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港高速公路(京台高速至黄骅港段)道路沟渠拆改工程(南大港段)施工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曲港高速公路京台高速至黄骅港段道路沟渠拆改工程南大施工
- 项目地址: 南大港产业园区
- 规模: 对南大港管理区境内曲港高速公路(京台高速至黄骅港段)沿线被占用道路和被阻断沟渠进行拆改
- 范围: 2.1项目概况:对南大港管理区境内曲港高速公路(京台高速至黄骅港段)沿线被占用道路和被阻断沟渠进行拆改 ; 本项目曲港高速公路(京台高速至黄骅港段)道路沟渠拆改工程(南大港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2-11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2-24
项目详情
曲港高速公路(京台高速至黄骅港段)道路沟渠拆改工程(南大港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曲港高速公路(京台高速至黄骅港段)道路沟渠拆改工程(南大港段) 已由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关于曲港高速公路京台高速至黄骅港段项目申请报告核准的批复、冀发改基础核字[2025]31号 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 以 关于曲港高速公路京台高速至黄骅港段主体工程两阶段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冀交函审批[2025]52号 批准,项目业主为 沧州渤海新区南大港产业园区建设交通环保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拆改补偿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沧州渤海新区南大港产业园区建设交通环保管理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对南大港管理区境内曲港高速公路(京台高速至黄骅港段)沿线被占用道路和被阻断沟渠进行拆改。 2.1.1建设地点:南大港产业园区。 2.1.2建设规模:对南大港管理区境内曲港高速公路(京台高速至黄骅港段)沿线被占用道路和被阻断沟渠进行拆改。 2.1.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曲港高速公路(京台高速至黄骅港段)道路沟渠拆改工程(南大港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施工标段;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 1、持有有效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 2、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信誉要求 : 1、在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今)不曾因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质量责任事故而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或因投标人违约而使合同被解除。 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此项内容投标人无须导入扫描件,以开标当天评委现场查询为准)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行业划分为建筑业。 ??3.1.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 人员:项目经理;数量:1;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具备省级及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在岗要求: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人员:项目总工;数量:1;资格要求:项目总工具有公路相关专业的中级职称;在岗要求: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 /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 。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2-11 09:00 至 2026-02-24 17:00 ,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沧州市全流程)(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图纸每套售价 0 元,招标人根据 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 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03-06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沧州市全流程)(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 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 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7.1本项目“双盲+分散评审(远程异地)”的相关政策执行。(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7.2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和付费主体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付费主体:中标人。7.3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 (CA)的投标人可直接登录系统(网址: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后, 选择“沧州市(全流程)”,打开【工程建设-招标文件下载】菜单,进行招标文件下载操作。下载招标文件过程中如遇到系统问题可咨询电话:0512-58188537。未经主体注册登记的投标人,请按照“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网址: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首页的“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市场主体注册咨询电话0317-2175672。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形式向河北承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常工,联系电话:0317-5330210。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沧州市南大港管理区交通局
电话: 0317-5897005
电子邮箱: /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3.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承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 | 南大港产业园区 | 地址: | 黄骅市 |
| 邮编: |
/ |
邮编: | / |
| 联系人: |
刘工 |
项目负责人: | 常工 |
| 电话: |
0317-5897003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0317-5330210 |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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