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冀南新区人民医院医疗救治能力提升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邯郸市发布时间:2026-03-11来源: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邯郸冀南新区人民医院医疗救治能力提升项目施工
  • 规模: 邯郸冀南新区人民医院的建筑主体已经基本建设完成,本项目结合医院的实际需要优化诊疗流程,对医疗专项进行提升,同时改造室内装修、给排水、电气、暖通等配套基础设施
  • 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40914.3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20439.9万元,建设规模:邯郸冀南新区人民医院的建筑主体已经基本建设完成,本项目结合医院的实际需要优化诊疗流程,对医疗专项进行提升,同时改造室内装修、给排水、电气、暖通等配套基础设施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3-11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3-18

项目详情

邯郸冀南新区人民医院医疗救治能力提升项目施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邯郸冀南新区人民医院医疗救治能力提升项目施工 已由 邯郸冀南新区行政审批局 邯冀南新区审批批字【2024】39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邯郸冀南新区卫生健康局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 40914.38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20439.9 万元,建设规模: 邯郸冀南新区人民医院的建筑主体已经基本建设完成,本项目结合医院的实际需要优化诊疗流程,对医疗专项进行提升,同时改造室内装修、给排水、电气、暖通等配套基础设施。涉及改造的总建筑面积为48005.04平方米,其中住院楼26313.52平方米,门诊医技楼21691.52平方米,新增医院智能化系统、医疗专用设备、直饮水系统、医用水系统、医用气体工程、标识系统、亮化工程、垃圾收集系统、物流传输系统、衰变池系统等医疗专项。 2.2招标范围: 邯郸冀南新区人民医院的建筑主体已经基本建设完成,本项目结合医院的实际需要优化诊疗流程,对医疗专项进行提升,同时改造室内装修、给排水、电气、暖通等配套基础设施。涉及改造的总建筑面积为48005.04平方米,其中住院楼26313.52平方米,门诊医技楼21691.52平方米,新增医院智能化系统、医疗专用设备、直饮水系统、医用水系统、医用气体工程、标识系统、亮化工程、垃圾收集系统、物流传输系统、衰变池系统等医疗专项。(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3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18604.59196 万元。 2.4计划工期: 360 日历天。 2.5质量标准: 合格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2)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施工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3)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 自 2021 年 3 月 1 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完成过 单体建筑面积不低于25000 ㎡,或者合同额不低于1.5个亿的公共建筑 业绩; 3.1.3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 ”系统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5其他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2 个;(3)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5)所有证明材料如正在办理延期或变更等事宜,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3.1.6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良好财务能力。(以承诺函形式提供的,须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 专业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3-11 00:00 2026-03-18 00:00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ggzy.hebei.gov.cn/hbjyzx/) 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26-03-11 08:30 2026-03-18 17:30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ggzy.hebei.gov.cn/hbjyzx/)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03-31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ggzy.hebei.gov.cn/hbjyzx/)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1)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即评标专家从河北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标专家“盲抽”;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分开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盲评”。 (2)本项目施工评标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方式。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 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向招标人:邯郸冀南新区卫生健康局,联系人:王主任,电话:0310-6019989,电子邮箱:wjjdbgs008@163.com;代理机构:河北冀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任硕、李成志 电话:0311-85818063电子邮箱:jikezhaobiao@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邯郸冀南新区建设局

电话: 0310-6299674

电子邮箱: wrmfw674@126.com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2.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3.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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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联系方式

招标人:

邯郸冀南新区卫生健康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冀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冀南新区新兴大街创业孵化基地 6 号楼 5 单元 地址: 石家庄市槐中路244号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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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050021
联系人:

王主任

项目负责人: 王彦伟
电话:

0310-6019989

项目负责人电话: 0311-85818063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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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0311-85816394
电子邮件:

wjjdbgs008@163.com

电子邮件: jikezhaobiao@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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