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廊城际产业园南区2#地块变配电室内供配电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廊坊市发布时间:2026-02-28来源: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京廊城际产业园南区2地块变配电室内供配电EPC工程总承包
  • 项目地址: 河北省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廊坊北站以南
  • 范围: 2.1项目概况:京廊城际产业园南区2#地块变配电室内供配电EPC工程,主要工程内容:(1)2#地块变配电室内供配电工程设计(2)2#地块变配电室内供配电工程施工(3)2#地块临时电源工程深化设计、施工(4)后期质保维护(含临时电源拆除,恢复正式电源接线、调试,配合完成正式电验收等工作 ; 1)2#地块变配电室内供配电工程设计,符合国家、行业 、地方相关标准、规范等,通过供电主管部门图纸审核,现场施工配合及相应设计变更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3-01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3-06

项目详情

京廊城际产业园南区 2#地块变配电室内供配电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京廊城际产业园南区 2#地块变配电室内供配电EPC工程总承包已由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以廊开管投标核〔2022〕2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廊坊市京廊城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廊坊市京廊城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京廊城际产业园南区2#地块变配电室内供配电EPC工程,主要工程内容:(1)2#地块变配电室内供配电工程设计(2)2#地块变配电室内供配电工程施工(3)2#地块临时电源工程深化设计、施工(4)后期质保维护(含临时电源拆除,恢复正式电源接线、调试,配合完成正式电验收等工作)。建设地点:河北省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廊坊北站以南、绿柳路以东、经八路以西、北环路以北。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4349770.33元(其中建设工程费 4208770.33元,设计费141000元) 。计划工期:总工期6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15天,施工工期45日历天),预计开竣工日期为2026年4月15日至2026年6月14日。因响应大气治理、政策性停工等引起的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后工期顺延,否则不予认可,应由工程总承包自行承担风险,实际开工时间以实际施工开工令为准。质量标准: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标准、规范等要求,并满足廊坊供电部门验收要求,通过图纸审核。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现行有效的有关建设项目管理、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和验收标准以及项目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及发包人要求标准(以标准更严格者为准)。确保通过供电公司竣工验收、备案并通电。 2.2招标范围:(1)2#地块变配电室内供配电工程设计,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标准、规范等,通过供电主管部门图纸审核,现场施工配合及相应设计变更。(2)2#地块变配电室内供配电工程施工,包含不限于以下内容:变配电室内变压器、高、低压配电柜、直流屏、信号屏、模拟屏等设备供应及安装,母线、电力电缆、控制电缆、桥架、电缆支架、设备基础槽钢等的供应及安装;变电所附属工程(接地、灭火器、绝缘胶垫、安全工作器具、标识牌等供电局标准施工内容的采购安装并通过供电局验收);配电柜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变配电监控系统供应及安装。(3)2#地块临时电源工程深化设计、施工,根据方案图纸深化设计满足临电工程需求,施工包含室外排管工程(包含电力管道沟槽的开挖、垫层、回填、电缆井等)、室内桥架、电缆、电缆母线转接箱(柜)等供应及安装、临时箱变接线改造等工作。(4)后期质保维护(含临时电源拆除,恢复正式电接线、调试,配合完成正式电验收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同时具备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新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或原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且在有效期内)。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1.2业绩要求:自 2023 年 1 月 1 日以来承接过与本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与本工程相类似业绩是指:设计服务费14.1万元及以上的配电室工程设计业绩;或合同金额420.877033万元及以上的配电室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合同金额434.977033万元及以上的配电室工程EPC工程总承包业绩(投标单位可提供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中一项业绩即可;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中一方提供即可))。 3.1.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 3.1.4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5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6财务要求:具有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若成立不足1年的公司且未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须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7其他要求:(1)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2)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业绩可以是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业绩),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无执业信用不良行为记录或不良行为记录已修复。(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1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3年1月 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信息为准);(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且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7)根据《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达到危大工程范围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勘察、设计等单位在施工招标文件中列出危大工程清单。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中列出危大工程清单的,投标单位在投标时要有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8)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3-01 09:00至2026-03-06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03-24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业务管理-投标文件上传(建设工程)】菜单”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LFTF格式)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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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向河北安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项目负责人:窦庆哲 , 项目负责人电话:0316-2206790。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0316-6078715

电子邮箱: /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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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联系方式

招标人:廊坊市京廊城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安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廊坊市 地址: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清华科技园二段 301室

邮编: 065000 邮编: 065000

联系人:李工 项目负责人:窦庆哲

电话: 0316-2608925 项目负责人电话: 0316-2206790

传真: /                                                  传真:/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网址: /                                                  网址:/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交易中心服务责任人:高蓬

电话: 0316-2920616

地址:廊坊市市民服务中心 1号楼2层