至递交投标文件时系统中所填写的项目联系人手机号码,无需提前下载应用程序,网页观看即可。投标人在收到邀请码和链接后及时进入,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 . 公示与公告 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均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9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址: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雁塔北路 1

联系人: 赵双喜

话: 13227858761

电子邮件: /

传真(如有): /

网址(如有): /

招标代理机构: 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址: 北京市朝阳区慧忠路 5 号远大中心 B 20

联系人: 曹远、王若鹏、贾海潮 刘龙

话: 17363111113 15033771882

电子邮件: caoy147@avic.com

传真(如有): /

网址(如有): /

10 .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说明 及注意事项

10.1 “交易平台”的注册、 CA 数字证书申请及绑定、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加密与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详见“服务平台”或“交易平台”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

10.2 开标以投标人上传至交易平台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为准。

10.3 开标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限定在招标人发出解密要求后 30 分钟内完成,如所有投标人都已完成解密,招标人可提前结束解密环节进入下一环节。

10.4 因投标人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 CA 登陆密码、 CA 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因招标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

10.5 若投标人已申请多个 CA 数字证书,请注意使用差别,确保制作的投标文件和开标解密时使用的 CA 数字证书是一致的,否则造成解密失败的,由投标人负责。

10.6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

10.7 电子招标项目无关注环节,下载招标文件时需先填写项目联系人和电话(仅第一次下载文件时会进行填写,请保证填写无误后再进行提交)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节点状态显示已发布,已下载则完成了文件获取操作,不会影响后续查看澄清答疑文件以及投标。

注:如进行了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或递交投标文件操作后需在【我的投标项目】中找到该项目进行其他操作。

10.8 CA 数字证书在投标文件加密至开标解密过程中,证书必须在有效期之内,此过程期间如进行续费、变更等任何业务办理,都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10.9 投标人请至少在开标前 1 天通过“交易平台”中“我的投标项目”菜单的【电子标环境检测】按钮对开标时使用的电脑进行环境检测和环境部署。

10.10 在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支持 docx office2010 及以上版本)和 pdf 两种格式导入,建议导入 pdf 格式。

10.11 为保证投标文件编制质量以及系统稳定性,请尽量将投标文件控制在 400M 以内。投标文件制作完成签章时需进行转换,等待时间较长,请投标人在该阶段耐心等待,不要进行任何操作。

10.12 制作投标文件时请检查分级目录是否齐全,文件制作完成后请打开 HBT 格式的投标文件进行检查。

10.13 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招标人或者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话: 0312-5620113

10.14 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版本号同招标文件编制时使用的版本号 7.8.5014.3300 ,投标人从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相对应的电子投标编制工具即可打开招标文件,若出现技术问题请咨询电话: 0312-5620113

10.15 1 )潜在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

①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仅涉及开标的除外),异议书格式及内容应符合相关要求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远

联系电话: 17363111113

电子信箱: caoy147@avic.com

通讯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慧忠路 5 号远大中心 B 20

②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河北雄安新区营商环境局,投诉电话: 0312-5620123 ,邮箱: yshhjjjyjd@163.com

2 )异议应当以异议书形式提交,提出异议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①异议书应当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有效的联系方式。异议处理对接人非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还应由该单位为对接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②异议书应当包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电话、邮箱、日期等基本信息及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证明材料、相关请求及主张;

③开标现场未提出相关异议或已经投标人确认的事项,开标后不得就同一事项提出异议;

④已经做出明确答复,无新的事实证据的,不得就同一事项提出异议;

⑤异议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简体中文译本。外文与简体中文译本不一致的,以简体中文译本为准。

⑥不满足本条要求的不予受理。

3 )异议人撤回异议的,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人撤回异议的,视为该异议无效,异议程序自然终止,异议人不得以同一理由再次提出异议。

4 )被质疑人须配合招标人对异议事项进行核查。被质疑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调查的,招标人有权取消被质疑人中标资格,并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候选人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依法重新招标。

10.16 本招标项目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严格落实省数政局双盲、远程异地等相关要求。

10.17 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已于 2024 5 11 日启用河北省统一市场主体库,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需使用河北省平台主体库账号及密码进行登录,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知公告《关于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启用河北省统一市场主体库的通知》。如有问题可拨 0312-5620124 进行咨询。

10.18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预留充足时间,及时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网站地址: https://publicservice.hebpr.gov.cn/PublicService/memberlogin/memberLogin?Type=6 ),按照省平台要求如实填写企业性质、法人代表姓名、法人代表身份证号、法人代表联系方式等信息,完成相关信息的维护工作,避免因信息填报不全影响投标文件递交,信息受理地可选择“雄安新区”进行线上核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